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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視整改民主生活會發言材料【薦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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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組織要積極把巡視組反饋意見作為推動發展、改進作風的新契機、新起點、新要求、新動力,主動把自己擺進去,迅速行動,爭取主動,立行立改,標本兼治。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

【2017巡視整改民主生活會發言材料1】

根據省委部署,8月18日至9月8日,省委第三巡視組對景寧縣進行了巡視。11月27日上午,省委第三巡視組向景寧縣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視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認真履職抓整改,堅持把落實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全力抓緊抓實

深化認識,全面推進整改。縣委高度重視巡視整改工作,要求全縣黨員領導干部,要把巡視整改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把強化巡視整改、用好巡視成果作為貫徹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的具體體現,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實;縣級領導干部要對照“三嚴三實”要求,查擺問題,把推動巡視整改工作和個人整改工作統一起來,切實擔負起相應職責,以上率下全面落實整改責任。

落實責任,切實加強領導。縣委成立了以縣委書記林康為組長,縣委副書記為副組長,其他常委同志為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中共景寧畬族自治縣委落實省委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針對巡視組反饋的五個方面問題意見,提出134條整改措施,由12位縣領導牽頭,18個責任單位分解落實,并明確整改時限,確保責任盯得緊、進度跟得上、成效拿得出。

明確要求,逐一核查銷號。縣委成立專項督查組,堅持問題導向,對各級各部門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辦,逐一核查整改進度,完成一項、銷號一項,并把整改落實與干部年度工作實績考核、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干部選拔任用掛鉤。多次召開整改落實情況匯報會和專項工作協調會,檢查落實情況,研究具體問題,督促整改進度,確保整改工作無盲區、無滯后。

突出長效,鞏固整改成果。堅持把巡視整改落實與深入學系列講話精神,與“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結合起來,著眼全面從嚴治黨,著力形成長效,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如針對基層黨組織建設制定《關于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的若干意見》;針對農村“三資”管理問題建立《景寧畬族自治縣違反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規定行為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

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對省委巡視組交辦的63件涉紀信訪件,準時辦結63件,報結率100%,轉立案審查17件;全縣紀檢監察機關累計受理群眾信訪舉報件284件次,其中紀檢監察范圍內245件次;共處置線索71件,立案58件,結案48件,給予黨紀處分47人,政紀處分1人,查處鄉科級領導干部7人,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直接經濟損失77.57萬元。縣檢察院立案偵查貪污賄賂類案件13件16人,其中鄉科級2人,科級以下8人,農村干部3人,企業人員3人;立案偵查失職瀆職類案件2件2人,其中鄉科級1人,股級1人。

二、實事求是抓整改,堅持把直面問題作為基本要求,從嚴從實推進

(一)關于對國家補助補償、強農惠農等專項資金監管不力,腐敗窩案串案多發問題的整改

1.嚴格征地補償款監管。對灘坑水庫庫周公路土地征用腐敗案進行深入剖析,重點挖掘滋生問題的主客觀方面深層次問題,在全縣領導干部中開展警示教育。同時,責成渤海鎮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進行深刻檢查,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2.完善專項資金管理機制。組織全縣機關事業單位財務人員以及部分機關干部近240人旁聽了縣教育局核算中心基建會計翁福榮貪污案庭審,充分總結和汲取案件教訓。嚴肅查處沙灣鎮原黨委書記夏勝忠等人套取截留財政專項資金挪作他用案。縣委縣政府于11月30日-12月1日舉辦領導干部財經紀律專題培訓班,對鄉鎮黨政主要領導進行警示教育和財經紀律培訓。責成教育局和沙灣鎮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進行深刻檢查。健全專項資金監管體制機制,加強監督管理力度。一是對于上級下達的專項資金的管理。各類項目在工程完工后必須進行實地驗收。項目投資達到10萬元以上的必須經過審計部門審計并出具報告。投資較小的項目在驗收合格或出具審計報告后予以撥付,對于投資金額較大的項目,根據項目實際進度撥付工程款。二是加強農村危舊房改造資金管理。對于農村危舊房改造(修繕)項目,由鄉鎮(街道)進行摸底匯總,經縣村鎮服務站、縣住建局等部門審定后實施,實施完成后由村、鄉鎮(街道)、村鎮服務站驗收后,縣財政將資金撥付至鄉鎮(街道),再由鄉鎮(街道)支付到農戶。起,危舊房改造資金將直接撥付至農戶。提升鄉鎮自管能力。健全完善鄉鎮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制度,明確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從項目申報、落地、開工到資金支出必須經班子集體研究確定。出臺《景寧畬族自治縣小額項目簡易發包實施辦法(試行)》和《景寧畬族自治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切實加強對鄉鎮小額項目和招投標項目的管理。健全完善鄉鎮內部審計制度,增強內審監督的規范性,強化對專項資金落實、基建工程項目、農村干部經濟責任等情況的審計;選優配強鄉鎮內審人員,加強專業技能培訓,培養鄉鎮內審精干,切實提升鄉鎮內審能力。

3.強化國家補助資金監管。落實涉農資金補助公示制度,按照“誰分配,誰公開;分配到哪里,公開到哪里”的原則,規定財政支農補助資金在正式發文前,必須在縣政府網或畬鄉報等公眾新聞媒體上進行為期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告,在此期間無異議的,才給予正式發文補助。組織開展2011-“國家補助補償”“強農惠農”等專項資金“回頭看”活動。一是分步實施自查自糾、專項巡查和專項整治等活動。將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產業發展扶持項目以及強農惠農專項補助等資金列入專項檢查重點對象。目前,全縣21個鄉鎮(街道)及縣財政局、縣農辦(扶貧辦)、縣水利局等11個專項資金集中單位開展自查自糾。1月中旬,由縣紀委(監察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國土局等部門組成三個聯合檢查組,分赴相關單位開展專項巡查,深入查擺整改問題。二是開展“涉農資金”專項檢查。對2013-度涉農資金開展了為期一個月的自查自糾工作,共檢查涉農資金共計120690.75萬元,對發現的5起問題逐一進行整改。由縣財政局組織各鄉鎮(街道),分五個組開展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工作交叉檢查。

(二)關于少數領導干部利用職權謀取不正當利益問題的整改

1.加大專案查處力度。嚴肅查處了縣廣播電視臺領導干部受賄窩案、縣糧食收儲公司前后任經理及副經理等人受賄案、縣水利局原局長貪污案等腐敗案件。將上述3起案件作為典型案例,形成剖析材料,開展廉政教育,切實將“一案一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同時,責成縣電視臺、縣發改局、縣水利局黨組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進行深刻檢查。

2.完善合力反腐機制。充分發揮縣委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作用,健全完善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問題線索的規范管理機制,發揮職能部門聯動作用,充分發揮公檢法司法機關作用強化案件調查,形成反腐敗工作合力。注重發揮紀檢監督、審計監督、執法檢查的作用,及時發現和查糾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嚴格執行黨員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由紀檢、組織等部門定期開展抽查核實工作。

3.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開展權力運行“陽光工程”建設,深化黨務政務公開工作,防止在重大項目、重點投資和重大資金落實中權力尋租、權錢交易等問題發生。切實加強對領導干部、重點崗位人員等重點對象的監管,加強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提高領導干部抗風險能力,,在黨校主體班次中將增加相關專題教育內容。開展新一輪廉政風險排查工作,通過自查、抽查與集中檢查等形式,對全縣各單位特別是重點領域、重點崗位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厘清風險點,努力消除風險隱患。

4.實行“套餐式”廉政教育。健全完善《景寧畬族自治縣新任鄉(科)級領導干部“廉政套餐”教育暫行規定》等制度,常態開展領導干部任前(任中)知識測試、領導干部廉政承諾、領導干部廉政談話等工作。,共對50名新提任(轉崗)領導干部進行了任前談話和簽訂廉政承諾。努力抓好廉政宣傳教育、廉政文化建設、廉政實踐培訓等基礎性工作,定期對《準則》《條例》以及典型案例等,進行廉政“微”宣傳。開展“送廉政黨課下基層”活動,向基層送廉政黨課36堂次。

(三)關于工程建設領域問題較多,存在廉政風險問題的整改

1.嚴格招投標制度執行。嚴格執行《麗水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及配套文件和《景寧畬族自治縣實施〈麗水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細則》文件規定。規范了招投標的交易規程。加強招標文件和招標公告備案審查,制定了《招標文件備案審查制度》,未經建設、水利、交通、國土等監管部門備案審查的招標文件一律無效。強化招投標活動的監管,招標一律按程序操作,整個招投標過程以先備案審查、公告發布,再集中交易、監管部門派駐現場監管、交易確認備案等程序進行,全過程由縣公證處全程公證。嚴格執行《麗水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異議和投訴規定》,要求招投標中心、建設、交通、水利、國土等各責任部門嚴格按照有關辦法,及時處理相關投訴事項,有效保障了項目的建設。加強對招標文件的審查,并督促業主和中標單位嚴格履行合同要求,要求項目管理班子每月現場到位天數不少于22天,對未履職到崗的項目經理實行“信用扣分”。,1家企業、56人次項目經理及總監等相關從業人員被信用扣分。以來,已對檢查中發現的未按照招投標文件等相關規定承諾到崗履職的項目負責人實施信用扣分3人次。組織開展一輪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投標大檢查活動,對2011-的政府投資項目進行“回頭看”,共檢查招投標項目234個。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一步規范相關規章制度,切實加強項目前期工作管理,深化規劃、設計工作;嚴格合同管理,加強標后管理和檢查工作;嚴格執行麗水市統一的評標示范辦法;加強對工程設計變更等重大事項的管理,制訂重大設計變更管理制度;加強對施工、監理單位的管理;強化資金管理,在工程建設資金管理和使用上,實行一個工程項目開設一個專戶,實行專戶管理,做到專款專用,認真執行工程計量與支付審批流程,嚴格按照合同規定進行撥付;強化質量、安全監督,建立健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加強日常質量、安全動態管理。

2.規范執行招投標管理有關規定。加強源頭管理,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做好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范圍、招標方式的審批核準。加大監管力度,對未經審核備案擅自改變招標方式或招標內容的項目,不允許進入縣招標投標中心交易。規范政府依法行政,不得隨意以“會議紀要”或“抄告單”等形式簡化招標程序、變更招標方式,減少邀請招標行為。進一步規范項目業主(招標人)的行為。加大招投標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制作項目審批流程圖,編寫《項目推進工作手冊》,在手冊中把招投標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等內容全部編入,使相關部門、項目業主對相關法規一目了然。嚴禁項目業主以拆分項目、隨意提高門檻、設置不合理的要求等來規避公開招投標,堅決制止招投標活動中的“暗箱”操作。加強審計監督。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等項目中,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麗水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景寧畬族自治縣實施〈麗水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細則》等相關規定進行審計。完成了經濟責任審計項目10個,50萬元以上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預結算審計99個,對50萬元以下備案項目進行了復查。

3.嚴肅規劃設計,嚴格合同履行。加強項目前期管理,細化規劃設計工作,提升施工設計圖紙的工作深度,減少設計變更。已經著手起草《關于工程變更程序有關規定》,規范設計和施工變更行為。嚴肅合同履行,要求項目業主及時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并報行業監管部門備案登記,行業監管部門要經常督促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及時糾正違約行為。項目業主要按工程進度撥付工程款項,對施工方管理人員不到位、超工期、質量問題、施工方擅自變更設計、監理方職責不到位等違約行為,按照合同辦理,追究違約責任。組織聯合檢查組,對城北安置房小區邊坡防護工程和鄉鎮文化中心建設等項目進行再次檢查,針對檢查出的問題,出臺了《景寧畬族自治縣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更和概算調整實施辦法(試行)》,進一步規范和明確工程變更和概算調整審批流程,加強政府投資項目工程變革和概算調整行為管理,嚴格控制政府投資項目工程造價。

(四)關于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仍比較薄弱問題的整改

1.深入查處農村基層干部違紀違法問題。2011年來,共查處農村黨員干部違紀違法案件169件,其中,涉及貪污侵占、損害群眾利益等類型腐敗的有25人。梳理剖析相關典型案件,形成了《當前農村基層反腐倡廉建設的形勢與熱點分析》等廉政黨課精品課件,由縣紀委廉政黨課“講師團”通過廉政講座、培訓課堂、黨課下鄉等形式進行廣泛宣講。針對“農村基層信訪占紀檢信訪總量的57%”問題,組織開展了農村基層干部貪污侵占等問題線索排查工作,省委巡視組巡視以來,共排查線索24件,已立案審查14件。

2.加強對農村基層項目監管。對雁溪鄉原黨委書記吳端滿收受空股、利用職權與村干部合作村宅基地復墾工程案件進行深入剖析,責成雁溪鄉黨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并督促制定整改方案,限時完成整改。落實村級項目主管部門監管職責,切實加強對農村基層項目的監管,堅決查糾履職不當、監管不力等問題。加強村級“陽光工程”建設,明確各村必須有規范的“三務公開”欄,列出公開條目,公開時間不少于15天,確保“三務”工作公開透明。以群眾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為重點,通過開設“畬鄉先鋒”微信平臺、專題會議、公開欄、手機短信、電腦觸摸屏等形式,加大農村“三務”的公開力度,強化黨內監督和社會監督。

3.強化對農村蒼蠅式腐敗整治力度。拓寬信訪舉報渠道,暢通來信來訪來電及網上信訪舉報受理渠道,及時受理有關信訪舉報件。,縣紀委機關共受理辦理農村基層涉紀信訪舉報件126件;立案查處農村黨員干部違紀案件37件,貪污賄賂的4件,違反財經紀律的8件,破壞經濟秩序的2件。縣檢察院立案偵查農村干部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類案件3件3人。全面推進“三年一輪審”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制定《2016-2017年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方案》,在完成55個行政村審計的基礎上,采取政府購買服務委托中介審計方式完成85個行政村集體經濟審計,重點加強了村財務收支和各項強農惠農補貼資金、專項資金的審計力度,目前正在梳理匯總問題和集中交辦落實中。加大農村基層黨員干部“四風”和腐敗問題查處力度。堅持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在全縣工作會議和縣紀委八屆六次全會上,對農村基層作風巡查和農村基層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等工作進行部署。組織開展農村基層作風巡查和專項整治工作。堅持黨委領導、紀委協調,相關職能部門配合,并吸收業務骨干、行業專職人員、熱心老干部等組成巡查組,1月起,針對信訪反映比較集中、“四風”問題比較突出的村兩委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巡查,開展農村基層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形成對“蒼蠅式”腐敗問題的強大震懾。

4.嚴格農村集體“三資”監管。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推進全縣農村“三務”公開和集體“三資”管理規范化建設的通知》,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列入鄉鎮(街道)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內容。加強鄉鎮“三資辦”財務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制定出臺《景寧畬族自治縣村級報賬員定期補助辦法》,提高在職村級報賬員待遇;加強業務培訓,提升村財鄉管水平,集中開展業務培訓5批次550人次。積極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級非生產性開支監督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全面實施“四不準、七不得”,進一步規范非生產性開支;設立全縣“三資”管理監督電話,加大對日常動態監管。加大減輕農民負擔整治力度,著力防止和糾正加重農民負擔和損害農民利益的問題,共查糾6起涉嫌亂收費、違規發放紀念品等案件。進一步深化農村基層監督體系建設,實行村監會履職月報表制度,通過建立“日歷式報表”和“日記式臺賬”,促使村監會強化對農村集體“三資”等事項的日常監督;,分兩批對村監會主任開展業務培訓,并開展了業務測試,切實提升村監會主任履職能力。制定出臺了《景寧畬族自治縣違反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規定行為責任追究辦法(試行)》,進一步明確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相關人員的責任范圍、責任追究情形和結果運用。將結合全省開展的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巡查工作,加強對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線索的排查和責任追究力度。

5.優化農村基層選舉環境。出臺《關于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進一步規范發展黨員工作。明確黨支部書記及支部委員近親屬擬列為發展對象的,須事先向基層黨委書面報告,并報縣委組織部審批,嚴把黨員發展關口。規范選舉程序,村黨組織換屆選舉堅持“兩推一選”,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全面推行“自薦直選”。按照《中共景寧畬族自治縣委關于全面加強基層黨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嚴把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候選人(自薦人)資格條件,建立縣鄉村三級聯動資格審查機制,明確“五不能六不宜”選人用人標準。目前,主要做到“四個在先”,即:調研摸底在先、教育引導在先、警示教育在先、組織整頓在先。嚴肅查處村級組織選舉中的違紀問題,堅持“有報必查”“露頭就打”,發現一起,嚴查一起,形成高壓態勢。進一步規范村級組織換屆選舉的程序和標準,確保村級組織換屆環境風清氣正。

(五)關于有的部門和單位執行規定、禁令不嚴,頂風違紀現象仍有發生問題的整改

1.加強黨員領導干部廉政教育。對縣環境保護局原副局長鐘國瑾以喬遷新居之名大肆宴請,收取企業老板等人員的禮金案進行典型剖析,開展警示教育。加強“581”廉政賬戶宣傳引導,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廉政賬戶宣傳工作的通知》,并積極通過畬鄉電視臺、畬鄉報社、畬鄉發布、廉政手機報等形式進行廣泛宣傳,加強正面引導。巡視整改以來,廉政賬戶共收到廉政款7520元。

2.嚴格財經紀律。針對澄照鄉政府福利補貼發放以超市卡代替實物和工會經費支出不規范的問題,完善年終考核激勵機制,重新修訂干部年終考核辦法,規范津補貼發放工作,規范工會福利費支出。嚴格按照《景寧縣委組織部等五部門關于調整工會經費列支事項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范工會經費支出;落實核算單位和核算中心雙重監管責任,嚴把報銷審核關,從源頭管理好津補貼發放;建立長效機制。制定出臺《關于廢止〈關于規范我縣重點工程抽調人員津補貼的通知〉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并不定期開展違規發放津補貼專項檢查,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嚴格執行上級文件規定,落實浙財行〔2014〕76號文件要求,對行政事業單位職工福利費進行調整,并進一步加強機關事業單位津補貼政策和財經紀律檢查。對納入國庫集中支付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在日常報銷的會計審核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津補貼政策,嚴格遵守財經紀律,每月對發放情況進行實時監管,嚴禁超范圍超標準發放津貼補貼、獎金和福利。加大審計項目實施深度,在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審計等項目中,關注福利支出、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的合法合規性。對全縣度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進行了專項審計,移送了問題線索1件。繼續開展對公務支出和公款消費進行專項審計,已經開始實施。將開展對16名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進一步規范行政事業單位公務支出管理,

促進建立健全加強“三公”經費管理監督的制度體系和政策規定,構建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長效機制。嚴格執行年初下達到各單位的“三公”經費控制指標數,通過預算指標額度控制,實行每月動態監控和異常支出預警機制,嚴控公務支出。加大對典型案件的通報曝光力度,全縣通報了糧食收儲公司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警示全縣各級黨委要履行好主體責任,通過強化教育、建章立制、強化督查、嚴肅問責等手段,主抓直管好作風建設。

3.嚴肅查究頂風違紀行為。持續開展正風肅紀巡回督查活動。把貫徹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作為監督執紀問責的經常性工作來抓,緊盯“四風”新形式和新動向,緊盯重要節點和重點人群,組織整風肅紀督查組持續開展了“一周一主題”循環督查活動,嚴肅查糾頂風違紀和隱形“四風”問題,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共開展檢查30次,查處問題38起,處理37人,下發書面通報21期,重點查處了沙灣鎮原黨委書記夏勝忠等人公款旅游案件。以來,開展檢查12次,查處問題2起,處理2人,下發書面通報2期。加強財務核算監督,制定出臺《景寧畬族自治縣職工療休養管理工作辦法(試行)》進一步規范了職工療休養的問題,單位報銷職工療休養費用時,要憑縣總工會的職工療休養批復和職工療休養承辦單位的發票才予以支付。除此之外,其他利用公款的旅游一律不予列支。強化“兩個責任”落實。責成沙灣鎮、縣發改局、縣環保局、澄照鄉等相關單位召開了專題民主生活會進行深刻檢查,強化以案示警廉政教育和風險防控。進一步落實領導干部對分管部門的監管責任,督促各級領導對分管領域勤上黨課、勤抓督促、勤抓約談提醒,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及時發現,及時處置,全面加強對分管領域的監管。督促各級紀委切實履行作風建設監督責任,加大監督執紀力度,實行月報制度,每月向縣紀委報告當月監督執紀情況。從嚴抓好教育管理。通過全縣大會、媒體輪播等形式,向全縣黨員干部宣傳“親近書桌球桌大自然,遠離酒桌牌桌歌舞廳”的“三親近三遠離”要求,樹立作風標準;由縣委書記與各單位“一把手”簽訂作風建設責任書,各級領導簽訂作風建設承諾書,逐級示范,傳導壓力,營造良好氛圍。繼續完善和落實以責任制、承諾制、問責制“三項制度”和臺賬管理、張榜公布、約談幫助“三項舉措”為內容的作風建設保障體系,形成有利于改進作風的制度環境。

(六)關于三公經費管理不夠規范問題的整改

1.強化接待費管理。制定下發了《關于規范全縣重點工程指揮部有關事項的通知》等文件,對重點工程指揮部的津貼補貼等事項進行了規范,擬將全縣指揮部全部進入財務核算中心進行統一管理。截至目前,澄照農民創業園、優化城市環境辦公室、“三改一拆”辦、“三城聯創”辦等指揮部已進入縣財務核算中心集中管理。嚴格落實《景寧畬族自治縣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辦法》等制度,加強全縣“三公”經費管理使用的日常檢查,督促核算部門嚴把會計審核關,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合規和內部審批制度不到位等支出的,一律不予報銷。針對澄照鄉政府存在的公務接待費在鄉政府創業園專戶中列支問題,責成澄照鄉政府加強單位內部財務管理,規范“三公”經費支出。同時,在全縣進一步落實公務接待長效管理機制,嚴格實行公務接待登記管理,強化各單位內部審核監督,從嚴控制招待費支出。嚴格執行“三公”經費控制指標數制度,強化預算控制,嚴格按照“三公”經費和會議費等支出預算比上年執行數“只減不增”的要求編制部門預算。縣級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比上年下降9.5%;全年實際支出同比下降7.1%。全面推進部門預決算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進一步推進公務卡結算制度,建立并實施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制度,全面實現會計集中核算業務轉軌工作。,全縣181個縣級單位和21個鄉鎮(街道)全部完成國庫集中支付和公務卡改革,累計放發公務卡3872張,激活卡3462張,公務卡消費413萬元。

2.深化公款違規使用整治。針對“縣林業總場在公務接待費中列支禮品費”問題,縣紀委對縣林業總場負責人進行了調查,對其進行誡勉談話,并由縣紀委主要負責人對分管副縣長進行約談提醒,督促進一步落實“一崗雙責”責任。針對澄照農民創業園公務接待不規范問題,由縣紀委監察局對澄照鄉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提醒,并責成澄照鄉政府嚴把報賬審核關,完善財務管理制度。進一步深化“小金庫”專項治理,開展了全縣“小金庫”情況的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全縣174家單位開展了自查自糾,對10家行政事業單位進行了重點抽查;推行“一把手”不設“小金庫”承諾制度,全縣174家自查單位主要負責人均簽定了《深化“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責任承諾書》。

3.規范公車管理、使用。加大公車使用情況專項監督檢查力度,緊盯元旦、中秋、國慶等重要節假日、酒店景區等重點區域、縣管領導干部等關鍵人群,加強日常動態監管。積極拓寬監督方式方法,繪制“正風肅紀作戰圖”,標注全縣各單位公車停放點,利用公安“天網工程”系統加強公務用車的“軌跡”追蹤,提高了監督檢查的針對性和實效性。,4名科級領導干部因“公車私用”被縣紀委誡勉談話;,查處了7起公車私用問題并進行點名曝光通報;查處了2起公車私用問題并進行點名曝光通報,并責成有關單位嚴肅處理。加強公車使用管理。削減公務用車運行費,對全縣公務用車數量、2012-車輛運行費用支出和車輛購置費用支出情況進行了全面統計。9月開展了全縣公車管理自查自糾專項活動,重點排查治理公車私用、公車外借、違規列支費用等問題,自查發現的7家單位11輛違規借用車輛已于10月份全部整改到位。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全面停止公務用車的上報審核審批,停止了公務用車購置費預算,對特種技術用車進行嚴格報批制度,全年一般公共預算公務用車運行及購置費支出同比下降10.6%。全縣黨政公務用車改革工作將按照省市統一部署及時推進。

(七)關于部分干部干事創業精氣神不足、自身要求不高問題的整改

1.及時開展專項整治。嚴肅查處黨員領導干部參與賭博、為官不為等精氣神不佳問題。加大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不愿擔當、為官不為現象的整治力度,對浙江衛視《今日聚焦》曝光的東坑鎮環保事件涉及的干部進行了責任追究,形成有力威懾;責成東坑鎮黨委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切實加強干部管理。針對“縣茶文化中心不對外開放、群眾意見較大”問題。原茶文化中心辦公用房由國資公司收回,向社會公開招租,作為向市民開放的休閑場所。目前,國資公司已啟動公開招租程序。

2.切實提振領導干部精氣神。圍繞系列講話精神、“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提升干部創業能力等主題,把“三嚴三實”和黨章黨規黨紀內容貫穿于干部教育培訓始終,不斷提升干部的理論修養和“三嚴三實”品質,定期組織鄉鎮書記工作交流會,打擂臺、曬成績,形成比學趕超的干事氛圍。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結合的方式對鄉鎮、縣直部門班子談話,其中對重點專項工作涉及的單位進行專項回訪。制定出臺《景寧畬族自治縣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操作細則》,明確領導干部能下的6方面渠道,提出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干部的25種情形,調整的程序、措施和調整后的待遇,以及工作責任和紀律要求等。出臺《關于對領導干部進行提醒、函詢和誡勉的操作辦法》。認真貫徹落實《景寧畬族自治縣縣管領導干部干事創業實績檔案管理制度》,結合年度目標考核工作,已部署開展縣管干部填報度《縣管領導干部干事創業實績存檔表》工作。切實加強干部培訓,舉辦縣管后備干部培訓班、全縣中層干部培訓班等各類主體班次、專題班次共41個,培訓人數達到5238人次,較增長37%。全年投入教育培訓經費較增加10%。

3.完善基層民主監督體系。健全村民自治相關制度,深化村干部述職述廉、民主評議制度,切實推進農村基層“三務”公開,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堅決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深入排查全縣基層干部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目前,共收到20多份基層干部不作為等損害群眾利益的查改、整改情況反饋表,下步將根據情況開展整改處理。

4.持續推進文風會風整治。嚴格按照中央省市有關規定和我縣《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公文制發的意見》,規范發文流程,完善文件審簽制度,減少文件發送部門,控制發文數量,壓縮文件篇幅,切實提高文件制發水平,堅決做到能不發的文件不發,不斷提高辦文質量和效率。嚴格落實年初制定的會議計劃,按照宜合則合、宜減則減要求,規范會議制度,控制會議的數量、規模、經費、會期。依據浙江省政府系統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保留項目,嚴格督促各單位進一步梳理并精簡表彰評比項目,實行評比表彰審查報備制度,新增評比表彰項目須報縣“兩辦”審查。

5.加強領導干部“八小時外”監督。建立了以“組織部門、執紀執法部門、干部監督信息員、社會群眾”為主體的干部監督信息網絡,建成了集信件、舉報電話、電子郵箱、舉報短信“四位一體”的“12380”綜合舉報受理平臺,將社區監督意見作為評價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加快作風建設舉報臺、曝光臺等監督平臺建設,進一步拓寬和暢通作風建設監督渠道,積極構建集“平臺監督、社區監督、網絡監督、社會監督”于一體的保障性監督機制,努力形成“不敢”“不能”“不想”共同發揮作用的作風建設長效機制。

(八)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不夠到位,存在層層遞減現象”問題的整改

1.強化主體責任落實。認真落實《麗水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十項制度》,在全市率先建立縣委落實主體責任辦公室,明確縣委督查室作為縣委落實主體責任的具體責任科室,具體承擔縣委履行主體責任的相關服務工作,同時負責全縣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統籌、協調、督促和落實工作。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報告和評議制度,推行主體責任“質詢+點評”匯報會制度,于1月12-14日分4批次召開了度全縣各單位黨委(黨組)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工作匯報會,對26家單位黨委(黨組)書記進行了現場“面對面”質詢和點評,對《準則》《條例》的內容進行現場抽問測評,并在會后向匯報單位黨委(黨組)及時發放整改建議書26份,進一步強化各單位黨委特別是“一把手”主抓直管意識。由縣委書記和縣紀委書記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傾向性和苗頭性問題及時約談提醒,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約談提醒科級干部2人。

2.堅持一案雙查,嚴肅責任追究。對沙灣鎮原黨委書記夏勝忠違紀違法的典型案例,啟動“一案雙查”程序,并進行通報。督促縣環境保護局、縣電視臺、沙灣鎮組織開展黨員干部專題教育,進一步完善權力監督制約機制。,對履行“一崗雙責”不力的分管縣糧食收儲公司的發改局分管領導、林業總場負責人進行了誡勉談話問責。下一步將把問責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責任倒查機制,制定落實“兩個責任”不力的責任追究辦法,進一步明確應予問責追究的相關情形,做到“有案必有責、有責必要糾”,綜合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進行問責,嚴格實行“一案雙查”。同時,健全完善通報曝光機制,梳理總結一批履責不力的典型案例在全縣通報,進一步傳導壓力,倒逼“兩個責任”落到實處。

3.積極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在全市率先推行主體責任“清單+臺賬”管理制度,以“清單-報表-臺賬”三環連鎖形式,加強履責指導、檢查和考評,推動主體責任落實具體化、項目化和規范化。加大黨委支持紀委履責的力度。縣委常委會審議通過了《景寧畬族自治縣鄉鎮紀委履職規程》,支持縣紀委及時完成紀委派駐機構改革,全縣本級黨和國家機關共設置派駐機構14家,其中綜合派駐10家,單獨派駐4家,配備人員行政編制52名,開展“紀檢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動,通過分批次對新任紀檢監察干部特別是派駐紀檢組干部進行全員輪訓,實現“培訓提升”。明確各單位黨政辦為黨委落實主體責任的具體責任科室,切實糾正“口號喊在黨委、工作落在紀委”等問題。加大日常履職情況監督檢查力度,開展多輪次“兩個責任”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問題督促限期整改,,全縣通報責任落實執行力遞減等問題共51項,發放整改建議書29份、責任函告書41份。加大責任考核力度,改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機制,把“兩個責任”落實情況作為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的重要內容,增強日常督查、考核評議分值比重,提升考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由縣領導班子成員任組長,帶隊對全縣各單位黨委(黨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考核。

(九)關于一些領導干部的子女和親戚錄用、調動、提拔比較多,有的違反相關規定問題的整改

1.提高認識。由縣委主要領導對相關領導干部進行了談話提醒,相關領導干部作出書面表態,認識深刻、態度誠懇、積極整改。縣委常委會帶頭,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等單位先后召開了選人用人民主生活會,深化認識、深刻剖析、深入整改。

2.排查整改。對全縣省市縣管領導干部近親屬招錄、調動、提拔及職務變動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核實,進一步掌握全縣省市縣管領導干部近親屬相關情況;對市委組織部2個立項督查件的相關問題進行調查核實,提出對相關領導干部進行談話提醒、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加強《干部任用條例》及相關業務培訓、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嚴格落實組織工作重要事項請示報告制度、嚴格規范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等6項整改意見,并提出對個別人員調動程序不規范的返回原單位上班、對個別人員調離重要部門等處理意見。

3.完善機制。嚴格實行領導干部重要事項報告制度,制定出臺《關于印發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個人重要事項報告清單的通知》《關于嚴格落實組織工作重要事項請示報告制度的通知》,全面實行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邊工作人員工作錄用、調動、提拔任用及職務(崗位)變動報批制度,前移監督關口,切實防范照顧性安排領導干部家屬子女錄用、調動、提拔或就業。實行干部提拔個人檔案必查、個人重大事項必查和“有訪必查”。6月份以來,縣委組織部牽頭對新提任或轉重要崗位考察人選的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核實。截至目前,已對3個批次36名提任或轉任重要崗位的考察人選進行了核查,做到凡提必查。堅持公開遴選和公開選調制度,進一步規范縣直機關單位進人方式。每年上半年,組織人事部門聯合開展縣直機關事業單位面向鄉鎮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公開遴選各項程序規定,堅持科學、規范選人。我縣通過公開遴選,選調了9名人員(其中公務員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名)進入縣直機關事業單位。

(十)關于少數領導干部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為他人謀取利益問題的整改

1.從嚴整改。嚴肅查處景寧縣原常務副縣長親屬“吃空餉”的問題,根據《公務員法》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相關部門對其親屬違規領取的工資報酬予以追繳,取消了公務員錄用資格;對涉及的國稅局負責人、縣府辦原負責人、澄照鄉黨委原負責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嚴格選人用人程序,加強選人用人工作監督,注重發揮紀檢監督作用,減少選人用人負面干預,發揮審計監督作用,將吃“空餉”問題作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嚴格管理,不留盲區。責成相關單位黨委(黨組)召開選人用人專題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查找不足,特別是對公務員日常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深刻剖析原因,深化整改措施,進一步增強黨委(黨組)規范干部人事管理的責任意識。

2.從嚴監管。全面深入貫徹新出臺的《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開展調查摸底工作,強化黨管干部原則和職責,督促各黨委(黨組)制訂完善干部管理制度,扎好分級管理干部的制度籠子。目前,各單位已完成黨組工作規則制訂。從嚴貫徹執行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工作調動和重要部門工作人員借用、選調報批制度。以來,縣管、市管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調動,嚴格執行省、市、縣管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工作調動報批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相關單位和領導簽字同意并備案后方可啟動調動程序,未經審批,組織人事部門絕不上會研究、不辦理相關手續。開展縣管領導干部“黨章黨規黨紀”集中培訓,集中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強化全體縣管領導干部履行“一崗雙責”意識,加強組織人事部門干部的業務培訓,提升規范選人用人的整體水平。

(十一)關于干部政策法規執行不夠嚴格問題的整改

1.嚴格干部任期制。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嚴格執行領導干部任期制政策,嚴守工作規定。鄉鎮黨政正職在同一崗位任職不到規定年限進行調整的,嚴格按照要求,事先報市委組織部審批,嚴格遵守報批規定,經審批同意后再進行調整。

除涉及不適宜擔任現職和全縣重點工作需要等情況外,堅決不予調整。建立縣管領導干部年度談話全覆蓋制度,完善定期分析研判領導班子結構功能制度,提升干部隊伍培養建設的計劃性、科學性。

2.加大“混崗”問題整治力度。全面摸清掌握干部身份情況,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和公務員編制管理政策等各項規定,起暫停事業身份干部在行政崗位擔任領導職務,從源頭上杜絕“混崗”新問題發生。堅持“合理安排計劃、充分發揮作用、有序定期消化”原則,在每次干部人事調整時,采取選任、調任、轉崗、退二線等辦法,逐步消化現有科級干部“混崗”問題。在近期的干部調整中,已消化整改4名“混崗”事業干部。下一步,我們將逐一分析“混崗”干部的年齡、專業、個性特征等實際情況,全面擬定“混崗”問題整改方案,妥善安排調整工作崗位,在規定的時間完成整改消化工作。

3.規范干部選任交流。由縣委組織部牽頭召集縣人力社保局、縣編辦等單位進行專題研究,及時梳理26名副科以上干部的基本情況,妥善解決遺留的問題。嚴格執行人事、編制管理政策。召集縣委組織部、縣人力社保局、縣編委辦等相關召開專題研究會,對領導干部人事調動行政、工資關系同步聯動辦理制度進行專題研究,制定《關于建立干部人事調動行政、編制與工資關系同步聯動辦理制度的通知》。

 (十二)關于干部日常管理監督不夠到位問題的整改

1.加強對退二線干部教育管理。認真貫徹落實《關于加強退出現職領導崗位干部管理的意見(試行)》,積極拓寬退二線干部作用發揮的途徑,明確各主管單位責任,加強退二線干部的教育管理和關愛激勵。對全縣退二線干部進行調查摸底,全面掌握退二線干部的在崗情況。對全縣退二線干部工作安排和履職情況開展調查摸底,督促各單位完成退二線干部工作崗位和工作安排計劃。定期召開縣委反腐敗協調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嚴格落實多部門聯動溝通機制,定期溝通退二線干部“吃皇糧干私活”等有關線索,重點發揮紀檢監察機關(派駐紀檢組)的監管職責。建立健全線索規范移交責任追究機制和處置跟蹤機制,發現問題及時倒查,并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2.清理退休領導干部到企業兼職取酬。嚴格執行退離休干部在企業兼職報批備案制度,完善審批流程,嚴把事前審核關,全面落實監督責任,防止違規兼職。縣委有關領導、有關單位主要領導分別及時對個別退休干部進行了談話,促進提高認識,加快完成整改任務落實。目前,有關人員的兼職已全部清理到位。

3.杜絕“在編不在崗”現象。深入開展“在編不在崗”專項清查,對于未經組織、人事部門辦理手續,擅自借用到其他單位的人員,必須返回原單位上班,否則按曠工處理,達到辭退(解聘)條件的,予以辭退(解聘)。出臺《關于清理機關事業單位“吃空餉”問題的補充通知》,扎實推進專項整治工作。截止目前,61名“在編不在崗”人員中,已整改到位57人,其余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正有條不紊地推進整改。

4.嚴格人事管理。加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宣傳貫徹力度,開展縣管領導干部“黨章黨規黨紀”集中培訓,全縣領導干部集中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強化組織人事部門干部的業務培訓,規范選人用人。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規選任問題。成立調查組對縣人民醫院“選用干部不夠嚴謹”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對醫院的中層干部選拔任用情況進行檢查,要求作出整改。目前,對涉及的有關人員免去職務;對醫院相關領導進行了談話提醒;責成縣人民醫院召開選人用人專題民主生活會,作深刻反省和嚴肅檢討,對相關問題制定具體整改方案,按期整改到位;嚴格規范選人用人工作,加強對縣人民醫院中層干部選拔工作指導,縣衛生計生局強化對醫院中層干部選拔任免監督,縣人民醫院嚴格執行中層干部任免審批相關規定。堅持領導干部離任交接和離任檢查制度,將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列入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考核內容。結合縣委年度考核工作,開展“一報告兩評議”和《干部任用條例》執行情況專項檢查工作,對各單位中層干部選拔任用情況、中層干部職數配備情況及單位干部隊伍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規范各黨委(黨組)用人工作。加強對干部人事管理的監督,對發現違紀情況,嚴肅責任追究。

三、持續深入抓整改,堅持以釘釘子精神持續抓整改,全面落實從嚴治黨要求

縣委將認真按照省委和省委巡視組的要求,扎實深入推進巡視整改工作,確保省委巡視組反饋的問題和意見事事有回應、件件有著落。

持之以恒抓好后續整改。對已經完成的整改事項,主動開展“回頭看”;對近期能夠整改到位的,切實加大力度、加快進度,逐個對賬銷號;對尚需繼續解決的問題,鍥而不舍抓好整改落實。

主動自覺落實“兩個責任”。嚴格落實《麗水市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十項制度》,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壓實班子成員將進一步履行“一崗雙責”,加強對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與保障,支持各級紀檢組織聚焦主責主業。

建立健全整改長效機制。堅持把問題整改與健全機制結合起來,建立作風建設考核評價和懲戒問責機制,把整改過程中形成的一些好做法、好經驗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堅決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度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嚴格執行“三公經費天花板”制度、財務報賬“雙審雙簽”等一批行之有效的長效機制,確保權力始終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扎實有效促進改革發展。把抓好整改落實與做好當前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相關會議精神,以整改落實的新成效助力改革發展取得新突破。深刻把握“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認真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圍繞“中國畬鄉•小縣名城”發展定位,繼續實施“三縣并舉”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四個新區”建設,努力實現“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的良好開局,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2017巡視整改民主生活會發言材料2】

根據自治區黨委的統一部署,12月16日至12月31日,自治區黨委第三巡視組對霍城縣進行了巡視。2017年3月2日,自治區黨委巡視組向霍城縣委反饋了巡視意見,按照《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有關要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執行政治紀律方面

(一)針對政治立場不堅定,表里不一問題。制定《準則》和《條例》學習宣傳工作方案、“紀律教育年”活動實施方案,利用各種載體,采取 “霍城大講壇”、中心組學習、“三會一課”等形式,廣泛開展黨紀法規宣傳教育,印制《廉政準則》《紀律處分條例》明信片8000份,播報新聞稿件62篇。開展國家公職人員電腦、手機存儲音視頻專項督查,對1名社區黨員干部違反政治紀律問題進行立案查處,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夯實基層基礎,選拔優秀村干部進鄉鎮領導班子,為村干部交納職工養老保險,已完成第一批27名村干部養老保險繳費。結合立案查處的案件和立查立改的問題,開展違紀違規案件通報4期23件,通報立查立改問題5個,通報單位4個,問責6人。

(二)針對履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制定《霍城縣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實施辦法》《“兩個責任”追究辦法》,堅持“一案雙查”,對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2名領導干部進行問責;建立健全定期聽取下級黨委和紀委履行“兩個責任”工作報告制度。制定《霍城縣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辦法》,把審計結果作為評價、任用、獎懲和教育干部的重要依據;今年安排對18個單位19名干部的責任審計;對1名審計干部進行立案查處,給予行政記過處分。配齊衛計委等8個縣直單位的紀委書記(紀檢組長),新任4名鄉鎮紀委書記、3名鄉鎮紀委副書記,為縣紀委增加3個編制,對5個黨組實施了派駐,進一步充實了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問題方面

(一)針對工程建設領域問題多的問題。成立專項整治小組,在全縣范圍內開展2014?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回頭看”及自查自糾活動。建立統一政府性投資建設工程項目交易平臺,放寬外地建筑企業準入標準,擴大公開招投的范圍,在霍城縣備案的建筑企業從的3家增加到6家。嚴肅查處先建后補招標手續現象,對巡視發現5個單位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調查,立案1起,處分2人,問責6人,移送線索1人,并進行全縣通報。

(二)針對舉債搞建設,國有資產流失較嚴重問題。制定了《霍城縣政府債務風險防控應急處置預案》;將西城區開發建設貸款資金1億元納入政府債務系統,劃歸財政預算管理;對全縣債務進行全面摸底,進一步盤活財政專戶存量資金,提升償還能力。制定《霍城縣培植財源增加財政收入方案》,強化收入征管,增加了可用財力,加大償債力度,提升償還能力。嚴肅查處了群眾反映強烈的交通局、移民局主要領導失職瀆職案件2起,處分3人,挽回經濟損失193萬元,對流失的國有資產依法開展追討。

(三)針對項目招標、政府采購流于形式問題。制定《霍城縣政府采購管理暫行辦法》《霍城縣2017-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等制度,規范政府采購行為。舉辦以《招標投標法》為主要內容的專題培訓,制定《霍城縣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工程、政府采購項目招設標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提出“十不準”硬性規定,嚴格規范工程招投標行為。嚴格預算單位按年度編報采購采購預算行為,未編制采購預算的單位,一律不予進行政府采購。開展政府采購大檢查2次,抽查單位150個,對有關情況進行通報。

(四)針對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多發問題。組織督查組深入各鄉鎮各部門對各項惠民政策落實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對督查發現的問題,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制定《霍城縣水費征收管理辦法》《關于加強霍城縣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實施意見》等制度規定,堅決杜絕擠占、移用、貪腐現象發生。認真開展黨員干部損害群眾切身利益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嚴肅查處和糾正執法不公以及亂集資、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問題,立案查處3起,處分3人。

三、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自治區黨委“十條規定”加強作風建設方面

(一)針對會議文件多,檢查考核多問題。制定《進一步加強公文辦理和會議審批的相關規定》,認真貫徹改進文風有關要求,規范辦文程序,嚴把發文關,嚴控發文數量,提高發文質量。制定《霍城縣委常委會議事與決策規則》,由縣委辦統籌會議安排,嚴把會議審批“關口”,提高工作效率。制定《關于嚴格規范檢查考核活動的規定》《評比達標表彰項目申報制度》,由縣委、政府統籌安排,全年不得超過2次,堅決杜絕無實質內容的檢查考核活動。

(二)針對公車管理問題較多問題。制定《關于超編超標借用公務車輛處置及集中管理試行辦法》,明確違規公務車輛的種類、處置原則、處置方式及司勤人員的安置辦法等。公開拍賣超標準配置公車5輛,收繳資金42.7萬元,退回借用企業和下屬單位車輛13輛。對270輛公車進行貼標,75個單位公車登記備案;加大公車使用督查力度,全年明察暗訪不少于13次,嚴查公車私用和酒后駕駛等違規違法行為。

(三)針對公款吃喝現象依然存在問題。修訂完善《公務接待管理辦法》,明確接待范圍、標準和程序,最大限度地壓縮公務接待開支。就巡視發現的公務接待費超支的問題進行嚴肅處理,給予效能告誡2人,批評教育4人。開展“四風”及隱形變異“四風”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加強對各餐飲場所、娛樂場所、旅游景點和農家樂的督查,開展督查5次,檢查酒店、會所、KTV、度假村、農家樂229個,商場、超市84家,旅游景點31個,車輛2983輛,調閱相關發票記錄49冊。

(四)針對一些部門辦公用房面積超標問題。對辦公用房超標問題進行調查處理,立案查處1人;因落實主體責任不力,誡勉教育1人;通報批評4家,5名主要領導被約談,責令作出深刻檢查;印發通報2期,通報單位6個。開展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回頭看”自查清理工作,對新發現問題的2名單位主要責任人進行約談和通報,責令整改到位。制定《關于霍城縣黨政機關超標準辦公用房有關問題的處理辦法》,完善工作檔案和數據臺賬,對清理騰退單位用房進行標注,統一調劑使用。

(五)針對民生問題解決不及時問題。對部分鄉鎮安全飲水工程存在質量問題立即進行調查分析,分類整改。投資7100萬元實施飲水安全續建、新建項目7項,對運行供水工程實施水源地改造,輸水管道進行維護;對在建項目,明確責任主體,強化監管,確保項目工程質量。針對清水河鎮衛生臟亂差等問題,投資1.2億元啟動環城路建設。投資1143萬元實施3.2公里人行道及供排水等基礎設施建設,投入2億元實施棚戶區改造,投資10億元實施清水河西城區建設,加強城市管理,對鎮區車輛管理進行規范整治。扎實推進第七個民生建設年工作,投入10.44億元用于群眾關心的住房、安全用水、道路等十大民生工程。制定《黨政機關干部和基層黨員干部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專項治理方案》,共督查215次,督查單位84個,印發典型案例通報3期,問責1人。

四、貫徹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選拔任用方面

(一)針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問題。完善《黨政正職“四不直接分管”實施辦法》等制度,加強監督檢查,立案查處1起,處分1人。制定《實名推薦干部暫行辦法》《擬調整干部征求意見制度》,進一步規范干部提名推薦工作,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針對個別老干部為其子女提拔“打招呼”的問題,采取正面引導和說服教育,引導老干部繼續堅持黨性原則、恪守公道正派,確保選人用人的公信力。

(二)針對“帶病提拔”干部問題。結合年度考核、平時考核、試用期滿考核,對領導干部進行綜合測評,對查實有問題的干部及時作出調整。注重聽取紀檢、計生、安監、民宗、政法等部門意見,制定《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擴大干部監督的范圍和渠道。制定《組織函詢制度》《領導干部談心談話制度》,對干部出現的苗頭性問題,通過談心談話、函詢或者誡勉談話等方式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糾正,防止出現“問題”干部。對科級領導干部在線學習付費代學問題,進行了誡勉談話,約談干部18人。

(三)針對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和“吃空餉”問題。制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目標考核暫行辦法》,對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的情況進行核查清理,清理兼職領導干部8人。扎實開展“回頭看”自查工作,再次清理出企業兼職領導干部20人,規范機關干部到企業任職管理辦法,調整干部到企業任職4人。印發《關于霍城縣公職人員“吃空餉”有關問題的處理辦法》,組織開展2輪“吃空餉”回頭看專項清查活動,檢查發現各類“吃空餉”問題人員16人,已整改落實16人,立案3件,處分3人。

(四)針對領導干部出國(境)管理問題。一是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黨政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境)管理監督工作的通知》,嚴格履行因私出國(境)審批、備案程序,切實把好因私出國(境)管理工作的第一關。二是開展領導干部持有因私出國(境)證件情況清查工作,按干部管理權限做好證件管理,確保領導干部因私出國(境)證件“零持有”。三是進一步加大對出國(境)審批備案業務人員的教育培訓力度,提升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保證審批備案程序和流程合乎規定。建立問責機制,對不嚴格履職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截至目前,收到因私出國(境)申請14份,批準13份。四是加大違規出國(境)的處理力度。對6名領導干部擅自出國(境)違反組織紀律問題進行了調查,立案查處5件,給予黨內警告3人,行政警告2人;問責1起,誡勉教育1人。

(五)針對干部檔案管理問題。集中審核認定干部檔案“三齡兩歷一身份”等信息。針對年齡更改情況,全部進行重新審核認定。結合干部檔案專項審核工作,對涉及檔案涂改、造假等問題進行重點整頓,立案查處1人,誡勉教育4人,通報批評并約談30人。干部檔案管理實行定人、定責管理,建立健全問責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檔案材料的收集、鑒別、整理、查(借)閱、轉遞、保管與保密等工作制度,規范工作流程,建立檔案材料定時、定向、跟蹤收集機制,嚴把“入口關”。制定《縣委管理干部檔案任前審核辦法》,對擬提撥或調整干部實行任前審核,做到凡提必審、凡轉必審、凡進必審,從源頭上把好關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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