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費是指出差期間因辦理公務而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和公雜費等各項費用。差旅費是行政事業單位和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常性支出項目。差旅費中列支補助按人均100元1天標準以內。2023年銅川差旅費津貼報銷標準暫未公布,以下是最新的銅川差旅費報銷標準,僅供參考。
一、2023銅川差旅費津貼報銷標準
市發展改革委出差(公務用車租賃)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政府要過緊日子”的要求,進一步規范我委工作人員出差和公務用車租賃管理,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實施細則》、《銅川市差旅費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出差(公務用車租賃)審批
1.建立健全出差(公務用車租賃)審批制度。出差前必須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禁無實質內容、無明確公務目的的差旅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和方式借公務出差進行變相旅游,嚴禁無實質內容的學習交流和考察調研。
2.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公務用車租賃)審批單》。科級及科級以下人員出差,需經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審批、委辦公室審核備案后,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車輛出行和報銷相關費用。縣級領導出差,需經本人簽字、委主要領導審簽、委辦公室報備后,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車輛出行和報銷相關費用。
3.出差呈報《出差(公務用車租賃)審批單》時,須一并提交會議、學習、培訓、督查、調研、考察通知及出差公函等。
4.確因特殊情況,出差前無法填寫審批單的,須經委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出差返回后立即補辦審批手續,出差返回1
個月(30天)內不補辦審批手續的,不予補辦手續和報銷相關費用。
第三條 差旅費報銷標準
嚴格按照《銅川市市級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標準執行。要提高效率,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鼓勵出差當天往返。
第四條 差旅費報銷管理
1.出差人員應在差旅活動結束后及時收集粘貼票據憑證,填報《差旅費報銷單》,于次月上旬在辦公室辦理報銷手續。公務出差期間的住宿費、機票支出等按規定使用公務卡或轉賬結算。暫無公務卡的新進人員,可通過銀行信用卡(借記卡)進行結算報銷,并在2個月內(60天)辦理公務卡,并按要求規范使用。
2.出差人員報銷差旅費時應提供《出差(公務用車租賃)審批單》、相關通知、公函、機票、車船票、住宿發票、公務卡刷卡消費憑單等合法原始票據憑證,據實規范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委辦公室審核、分管領導、財務分管領導和委主要領導審簽后報銷。
3.出差人員應嚴格按規定據實填報差旅費各項開支,未按照規定超出差旅費支出部分不予審批報銷。
4.工作人員出差期間,應按照《銅川市接待辦 銅川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國內公務接待工作的通知》(銅接發〔2015〕5號)規定標準,自覺向接待單位交納餐費、車費。餐費交納標準為:在營業性協議接待場所用餐每人每天40元(早餐10元、午餐15元、晚餐15元),在機關內部接待場所用餐每人每天25元(早餐5元、午餐10元、晚餐10元);車費交納標準為:在銅川范圍內活動的每人每天20元,使用接待用車跨市活動的每人每天40元,我市公務人員到市外出差的按照當地標準交費,當地未明確收費標準的參照我市交費標準交費。出差人員無有效住宿發票、有效城市間交通費憑據,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伙食補助及交通費。
第五條 監督問責
加強出差活動和經費報銷的內控管理,嚴格控制差旅費規模。相關領導、辦公室財務人員應對差旅費報銷進行層層審核把關,確保票據來源合規,內容真實完整。對未經批準擅自出差、不按規定開支和報銷差旅費的人員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凡屬副科級以上干部和有關企業負責人違反差旅費管理規定的移送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追責處理。主要包括:
1.出差活動是否按規定和程序履行審批手續;
2.差旅費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是否符合規定;
3.差旅費報銷是否符合規定;
4.是否存在向下級單位、企業或其他單位轉嫁差旅費現象;
5.差旅費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況。
第六條 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委屬單位及相關企業出差(公務用車租賃)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七條 本辦法由委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二、差旅費報銷范圍
1、差旅費核算的內容:用于出差旅途中的 費用支出,包括購買車、船、火車、飛機的票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及其他方面的支出。
2、一般情況下,單位補助出差伙食費就不再報銷外地餐費了,或者報銷餐費就不再補助出差伙食費。
3、至于外地餐券不能計入差旅費中,稅法上并沒有相關的文件規定。
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公雜費等。差旅費的證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員姓名、地點、時間、任務、支付憑證等。差旅費中列支補助按人均100元1天標準以內。
三、差旅費報銷流程
1、出差人員填制差旅費報銷單--直屬上級審查 分管副院長核準 財務人員審核--出納結算付款。各分管領導應對差旅費報銷的真實性、合理性負全面責任。
2、財務人員、稽核人員、資金管理人員按規定對報銷手續、預算額度、票據合法性、真實性、出差標準進行審核并對此負責。
四、差旅費報銷注意事項
1、員工報銷時按財務部門規定填制報銷單據,附原始票據:包括出差申請、機票(明折明扣票)、火車票、汽車票、船票、住宿發票、會議通知、過路費、過橋費等 ,無本人姓名的原始發票須在背面簽名。
2、乘坐飛機的,訂票費、改簽費、退票費、往返機場的車費不予報銷。
3、出差補助天數=出差返程日期-出差出發日期。
4、須按財務規定取得并填寫真實合法的憑證。對項目填寫不完整或字跡模糊不清的不予報銷;對涂改、偽造或變造原始票據、虛報出差天數的,不予報銷。
5、原始票據丟失、毀損的,當事人需作出詳細書面說明及需報銷單據明細項目、金額,經直屬上級與所在部門第一負責人簽批后,報學院、學校分管領導簽批報銷。
6、超標乘坐交通工具的,其交通費的報銷,按其應乘坐的交通工具類別計算報銷金額,超額部分自行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