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民政局離婚需要帶的材料有戶口薄、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離婚登記按照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流程執行。
一、黑河民政局離婚需要帶哪些材料
1、離婚協議書(離婚用);
2、居民身份證(離婚用);
3、雙方各提交2張2寸藍底近期免冠單人照(離婚用);
4、軍官證(軍婚通用);
5、部隊出具軍人的婚姻登記證明(軍婚通用);
6、結婚證或結婚檔案(離婚用);
7、戶口簿(離婚用);
8、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
二、黑河民政局離婚辦理流程
1、申請。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供結婚證和有效身份證件,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
2、受理。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后,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靜期。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后,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期間屆滿的最后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后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持相關證件和材料(《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離婚協議書、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2張2寸單人近期免冠照片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
5、頒發離婚證。
三、黑河民政局離婚登記辦理條件
1、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6、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雙方當事人持有常住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