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黑惡勢力首腦,竟披上人大代表“紅衣”;身為礦企實際控制人,卻是操縱基層政權的“土皇帝”……根據群眾舉報,在山西省公安廳的指揮下,呂梁市公安局從12月18日開始,陸續抓捕了張志雄黑惡勢力團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27人。
報道說,張志雄黑惡團伙因群眾舉報而進入省公安廳視線,然而我們卻不難想象,一伙橫行了多年的黑社會,不可能才有群眾舉報。之前肯定是舉報“不動”??保護傘太硬。而這個問題,比黑社會本身更值得關注。
有黑必有傘,早就是常識,沒有保護傘,黑社會一天都生存不下去。起初,張志雄原本是方山縣人民銀行的普通職員,但“修煉”成黑社會老大之后,在銀行里想打誰就打誰,并強占單位住房、車庫;最夸張的是,在任行長居然被他趕走,之后上任的行長被他打走,導致任命決定“流產”;因為他的橫行,一個縣的央行竟在一年多時間里沒能配備行長。再之后,一些村的選舉、誰當支書和村長,都由他操控;他還打跑了一個礦主,霸占礦企,法院的判決,到他那里成廢紙一張……張志雄簡直成了大鬧天宮的孫猴子!孫猴子最終還是逃不過如來手心,在方山縣、在呂梁市,甚至在山西,卻沒人能管得了這個黑老大,顯然,在那個地方,“如來”和鬧事的妖怪是一伙的。
社會秩序的保障依賴于國家機器,國家機器一旦啟動,再多的惡勢力也囂張不到這地步。問題很簡單,國家機器或操控機器那些人結成了聯盟,官黑勾結、聯手破壞了法治。否則,只需出動幾個派出所、一個武警中隊的力量,便可滅了這個團伙。問題是,有些政府領導肯定不讓剿滅黑社會;或者說,那些充當保護傘的政府領導,才是真正的“黑老大”。
黑社會既是官黑勾結的產物,必然關聯著權力腐敗。山西省公安廳方面表示,警方應聯合紀檢部門共同深挖幕后保護傘。這個問題說到點子上了,打黑就是反腐的一部分,沒有官員腐敗,就不會有黑社會的存在。而黑社會所以屢打不絕,打掉一伙,又出現一伙,實際上是沒有撼動腐敗勢力。以往“挖保護傘”,多是些“蒼蠅”級別的,比如所長、隊長、科長,甚至有個地方打掉一個很大的黑勢力團伙后,只拿出一個工商分局的副局長當“保護傘”交差,這嚴重背離常識。希望這一次挖保護傘的問題,能夠回歸常識。
如果法治是清明的,一個派出所就可以把黑社會給辦了,派出所力量不足,可以請求支援。派出所辦不了,可能是公安局不支持;公安局不支持,可能是政府班子“有人”……諾大呂梁市居然沒人來管一個鬧翻了天的黑老大,直管機制的央行居然任命不了行長,我們不難想象,張志雄的保護傘絕不是“蒼蠅”級別的,至少有一群“老虎”站在背后,才合理。否則,“挖保護傘”就沒動真的。而保護傘若不能悉數到案,黑社會就不能說“打掉”,充其量是割去一些枝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