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是指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差旅費是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常性支出項目。差旅費中列支補助按人均100元1天標準以內。2023年榆林差旅費津貼報銷標準暫未公布,以下是最新的榆林差旅費報銷標準,僅供參考。
一、2023榆林差旅費津貼報銷標準
榆林市財政局關于調整市級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市級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和差旅費制度標準應適時調整的規定,根據省財政廳《關于調整省級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陜財辦行〔2015〕80號),綜合考慮市級機關差旅費管理實際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經研究決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調整《榆林市市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榆辦字〔2014〕96號)規定的差旅住宿費標準,并對有關事項予以進一步明確。
一、調整市級機關省外、省內差旅住宿費標準
(一)調整北京、上海等7個城市市級干部住宿費標準和32個城市縣處級及其他人員住宿費標準,具體標準見附件1。
調整西安市縣處級及其他人員住宿費標準,具體標準見附件2。
(二)拉薩、西寧、哈爾濱、海口、大連、青島等6個受地理、氣候等自然條件限制和季節性熱點影響較大的城市試行差旅住宿費淡旺季標準。旺季期間及上浮后標準見附件1。
(三)調整后的差旅住宿費標準是市級機關工作人員到外省和省內各市(區)出差的住宿費上限標準,各類人員應當堅持勤儉節約原則,根據職級對應的住宿費標準自行選擇賓館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額標準內據實報銷。
市級機關工作人員到外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轄地、州、市(縣)出差執行當地財政部門制定的差旅住宿費標準。各地、州、市(縣)差旅住宿費標準在財政部外網(網址:http://xzzf.mof.gov.cn/zhuantilanmu/jy/)統一公布,標準未制定公布前,可暫按其省會城市住宿費標準執行。
二、關于差旅費適用的市級單位常駐地范圍
(一)根據榆林市公務用車改革領導小組《榆林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榆車改發〔2015〕1號)規定:市級單位常駐地公務出行范圍為榆林城區:東至2010國道過境線、南至青島啤酒廠南側東西向道路、西至衛校西側南北向道路、北至北環路。
(二)市級單位或其所屬單位常駐地為前款所列區域以外區域的,參照駐地所在市、縣(區)級機關差旅費管理制度執行。
(三)市級單位派駐省外機構的常駐地為其派駐地,參照派駐地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制度執行,在派駐地工作期間不得按差旅費管理辦法報銷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
三、需明確的有關問題
(一)關于市級單位工作人員到榆陽機場執行接送任務的問題。
市級單位工作人員因公到榆陽機場執行接送任務,憑經過單位領導批準的執行任務審批單,可以報銷伙食補助費。一天之內執行一次接送任務的伙食補助費按照20元每人次報銷,一天之內執行兩次(含兩次)以上接送任務的伙食補助費按照40元每人次報銷。往返機場的交通費按照乘坐大巴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車)的實際支出憑據報銷。
(二)關于因公出差臨時租用車輛的差旅費報銷問題。
市級單位工作人員因公出差,原則上應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因出差目的地地理位置偏僻或集體公務出行,經單位領導批準并在出差審批單中注明情況,可臨時租用車輛。
1、因公到地理位置偏僻、公共交通工具無法直達的鎮、村出差,應先由常駐地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達出差目的地所在縣城后再租用車輛前往出差目的地。
2、在市內集體執行調查研究、督導檢查、學習交流等公務活動,人數在5人(含5人)以上的,可在常駐地臨時租用車輛。
3、因公出差臨時租用車輛產生的租車費納入差旅費管理,憑租車憑據列入城市間交通費據實報銷。因公臨時租用車輛出差的,不得報銷市內交通費。
(三)關于乘坐飛機出差從駐地到機場的交通費問題。
乘坐飛機出差、當天往返的,可以憑據報銷往返駐地和機場乘坐大巴、地鐵等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出租小汽車)費用并報銷市內交通費;其他情況下往返駐地和機場及到達出差目的地后的交通費在按規定發放的市內交通費內統籌解決,不再另外報銷。
(四)關于出差人員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票的差旅費報銷問題。
出差人員實際發生住宿而無住宿費發票的,如住在自己或親友家里的,以及到邊遠地區出差,無法取得住宿費發票的,由出差人員在出差審批單上說明情況并經所在單位領導批準,可以報銷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其它實際發生住宿而無合理原因,無法提供住宿費發票的,一律不得報銷差旅費。
(五)關于當天往返的公務出差差旅費問題。
對于當天往返的公務出差,按照厲行節約的原則,一般不安排住宿,報銷差旅費無需提供住宿費發票。確因工作需要實際發生住宿的,可按照差旅費管理規定,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準限額內報銷住宿費。當天往返的公務出差,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1天計發。
(六)關于無城市間交通票據的差旅費報銷問題。
出差人員無法提供城市間交通費票據的,不得報銷城市間交通費。只能提供單程城市間交通費票據的,按乘坐交通工具的規定等級憑據報銷單程城市間交通費。不得在差旅費中報銷過路過橋費、燃油費等費用票據。
(七)關于參加會議、培訓的差旅費報銷問題。
到常駐地以外地區參加會議、培訓的,會議、培訓期間執行會議和培訓費的相關制度。往返會議、培訓地點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報銷。其中,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往返各1天計發,當天往返的按1天計發。
(八)關于出差人員符合乘坐火車軟臥條件而改乘軟座能否給予補助問題。
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交通工具等級是出差人員可以乘坐交通工具的上限。出差人員應嚴格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的等級乘坐相應交通工具,符合乘坐火車軟臥條件而改乘軟座的,不給予補助。
(九)關于出差人員能否乘坐全列軟席列車軟臥問題。
市級及相當職務人員出差,原則上乘坐全列軟席列車軟座,但在晚8時至次日晨7時期間乘車時間6小時以上的,或連續乘車超過12小時的,經單位領導批準,可以乘坐軟臥,按照軟臥車票報銷。
(十)關于工作人員調動的搬遷路費報銷問題。
市級單位工作人員因調動工作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由調入單位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的規定予以一次性報銷。隨遷家屬和搬遷家具發生的費用由調動人員自理。
(十一)關于工作人員出差期間經批準回家省親辦事的差旅費報銷問題。
經單位領導批準,工作人員出差期間回家省親辦事的,城市間交通費按不高于從出差目的地返回單位按規定乘坐相應交通工具的票價予以報銷,超出部分由個人自理;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從出差目的地返回單位的天數(扣除回家省親辦事的天數)和規定標準予以報銷。
(十二)關于借用外單位人員出差承擔差旅費問題。
借用外單位(含借、聘用外單位)人員為本單位工作出差進行公務活動,除有合同約定外,外單位人員差旅費用應由本單位承擔。
四、進一步加強差旅費管理
市級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差旅費管理制度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規定,加強出差審批管理,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嚴格按照中共榆林市委辦公室、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榆林市市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榆辦字(2014)96號)規定的差旅費有關要求,加強報銷管理,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對違反差旅費管理規定的行為,有關部門應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附件1 | |||||||
市級機關省外差旅住宿費標準調整表 | |||||||
單位:元/人·天 | |||||||
序號 | 地區 (城市) | 住宿費標準 | 淡旺季浮動標準 | ||||
旺季期間 | 旺季上浮價 | 上浮比例 | |||||
市級 | 縣處級及 其他人員 | 市級 | 縣處級及 其他人員 | ||||
1 | 北京市 | 650 | 500 | ||||
2 | 天津市 | 480 | 380 | ||||
3 | 河北省(石家莊) | 450 | 350 | ||||
4 | 山西省(太原) | 480 | 350 | ||||
5 | 內蒙古(呼和浩特) | 460 | 350 | ||||
6 | 遼寧省(沈陽) | 480 | 350 | ||||
7 | 大連市 | 490 | 350 | 7-9月 | 590 | 420 | 20% |
8 | 吉林省(長春) | 450 | 350 | ||||
9 | 黑龍江省(哈爾濱) | 450 | 350 | 7-9月 | 540 | 420 | 20% |
10 | 上海市 | 600 | 500 | ||||
11 | 江蘇省(南京) | 490 | 380 | ||||
12 | 浙江省(杭州) | 500 | 400 | ||||
13 | 寧波市 | 450 | 350 | ||||
14 | 安徽省(合肥) | 460 | 350 | ||||
15 | 福建省(福州) | 480 | 380 | ||||
16 | 廈門市 | 500 | 400 | ||||
17 | 江西省(南昌) | 470 | 350 | ||||
18 | 山東省(濟南) | 480 | 380 | ||||
19 | 青島市 | 490 | 380 | 7-9月 | 590 | 450 | 20% |
20 | 河南省(鄭州) | 480 | 380 | ||||
21 | 湖北省(武漢) | 480 | 350 | ||||
22 | 湖南省(長沙) | 450 | 350 | ||||
23 | 廣東省(廣州) | 550 | 450 | ||||
24 | 深圳市 | 550 | 450 | ||||
25 | 廣 西(南寧) | 470 | 350 | ||||
26 | 海南省(海口) | 500 | 350 | 11-2月 | 650 | 450 | 30% |
27 | 重慶市 | 480 | 370 | ||||
28 | 四川省(成都) | 470 | 370 | ||||
29 | 貴州省(貴陽) | 470 | 370 | ||||
30 | 云南省(昆明) | 480 | 380 | ||||
31 | 西 藏(拉薩) | 500 | 350 | 6-9月 | 750 | 530 | 50% |
32 | 甘肅省(蘭州) | 470 | 350 | ||||
33 | 青海省(西寧) | 500 | 350 | 6-9月 | 750 | 530 | 50% |
34 | 寧 夏(銀川) | 470 | 350 | ||||
35 | 新 疆(烏魯木齊) | 480 | 350 |
二、差旅費報銷范圍
1、差旅費核算的內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 費用支出,包括購買車、船、火車、飛機的票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況下,單位補助出差伙食費就不再報銷外地餐費了,或者報銷餐費就不再補助出差伙食費。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計入差旅費中,稅法上并沒有相關的文件規定。
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等。差旅費的證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差旅費中列支補助按人均100元1天標準以內。
三、差旅費報銷流程
1、出差人員填制差旅費報銷單--直屬上級審查 分管副院長核準 財務人員審核--出納結算付款。各分管領導應對差旅費報銷的真實性、合理性負全面責任。
2、財務人員、稽核人員、資金管理人員按規定對報銷手續、預算額度、票據合法性、真實性、出差標準進行審核并對此負責。
四、差旅費報銷注意事項
1、員工報銷時按財務部門規定填制報銷單據,附原始票據:包括出差申請、機票(明折明扣票)、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住宿發票、會議通知、過路費、過橋費等 ,無本人姓名的原始發票須在背面簽名。
2、乘坐飛機的,訂票費、改簽費、退票費、往返機場的車費不予報銷。
3、出差補助天數=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發日期。
4、須按財務規定取得并填寫真實合法的憑證。對項目填寫不完整或字跡模糊不清的不予報銷;對涂改、偽造或變造原始票據、虛報出差天數的,不予報銷。
5、原始票據丟失、毀損的,當事人需作出詳細書面說明及需報銷單據明細項目、金額,經直屬上級與所在部門第一負責人簽批后,報學院、學校分管領導簽批報銷。
6、超標乘坐交通工具的,其交通費的報銷,按其應乘坐的交通工具類別計算報銷金額,超額部分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