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務院頒發的國發【1978】104號文件精神,男年滿60周歲,女干部(管理或專業技術崗位聘滿10年以上)年滿55周歲,女工人(或工勤崗位)50周歲,社保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但是各個省份由他自己的退休規定以及延遲退休方案?甘肅在退休年齡這方面有哪些規定呢,詳情如下:
延遲退休即延遲退休年齡,指國家結合國外有些國家在討論或者已經決定要提高退休年齡的政策來綜合考慮中國人口結構變化的情況、就業的情況而逐步提高退休年齡來延遲退休的制度。
延退方案預計今年出臺
尹蔚民表示,延遲退休方案預計今年出臺,將會小步慢走,逐步到位區分對待,分步實施。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尹蔚民曾表示,延退方案預計今年年內會拿出方案。
1.延遲退休將“分步走”
人社部主要負責人表示,“延遲退休”將從實際出發,區分不同群體的情況,在制定政策時考慮“分步走”。
2.首先小步慢走,漸進到位
每年推遲幾個月時間,經過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再達到法定退休的目標年齡。例如原本60歲退休的某職工,在政策實施后可能60歲零3個月退休;再過一年,“到點”職工則可能是60歲零6個月退休。
3. 將區分不同群體的情況分步實施
未來延遲退休政策的執行將按照人群進行劃分,其中55歲退休的女干部、女白領有可能是第一批執行延遲退休的人群。
此前人社部專家介紹:“多年前全國婦聯等部門,就女干部包括女知識分子比男同胞早退休5年,提出過建議,以往的政策實際上也明確了縣處級是可以到60歲退休的。”
不過,人社部也有官員明確表示,方案出臺后將充分征求意見并經過5年過渡期,到2022年正式實施。
女職工55歲退休年齡
女職工退休年齡按如下規定確定:經人事行政主管部門審批錄用為干部的女職工,退休年齡為55周歲。《勞動法》實施前參加工作的女工人和《勞動法》實施后參加工作的女職工,以其長期所在崗位確定退休年齡。長期在管理工作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5周歲;長期在生產崗位上工作的退休年齡為50周歲。凡在本單位擔任一定行政管理職務或未直接從事本單位生產產品活動或不直接從事本行業一線生產、服務、工勤崗位工作的,都按從事管理崗位確定。職工在管理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大于在生產崗位的累計工作時間即為長期在管理崗位工作,退休年齡應為55周歲;反之,即為長期在生產崗位工作,退休年齡為50周歲。企業職工退養或待崗、下崗期間,不計算在崗工作時間。
《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用人單位不得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法第40條、41條是用人單位除勞動者存在嚴重過錯外常見的裁減人員的法定情形。
對于連續工作年限,通常雙方并無爭議,但是,對于解除合同時是否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往往存在重大分歧,且此問題直接影響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合法性。因此,對該問題的厘清,有助于雙方依法處理相關爭議,用人單位也可以避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