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國務院頒發的國發【1978】104號文件精神,男年滿60周歲,女干部(管理或專業技術崗位聘滿10年以上)年滿55周歲,女工人(或工勤崗位)50周歲,社保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辦理退休手續。但是各個省份由他自己的退休規定以及延遲退休方案?重慶在退休年齡這方面有哪些規定呢,詳情如下:
首先來看看我國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齡: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準,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現行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干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很多朋友眼看就要到法定退休年齡了,可是還沒繳滿15年。
根據渝人社發〔2013〕67號《關于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在重慶不同情況不同處理方式如下:
一、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且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及以上,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后,辦理退休手續。從2011年7月1日起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二、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可延長繳費至滿15年。延長繳費滿5年時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辦理退休手續,從完清繳費的次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
三、2011年7月1日及以后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人員,到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時辦理退休手續,并從批準退休之月起發給基本養老金。
四、符合本《處理意見》第一、二、三條規定條件的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本人不愿延長繳費或一次性繳費的,在國家出臺相關規定后,可申請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本人不愿延長繳費或一次性繳費,也不愿轉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參保地社會保險局收到當事人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書面申請后,應當書面告知其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后果,經本人書面確認后,參保地社會保險局將其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本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即終止。
五、本《處理意見》所稱一次性繳費的辦法及標準,均按參保人員一次性繳費時上年度全市城鎮經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標準,由參保人員按我市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自愿選擇,并按20%的繳費比例繳費。參保人員繳費后,參保地社會保險局按本人申報繳費基數的8%計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所以,按當前政策,提示女性朋友最遲35歲就開始繳納保險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