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退休工人漲工資嗎,今年江蘇退休人員漲工資
江蘇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臺,人均調整水平仍為10%。記者今天從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南通各地將于本月內確保調整后的養老金發放到位。
今年江蘇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普調辦法仍由固定額、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這一辦法既鼓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過大。
今年的固定額部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統一提高到60元,增加了20元;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仍為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發給;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的3。5%增加,比去年下調0。5個百分點。
如一名65周歲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1800元,此次調整后月基本養老金為1998元。以下是就業指導的小編為您提供的關于2015年江蘇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通知】
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2015年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監獄管理局、省農墾集團公司: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并報兩部批準,現就2015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和時間
參加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在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
(一)普遍調整
1。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
3。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乘以3。5%計算增加額,計算額見分進角。
(二)適當傾斜
1。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年齡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準。下同)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2。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根據國家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統一部署,我省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和蘇辦發電〔2003〕14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原渠道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