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已到來,是學生溺水易發季節,學校要加強防溺水安全教育。以下由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整理了具體的工作通知,供大家閱讀。
2017學校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1】
各高等學校:
我省是一個湖泊、水庫、河流密集的省份。5-10月是溺水事故的集中頻發時段,我省每年非正常死亡大學生中有近20%死于溺水。大學生非正常死亡給家庭帶來了的巨大傷痛,給學校和社會的穩定造成較大的隱患。“五一”期間,江漢藝術職業學院、仙桃職業學院各有一名大學生在漢江溺水死亡,教訓十分深刻。為切實做好大學生溺水防范工作,有效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學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充分認識抓好預防溺水工作對保護廣大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家庭幸福及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意義。按照關于安全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指示要求,明確監管責任,強化節假日大學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完善聯動機制,強化防范措施,做好應急預案和救援準備,切實抓好學生防溺水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
二、明確重點,靈活開展預防溺水安全教育。各高校要根據學校實際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并將工作重心切實轉移到預防上來。學校要將防溺水安全教育納入課程計劃,做到方案、內容、時間“三落實”。在溺水事故多發時期,學校學工、宣傳、保衛等部門要會同校內其他部門提前發布預警信息,通過校內網站、新聞媒體、廣播電視、微博、微信公眾號、宣傳欄等載體以多種形式開展防溺水“五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宣傳,介紹預防溺水安全常識,告知學生出現危險情況時的自救方式,提高學生的避險防災和自救能力。要重點做好暑假期間、學生校外實習期間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結合具體案例,有針對性的開展警示教育。
三、密切協作,切實強化危險水域安全監管。各高校要組織力量切實加強對校內人工湖、水塘(工地積水形成的坑塘)、河流等重點區域的安全管控,進一步加強對溺亡事故多發點的防控,在可能發生事故水域設置警示標牌,安裝安全隔離帶、防護欄和視頻監控攝像頭。進一步明確相關水域的安全防范責任,把責任層層落實到具體人,落實日常巡查制度,強化對重點及危險水域的安全監管,對存在的安全隱患要進行有效整治,做到及時發現險情,及時消除隱患。校內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共同監管,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格局,確保防溺水的各項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效防范學生溺水事故的發生。
四、細化職責,有效完善溺水事故安全應急預案。各高校要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完善、細化溺水應急處置預案,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常備不懈,確保一旦發生險情,能高效開展救援及處置工作。要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要求,健全溺水傷亡事故信息報告制度,準確掌握事故信息,暢通信息報送渠道,確保涉及學生溺水傷亡事故及時報告,對于遲報或瞞報的要追究單位領導責任。對每一起學生溺水事故,各高校要按照“四個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廣大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過)的總體要求,加強調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查找薄弱環節,總結經驗教訓,并根據事故調查結果,分清責任主體,追究相應責任,責任追究情況應及時報省教育廳備案。
湖北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7年5月2日
2017學校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2】
各教學院:
自許昌市河湖水系連通工程成功試蓄水以來,“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愿景初步實現,不僅提升了城市品位,而且美化了城市環境,前往欣賞水系美景的市民絡繹不絕,在包括我們學校附近的學院河、東湖、鹿鳴湖等景觀水系游泳的市民也不斷增多。
隨著夏季的到來,氣溫日益升高,我校附近水系工程較多,今年學校防溺水安全工作形勢嚴峻。為進一步做好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迅速開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活動
各學院要高度重視,把預防學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作為當前學生安全工作的重點。要集中進行一次全面覆蓋的防溺水安全警示專題教育,通過播放案例視頻、開展主題班會、簽訂安全責任承諾書等多種形式和途徑,集中對學生進行預防溺水的安全警示教育,重點教育學生做到“五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學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以典型案例警示學生,提高學生的防溺水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自覺珍愛生命,遠離危險。
二、 進一步落實防溺水安全責任制
各學院落實好安全責任制,為預防溺水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學院組織學生社會實踐、實習實訓等集體校外活動,要按要求、按程序報批備案,明確學生集體校外活動的具體要求、活動方案和安全預案。要嚴格學生請假制度,對未請假擅自離校的學生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學生離校的原因,嚴格要求學生不得到危險水域嬉水或游泳。
三、提醒家長履行好監護責任
各學院要通過短信、微信等方式,通報近期以及過去發生的溺水事故案例,宣傳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和學校開展預防學生溺水教育的有關情況。告知家長(監護人)必須承擔起監護人的責任,增強家長(監護人)的安全防范意識,提醒家長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教育和監管,尤其是暑假期間,著重教育引導家長履行好監護責任。
學生工作處 保衛處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