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工時制的加班費計算
根據綜合工時制的特點,某一日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但平均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超過的部分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支付150%的加班工資;而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一律支付300%的加班工資。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的,其工時是按全年總工時來計算,以全年正常上班總工時加上加班總時限,為全年的最高工作時間,不可超過。
假如你在2015年8月10號這天上班10小時,但是從全年的平均日工作時間為7小時,那么就沒有加班費可言。
全年的總工時有多長?
全年正常上班總工時為:20.83天/月×12月×8小時/天=2000小時;
全年加班時限:36小時/月×12月=432小時;
全年最大總工時:2000小時+432小時=2432小時。
全年正常上班時間加上加班時間不超過2432小時,則屬于合法。而超過2432小時,則為綜合加班超時,屬于違規行為。
注意:在綜合計算周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月、季)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但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能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