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黑社會老大是誰
房縣男子盧某今年只有23歲,當黑老大已有3年。從2011年至,他帶著40多名“小弟”,在房縣實施違法犯罪案件40余起,致16人輕傷。
25日起,十堰茅箭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以盧某為首的47人特大涉黑犯罪團伙案,公訴人指控該團伙犯有9宗罪: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窩藏罪、尋釁滋事罪、包庇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故意傷害罪、開設賭場罪、敲詐勒索罪。
19歲少年成為黑老大
包括主犯盧某在內的47人中,22人是房縣城關鎮人,大多有犯罪前科。年齡最大43歲,最小17歲。盧某此前劣跡斑斑:2009年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12月因犯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
主辦該案的十堰東岳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民警介紹,盧某的父親在房縣開賭場,盧某小學時就向別人擂肥,初中讀了一個學期就輟學,開始在社會上混。他從父親開賭場中領悟到,要想干一番“事業”,就得有自己的人馬。
2008年始,16歲的盧某先后將祁某、楊某、方某等人拉攏在身邊,混跡于房縣及十堰的賭場,以獲取經濟來源。他出手大方講義氣,通過有組織地聚眾斗毆、尋釁滋事、開設賭場、強收“保護費”等犯罪行為,2011年逐漸形成了以其為組織領導者,以祁某、楊某、方某等人為骨干的穩定的犯罪組織,成為當地一霸。
演雙簧結識水利局長
為牟利,該組織想了很多賺錢的門路。2013年夏初,聽說房縣水利局有不少工程項目要對外招標,于是,這個團伙想了一個歪點子。
當年6月7日,該團伙的高某打聽到房縣水利局長方某正在城關鎮桃源酒家吃飯,立即邀約王某、王某某、劉某等人駕車到該酒家門口,手持鋼管,對剛出門的方某進行言語威脅和辱罵。
這時,高某及時出現了,假裝出面勸阻,以達到結識方某,便于將來從房縣水利局承包水利工程的目的。
受雇客運司機驅趕“黑的”
4月至6月,該組織骨干成員方某某,接受房縣客運站何某、方某等40余名大巴司機的雇請,請他們驅趕黑的。方某某于是召集劉某、羅某、龔某、徐某等人,對在房縣客運站及附近的黑的司機,采取威脅、辱罵、強行拔車鑰匙、毆打等方式進行驅趕。
據了解,此案庭審將持續3天,法院將擇日公開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