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統計局數據顯示,,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8145元,與2013年的44319元相比,增加了3826元,增長8.6%,增幅同比回落2.3個百分點。其中,在崗職工(含勞務派遣)年平均工資48372元,與2013年的44513元相比,增加了3859元,同比增長8.7%,增幅回落2.3個百分點。扣除價格因素,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增長6.4%。
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
,浙江省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61572元,與2013年的56571元相比,增加了5001元,增長8.8%,增幅同比回落3.9個百分點。其中,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62460元,增長9.0%,增幅回落3.8個百分點。扣除價格因素,浙江省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增長6.6%。
分行業門類看,,平均工資最高的三個行業分別是金融業,達130337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12倍;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為114908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87倍;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為103547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68倍。年平均工資最低的三個行業分別是住宿和餐飲業40210元,為全省平均水平的65.3%;建筑業46149元,為全省平均水平的75.0%;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46508元,為省平均水平的75.5%。最高與最低行業平均工資之比是3.24,與2013年的3.48相比,差距有所縮小。
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
浙江省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38689元,與2013年的35313元相比,增加了3376元,增長9.6%,增幅同比回落0.4個百分點。扣除價格因素,全省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增長7.3%。
分行業門類看,年平均工資最高的三個行業分別是金融業(主要是各種保險代理、典當行和投資咨詢公司),為52348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35倍;衛生和社會工作51506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33倍;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46590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20倍。年平均工資最低的三個行業分別是文化、體育和娛樂業31936元,為全省平均水平的82.5%;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32057元,為全省平均水平的82.9%;農、林、牧、漁業32104元,為全省平均水平的83.0%。最高與最低行業平均工資之比為1.64,與2013年的2.20相比,差距明顯縮小。
附注:
1.指標解釋
(1)私營單位就業人員:是指在本單位工作,并由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員。
(2)工資總額:根據《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工資總額是本單位在報告期內(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給本單位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房費、水費、電費、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基金個人繳納部分等。
工資總額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范圍。
工資總額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工資性津貼和補貼、其他工資四部分組成。工資總額不包括病假、事假等情況的扣款。
基本工資也可稱為標準工資、合同工資、談判工資。指本單位在報告期內(季度或年度)支付給本單位在崗職工的按照法定工作時間提供正常工作的勞動報酬。各單位給個人確定的底薪可作為基本工資。包括工齡工資(年功工資)。基本工資不含定時、定額發放的各種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也不包括補發的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基礎工資。
績效工資也可稱為效益工資、業績工資。指根據本單位利潤增長和工作業績定期支付給本單位在崗職工的獎金;支付給本單位從業人員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具體包括:值加班工資、績效獎金(如年度、季度、月度等)、全勤獎、生產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和其他名目的獎金;以及某工作事項完成后的提成工資、年底雙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紅、股權激勵兌現的錢和各種資本性收益。
工資性津貼和補貼指本單位制定的員工相關工資政策中,為補償本單位在崗職工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貼,以及為保證其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而支付的物價補貼。具體包括:補償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及崗位性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地區津貼和其他津貼。如:過節費、通訊補貼、交通補貼、不休假補貼、無食堂補貼、單位發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補貼以及上的各種商業性保險等。上述各種項目均包括貨幣性質的,也包括實物性質的和各種形式的充值卡、購物卡(券)等。
其他工資指上述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工資性津貼和補貼三類工資均不能包括的發給在崗職工的工資,如補發上一年度的工資等。
(3)平均工資:是指在報告期內單位發放工資的人均水平。計算公式為:
2.統計范圍
根據國家統計局頒布的《關于劃分企業登記注冊類型的規定》,在工資統計調查中的私營法人單位主要是指:在內資法人單位中由自然人投資設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傭勞動為基礎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規定登記注冊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伙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
私營獨資企業是指按《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資經營,以雇傭勞動為基礎,投資者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
私營合伙企業是指按《合伙企業法》或《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按照協議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以雇傭勞動為基礎,對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
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投資或由單個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責任公司。
私營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按《公司法》的規定,由五個以上自然人投資,或由單個自然人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3.調查方法
根據國家統計局制定的《企業一套表統計調查制度》和《勞動工資統計調查制度》,對私營單位工資統計采用全面調查和抽樣調查相結合的方法。
4.行業分類標準
工資統計的行業分類標準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1)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