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產假是這樣計算的:實際產假天數=法定基本產假天數+特殊原因增加天數。由于特殊原因增加天數不一樣,所以產生了許多女職工享受產假天數不一致的現象。值得注意的是,產假時間是按照自然天數而非工作日計算。
我國勞動法明確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產假。這90天又分為:產前假15天、產后假75天兩部分。
所謂產前假15天,系指預產期前15天的休假。休產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若孕婦提前生產,可將不足的天數和產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婦推遲生產,可將超出的天數按病假處理如果(只要有醫院證明就可以向單位請病假,但病假期間不能享受產假待遇)。
除了90天法定基本產假天數,由于一些特殊原因,女職工能享受增加天數的產假。
難產、多胞胎的因素,有《勞動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明文規定;但是,晚育、獨生子女的因素,各地方的規定有所不同。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在廣東省,實行晚育者(24周歲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生育一胎但生的是多胞胎,不屬于獨生子女),增加產假35天。
有些單位在女職工產假天數問題上自行制訂標準,只要產假天數不短于現行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保護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力度更強,應當予以認可。
至于產假期間男方能否休假照顧,在廣東省,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天。
不論是女職工產假,還是男方看護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不低于員工本人標準工資的標準支付假期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