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行為,排查整治社會單位電氣使用維護違章違規行為。下面思而學教育網為大家整理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方案,一起來看看吧。
關于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方案1:
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開展衛生計生系統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衛發明電〔2017〕29 號)、《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衛生計生系統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衛辦發〔2017〕38 號)要求和統一部署,從2017年6月至2020 年4月,在全市衛生計生系統開展為期三年的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為切實做好綜合治理工作,結合全市衛生計生系統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機構、計生服務機構以及衛生計生行政事業單位中全面開展排查整治,重點查找發現電器產品生產質量、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電器產品及其線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嚴格禁止采購、安裝、使用各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排查整治各單位電氣使用維護中的違章違規行為,力爭通過三年綜合防治治理,實現全系統使用的各種電器產品質量合法合規,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質量明顯提升,各單位的電氣使用維護安全水平明顯提升,全系統電氣火災事故顯著減少。
二、治理內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開展電器產品購買使用綜合治理。衛生計生系統各類單位在采購電器產品中應當認真查看生產企業資質,嚴禁采購使用無證產品、套牌、貼牌假冒偽劣產品,杜絕采購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依法對發現的違法違規企業和不合格電器產品進行舉報,共同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全面開展建設工程領域電氣綜合治理。加強衛生計生機構中建設工程電氣設計質量管理,規范建設工程電氣設計,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電氣工程設計質量終身負責制。落實電氣工程施工質量責任制,嚴格電器產品及其線路施工檢查驗收。嚴密防范施工單位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線及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等問題和隱患;嚴厲禁止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嚴查施工不規范造成電線絕緣層損壞、電纜井(溝)封堵不嚴密等隱患問題。
(三)全面開展電器產品使用管理領域綜合治理。強化衛生計生機構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機制,定期開展自查排查和整改落實工作,及時整改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實等問題;排查本單位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用電負荷超額、電源插座數量不足以及未設短路保護裝置、私拉亂接電線、使用無證、“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排查本單位是否按照規定配備專業電工、定期檢測電氣線路和設備問題;推動落實電氣系統定期維護保養及檢測,提高本單位發現和消除電氣安全隱患能力;定期開展電氣安全檢查,加強安全用電常識宣傳教育,督促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加強電氣設備管理、使用和維護等電氣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和管理工作。
三、治理時間和步驟
2017 年6月開始至2020 年4月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 2017 年6月底前)。各縣市區、各單位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工作實際,制訂具體實施方案,全面動員部署,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各級各單位、廣大干部職工積極參與。要組織開展一次集中培訓,明確治理標準、排查重點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關內容。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7 年7月至2017 年10月)。組織發動電器產品購買、使用單位,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以及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自行組織檢查,排查電器產品及其線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要求,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階段(2017 年10月至2020 年4月)。各縣市區、各單位結合實際,進一步健全用電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電氣防火性能、電氣系統維護保養及電氣檢測等方面要求。積極舉報各種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執行電氣安全有關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加強綜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階段(2018年1月至2020年4月)。各縣市區、各單位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依法開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分階段集中查處違法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器產品行為,集中銷毀假冒偽劣電器產品,集中處理違法責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電氣安全隱患。
四、責任分工
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堅持政府領導、部門監管、單位負責、綜合治理的原則,衛生計生部門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職責規定抓好落實。
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協調小組,研究協調綜合治理有關工作,明確具體工作職責,層層壓實責任,因地制宜制訂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方案,定期分析研判、督導檢查、通報情況、集中調度、聯合檢查,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將納2017 年至2019 年度衛生計生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督導檢查內容。
貴港市衛生計生委成立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委領導擔任組長,委辦公室、科技教育宣傳科、醫政醫管科、中醫藥管理科、基層衛生科、婦幼健康科、應急辦、考核督查指導科等相關科室參加的電氣火災結合治理協調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協調全市衛生計生系統的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及時了解掌握并通報各地、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委辦公室承擔協調小組日常工作。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各單位按照職能分工參照成立本地區、本單位綜合治理協調小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是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重要舉措。各縣市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結合實際研究制訂實施方案、細化整治目標和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務求治理實效。要嚴格落實電氣防火安全制,嚴密責任鏈條,織密責任網絡,穩步推進綜合治理。
(二)密切協作,形成合力。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聯合公安、安監、質檢等部門組織開展各種檢查、督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機制,對發現的問題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時通報違法違規行為,移送違法違規案件,加強全鏈條監管和跨區域打擊力度,切實形成執行合力。
(三)廣泛宣傳,積極引導。各縣市區、各單位要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通過各種形式開展安全用電的宣傳教育,普及安全用電常識。要積極利用種類媒介,宣傳電氣火災事故教訓,杜絕購買使用假冒偽劣電器產品的違法行為。鼓勵各單位應用電氣火災監控技術,提升對電器產品及其線路運行狀態的監測、預警和處置能力。鼓勵群眾舉報電氣安全隱患,形成全民關注參加電氣火災防治的濃厚氛圍。
(四)強化考核、確保成效。各縣市區、各單位要對電氣火災治理實行分階段考核考評,將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消防安全考核、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等有關安全考核評比內容中,全面提升各級種類衛生計生機構、各有關部門的電氣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根據《自治區衛生計生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廣西衛生計生系統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衛辦發〔2017〕38 號)有關工作要求,請各縣市區衛生計生局和市直衛生計生單位于2017 年6月20日前將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報送市衛生計生委辦公室,從2018 年起,每年6月20日前報送當年上半年工作小結,每年12月20日前報送當年年度工作情況總結。
關于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方案2:
為深入貫徹落實《楚雄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楚雄州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楚政辦通〔2017〕42號)文件和全國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視頻會議精神,切實加強全縣電氣火災防控工作,進一步規范電氣防火管理,有效降低電氣火災風險,預防和遏制重特大電氣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縣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器產品生產質量、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電器產品及其線路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隱患和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行為,排查整治社會單位電氣使用維護違章違規行為,力爭通過三年綜合治理,實現電器產品質量明顯提升,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質量明顯提升,社會單位電氣使用維護安全水平明顯提升,全縣電氣火災事故顯著減少。
二、整治范圍
電器產品生產企業、電器產品批發市場、銷售儲存倉庫以及銷售門店、電氣工程設計單位、電氣工程施工單位、電氣施工監理單位、電氣從業人員、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公眾聚集場所、文物建筑、賓館酒店、居民社區、老舊住宅區、出租房集中區域、城郊結合部的城中村、火災隱患集中區域、九小場所等。
三、整治內容及工作措施
(一)全面開展電器產品生產質量綜合治理。
1.全面開展電器生產領域治理。嚴格落實電器產品生產企業資質審批、認證管理,加大對獲證企業的日常監管,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行為。嚴查電線電纜、開關插座等生產企業在絕緣材料、阻燃原料、線芯材質、線徑等方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的違法行為;嚴查套牌、貼牌生產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充分利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及時曝光違法違規企業和不合格電器產品名單,進一步完善電器產品質量源頭監管機制,提高管理能力,規范生產秩序。
2.全面開展電器產品流通領域治理。加大對電器產品批發市場、銷售儲存倉庫以及銷售門店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嚴厲打擊銷售無證或偽造、冒用認證證書、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商品違法行為。加強對以網絡、直銷等方式銷售電器產品的監管,把好“線上、線下”電器產品銷售質量關。進一步完善電器產品流通領域的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效能,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全面開展建設工程領域電氣綜合治理。
3.加強建設工程電氣設計質量管理。規范建設工程電氣設計,落實電氣工程設計質量終身負責制,嚴查設計單位不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的行為,依法追究因電氣設計不符合標準規范而導致電氣火災事故的設計單位責任。
4.加強電氣施工質量管理。落實電氣工程施工質量責任制,嚴格電器產品及其線路施工進場檢查驗收。嚴查施工單位不按照設計圖紙施工、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線及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等問題和隱患;嚴查監理單位不履行施工質量的監理責任;嚴查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裝;嚴查施工不規范造成電線絕緣層損壞、電纜井(溝)封堵不嚴密等隱患問題。依法追究因電氣施工質量問題導致火災事故的施工、監理單位的責任。
5.落實建設單位電氣質量管理責任。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標準,降低電氣設計和施工質量。按照合同約定,由建設單位采購有關電氣及配套產品的,建設單位應當保證電氣及配套產品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
(三)全面開展電器產品使用管理領域綜合治理。
6.強化社會單位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嚴查社會單位用電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實問題;嚴查社會單位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用電負荷超額、電源插座數量不足以及未設短路保護裝置、私拉亂接電線、使用無證、“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嚴查社會單位未配備專業電工、未按規定定期檢測電氣線路和設備問題;推動落實電氣系統定期維護保養及檢測,提高社會單位發現和消除電氣安全隱患能力。
7.推動城鄉社區、村鎮電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以鄉鎮、社區為基本單元,排查城鄉社區、鄉鎮電氣線路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定,電表箱設置位置是否符合規范,線路連接是否符合標準;核查用電負荷是否超過初裝容量;檢查是否存在私拉亂接電線、使用“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督促落實安全用電管理制度,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定期開展電氣安全檢查,加強安全用電常識宣傳。對整治難度大的區域性電氣安全隱患要實行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并結合政府重點工程和為民辦實事項目,重點推進解決。
8.加強電氣相關從業人員監管。加強電氣設備管理、使用和維護等相關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規范電氣相關資格證書的發放、考核機制,切實提高電氣從業人員的技能水平。加大對電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持證上崗檢查力度,做到持證上崗。
(四)全面推廣運用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9.加強“技防”措施的應用。充分融合“物聯網+安防”先進技術,利用智慧式電氣火災防控裝置對電氣的線路、電流、溫度實時監測、提前預警、定期分析研判功能,前移火災預防關口,提高及時發現、預防、有效處置電氣火災隱患的水平。對火災危險系數高的農村、社區、文物古建、社會福利機構、公眾聚集場所、勞動密集型企業、老舊住宅區等安裝智慧式電氣火災防控裝置,及時發現超負荷用電、短路、線路老化等問題,有效遏制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綜合治理工作從2017年6月開始至2020年3月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5月至6月)。各鄉鎮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組織機構,責任分工,全面動員部署,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各單位、廣大群眾積極參與。要組織對行業主管部門、社會單位責任人開展一次集中培訓,明確治理標準、排查重點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關內容。
(二)自查自糾階段(2017年6月至2017年9月)。組織發動電器產品及其線路生產、銷售和使用單位,建設工程電氣設計、施工以及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自行組織檢查,排查電器產品及其線路是否符合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規范要求,切實摸清底數,全面排查電氣安全隱患,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三)建章立制階段(2017年9月至2020年2月)。各鄉鎮各行業部門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電氣管理體系及用電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完善建筑電氣防火性能、電氣系統維護保養及電氣檢測的要求。重點督促電器生產、銷售企業和建設工程施工企業、電器產品使用單位,建立起生產流通、設計安裝、操作使用等環節的電氣防火安全管理長效機制,并通過各行業部門的聯合執法,依法將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電器產品和開展電氣設計施工的企業單位進行處理,并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定期公布違法違規行為,督促企業單位嚴格執行電氣安全有關技術標準,全面推進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加強綜合治理成效。
(四)集中整治階段(2018年1月至2020年3月)。各鄉鎮按照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住建、公安、市場監管、電網公司等部門和單位組成聯合檢查組,依法開展排查整治,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經濟、輿論等手段,分階段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行為,集中銷毀假冒偽劣電器產品,集中處理違法責任人,集中督促整改重大電氣安全隱患。對電氣安全隱患突出、整改不力的單位,書面報告當地政府督辦。
五、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在電氣火災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組長由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毛德勇擔任,副組長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陳建云、縣安全監管局局長楊朝生、縣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付鵬程擔任,成員由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經信局、縣民政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文體廣電旅游局、縣衛計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供電公司等部門有關領導組成,統籌推進全縣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協調解決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公安消防大隊,由縣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付鵬程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六、責任分工
堅持“政府領導、部門監管、單位負責、綜合治理”的原則,由縣政府統一組織,鄉鎮人民政府具體實施,各有關行業部門按職責抓落實。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制定操作性強的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及時召開專題會議部署,各行各業主管部門結合各自職責和管理權限,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采取定期分析研判、督導檢查、通報情況、集中調度、聯合執法等方式,分行業、分領域組織開展排查治理。
(二)市場監管局依法負責生產領域電器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器產品及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CCC)電器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的日常監管,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器產品違法行為,嚴把電器產品質量源頭關,在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期間,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行業專項治理工作,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和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商品違法行為。全面開展電器商品流通領域治理,加大電器商品批發市場以及銷售門店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以網絡、直銷等方式銷售電器商品行為的監管,把好線上線下電器商品銷售質量關,進一步完善電器商品流通領域的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效能,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三)文體廣電旅游局要結合本行業情況,指導和督促文物保護單位、公共娛樂場所和圖書館、文化館、文化站等單位開展電氣火災排查工作,推廣運用姚安縣光祿古鎮、龍華寺智慧式電氣火災防控成果,在全縣文物保護單位安裝智慧式電氣火災防控裝置,不斷提升文物古建筑火災防控水平。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電氣火災專項治理,消除火災隱患,確保安全。
(四)縣教育局要針對學校用電特點,制定出臺符合自身安全監管的方案措施,明確職責,加強校區的檢查巡查力度,在學生宿舍、食堂等重點部位安裝智慧式電氣火災防控裝置,嚴防學生私用大功率電器引發火災事故。
(五)民政局要對各敬老院、救助管理站的電氣設備進行徹底排查,對發現的電線私拉亂接、線路老化等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在福利機構重點部位安裝智慧式電氣火災監控裝置,對電氣線路進行實時監測,提前預警,嚴防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應根據行業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行業電氣火災專項治理,消除火災隱患,確保安全。
(六)縣供電公司依法負責對電力行業監管,確保電力供應安全可靠。分階段組織電網企業開展輸配電線路和送電設施安全大檢查,防止電力設施因器材元件質量低劣、施工工藝不規范和電力設施過載老化引發火災事故,對發現的私拉亂接、線路老化現象發現一處,整改一處;規范農村用電,結合政府扶貧項目及規劃,必須嚴格按照規范標準,做好農村電氣線路的設計、施工工作,為重點村落安裝智慧式電氣火災監控裝置,嚴防電氣火災事故的發生;加強電氣從業人員的管理、培訓工作,并做好安全用電知識教育宣傳工作。
(七)住建、交通運輸、水利、經信、電力等負有建設工程質量監管的部門,依法負責督促建設工程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電氣設計和施工,對發現的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并利用媒介、網絡等平臺及時曝光違法違規企業。摸清所屬單位底數,并根據行業監管職能,每年開展不少于一次的專項治理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壓實責任。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是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的重要舉措,各鄉鎮要高度重視,成立綜合治理領導小組,明確一名分管領導牽頭負責,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細化整治目標和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務求治理實效。
(二)統一思想,合力攻堅。全縣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電氣火災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州委州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各項決策部署上來,采取更加堅決、有力、有效的措施,堅決守住底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聯合組織檢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機制,對發現的問題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時通報違法違規行為,移送違法違規案件,加強全鏈條監管和跨區域打擊力度,切實形成執法合力。
(三)廣泛宣傳,全民參與。各鄉鎮要采取各種有效措施,通過各種形式開展安全用電的宣傳教育,普及安全用電常識。要積極利用各類媒介,宣傳電氣火災事故教訓,曝光無證非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器產品的違法行為,加強輿論監督,推動電器產品質量提高。鼓勵社會單位應用電氣火災監控技術,提升對電器產品及線路運行狀態的監測預警和處置能力。組織媒體記者參加暗查暗訪,曝光重大電氣安全隱患,發動廣大群眾舉報投訴電氣安全隱患,形成全民關注參與電氣火災防治的濃厚氛圍。
(四)強化考核,確保實效。縣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適時派出工作組,深入各鄉鎮、各行業部門和單位開展明察暗訪,定期通報工作開展情況,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的,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同時,將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納入消防考核、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等有關安全考核評比內容,全面推進各鄉鎮政府、有關部門及社會單位電氣防火安全管理水平。
各鄉鎮各行業部門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工作部署情況請于2017年6月15日前報縣電氣火災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彭雪峰 0878-5215939,郵箱:mdxfdd@126.com),2017年9月底前報階段性工作總結。從2018年起,每年1月5日前報上年工作總結;每年6月30日前報上半年工作小結。2020年3月20日前,報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