2015年甘肅省道路交通事故及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甘公辦發(fā)[2015]50號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和甘肅省公安廳已于2015年4月29日印發(fā)甘公辦發(fā)[2015]50號文件,關于道路交通事故及人身損害賠償有關費用的計算標準如下:
一、居民收入:
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804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736元/年;
二、居民支出:
城鎮(zhèn)具名人均消費性支出:15507元/年
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272元/年
職工平均工資:46960元/年
三、各行業(yè)年人均工資:
(一)農、林、牧、漁業(yè):31950元/年
(二)采礦業(yè):64881元/年
(三)制造業(yè):49442元/年
(四)電力、煤氣及水生產(chǎn)和供應業(yè):58916元/年
(五)建筑業(yè):37176元/年
(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56236元/年
(七)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yè):45628元/年
(八)批發(fā)和零售業(yè):35765元/年
(九)住宿和餐飲業(yè):29387元/年
(十)金融業(yè):52334元/年
(十一)房地產(chǎn)業(yè):40042元/年
(十二)租賃和商務服務業(yè):39915元/年
(十三)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58166元/年
(十四)水利、環(huán)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yè):37544元/年
(十五)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yè):32779元/年
(十六)教育業(yè):51241元/年
(十七)衛(wèi)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yè):45518元/年
(十八)文化、體育和娛樂業(yè):46981元/年
(十九)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45870元/年
五、食宿補助標準
參照《甘肅省省級黨政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差旅費管理辦法》(省委辦發(fā)[2007]63號)有關出差伙食補助費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確定。
住宿費標準
1、廳局級人員:省外住宿300元/人.天;省內市、州住宿250元/人.天;省內縣住宿200元/人.天。
2、其余人員:省外住宿200元/人.天;省內市、州住宿150元/人.天;省內縣住宿100元/人.天。
(二)伙食補助費標準
省外50元/人.天省內40元/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