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統一執行省一類地區標準:小廣州市企業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按照廣州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來看是8.91元/小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元/小時。另外,廣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又會是多少?
廣州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廣州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統一執行省一類地區標準,調整為155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8.91元/小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元/小時。
根據中國《最低工資規定》規定,廣州最低工資標準也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廣州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廣州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
以上是廣州最低工資標準的介紹,接下來介紹關于廣東省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方案。
根據《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廣州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如下:
第一類地區是廣州市,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50元,小時工資為15元;
第二類地區,佛山、東莞、中山三市,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310元,小時工資為12.5元;
珠海市在省標準的基礎上自行提高到月最低工資標準1380元,小時工資標準13.2元;
第三類地區除原來的汕頭、惠州、江門三市外,增加了肇慶市,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130元,小時工資為11.1元;
第四類地區包括余下的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十一市,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010元,小時工資為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