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規劃指出,法制宣傳教育的對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強調要重點加強對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事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農民的法制宣傳教育,把領導干部和青少年作為重中之重。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六五普法工作先進事跡材料,歡迎瀏覽。
六五普法工作先進事跡材料一
王愛萍,女,1968年出生,本科學歷,公證員,現任隴南市司法局公證科科長、隴南市公證處主任。該同志參加工作以來,嚴約束、顧大局、講奉獻,充分體現了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的事業心和責任感。1986年,18歲的王愛萍同志,帶著追求和夢想,投身到公證工作中,這一干就是三十多個春秋,她為自己心愛的公證事業獻出了自己的青春,每當回顧這些年來的經歷,她都會說:“選擇公證工作,我無怨無悔。”
勤勉自勵寫人生
對于剛進入公證科工作的王愛萍來說,新的工作崗位,是鍛煉,也是考驗。面對這一十分特殊而又非常生疏的崗位,她選擇了勤學苦練,磨礪硬功的奮斗之路。她堅持向書本學、向老同志學、在實踐中學,不怕丟面子,堅持在不斷的學習和磨練中掌握辦證的基本知識和要領。
功夫不負有心人,1993年王愛萍同志順利通過全國公證員資格考試,取得了公證員資格,1997年取得涉外公證資格,逐步從一名公證科的普通干部,成長為一名業務過硬的業務骨干。她被甘肅省公證協會聘任為宣傳與培訓工作委員會委員。多年的公證生涯不僅練就她堅韌不拔的意志、嫻熟的業務技能和嚴謹的工作作風,也賦予了她嚴于律己、廉潔奉公、勤勉為民的優秀品質。自王愛萍同志負責公證工作以來,她堅持注重群眾所需,人民所盼,采取多種措施服務于人民群眾,不斷提升公證服務的社會形象,為隴南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
心系群眾解民憂
王愛萍同志始終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三十多年來,她每天都要接待社會不同層面的當事人,接觸各種各樣的不同事物,承受各種各樣不同的壓力,但在辦理公證的過程中,對待每一位前來辦理公證的群眾,始終堅持耐心聽取,細心解答、認真辦理。
2008年“5.12”大地震時,王愛萍得知重災區文縣碧口中廟鄉姚家坪村的一位當事人急需辦理一份涉臺公證時,在道路不便,余震未息的情況下,身在武都的她堅持前往文縣碧口中廟鄉姚家坪村當事人家里上門辦理,解決當事人的后顧之憂。2013年底,武都區安化鎮的一位老人急需辦理一份發往厄瓜多爾的委托公證,但老人常年生病、行動不便,且居住偏僻、路途較遠,無法親自前來。身為公證科負責人的王愛萍聯系好當事人后,親自前往,先是乘車至山腳下,之后徒步爬山十幾公里,在到當事人家中的那一刻,老人眼中已滿含淚水,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就這樣,多年來王愛萍同志在工作中,始終堅持一切以人民群眾的利益為重,很多時候許多得到王愛萍同志幫助的當事人頻頻前來看望她,可王愛萍說:“這是我應該做的”。
以身作則籌風范
王愛萍對待朋友、同事和辦證當事人總是知冷知熱,笑臉相迎,但工作起來,特別在原則問題上,從不遷就馬虎。無論親戚朋友或者老同學,只要在申辦中出現疑點,她就敢于批評指正。
自我市開展涉外業務以來,她始終堅持“嚴要求,慎出證”,充分發揮了涉外公證的對外溝通、交流作用,更維護了出國人員的切身利益。多年來,他所辦理的涉外公證事項已近一萬件,沒有發生任何錯誤或失誤。她對科室干部也經常說到:作為一名公證員必須以中立的態度對待公證事項,對所涉及的權利義務要向當事人盡可能告知,讓公證過程中的每一方當事人對辦理的公證事項都能清清楚楚。
作為公證工作負責人,把握著每件公證事件的最后一道關口,王愛萍同志對經手的公證材料總是進行綜合分析,嚴格審查,一絲不茍。工作中她始終堅持:不符合辦證程序的不辦;證據材料不足的不辦;有疑點的不辦;不真實,不合法的不辦。自負責公證工作以來,凡是她簽發的公證書,無一錯誤和失誤之處,她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詮釋著法律的“公平正義”,工作中曾有人說王愛萍的原則性強,是最不好通融和說話的人,對此,她坦然回答:“公證程序由法律規定,是維護法律權威的第一線,沒有通融余地。”
普法先行系民心
三十多年來,王愛萍同志在工作崗位上,每天接待著不同當事人,辦理不同的公證事項,幾十年如一日。有時候同樣的回答,一天要講很多遍,可她從來不會厭煩。她常說:不僅要讓當事人知道,自己所申請的公證事項能否辦理,更要讓當事人明白,他所申請的公證事項背后所包含的法律意義。
自從她負責公證科工作以來,不斷加強了公證工作的便民、利民、為民措施,始終把群眾的切身利益和迫切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放在工作首位。“六五”普法期間,公證工作注重群眾所需,人民所盼,開展了大量的普法活動,把公證法律知識送進了社區、學校、農村、監所及其他特殊領域,并且依托“雙聯”行動精準扶貧工作,把村民最需要的法律知識送到了他們身邊,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的法律需求。
多年來,王愛萍同志始終以身作則,清正為民辦事,嚴格要求自己,堅定信仰、弘揚法治,在實踐中總結經驗,不斷把我市公證工作引向深入,為構建和諧隴南、平安隴南建設作出了積極的貢獻。
六五普法工作先進事跡材料二
兵團四建住所地和主要生活區坐落于烏市水磨溝區,與水磨溝區人民政府相鄰,轄區總面積39.8萬平方米。轄區內有居民樓68棟,總住戶3210戶,共計人數10261人(其中:在職職工1000余人,離退休人員2000余人);少數民族43戶133人,由維、哈、蒙古、回、滿、壯6個民族組成;每年外來勞務務工人員都在5000人以上,除中心片區外,在烏市內還有4個生活區,所屬基層單位(包括二級獨立法人單位)26個,四個工業廠。
自“六五”普法工作啟動以來,兵團四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兵團、建工師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在所在單位黨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地方政府的指導下,公司上下以“六五”普法的總體目標為指針,堅持把“依法治企”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緊密結合,通過健全機構、強化培訓、完善機制、創新舉措,開展多種形式的法治宣傳教育,切實增強公司職工群眾的法治觀念、紀律觀念、道德觀念和守法意識。
一、充分認識普法工作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意義,健全機制,明確目標、落實責任,為“六五”普法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公司領導班子在法治建設的新形勢下,認識到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與綜合治理工作、平安創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捆在一起,實行“一抓雙掛”,推行措施、檢查、考核、表彰“四并舉”,逐級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與各單位評先創優掛鉤,形成各級黨政領導齊抓共管,廣大職工群眾積極參與的良好局面。
二、承上啟下,規范運作,貫徹計劃,務求到位,有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多種形式的普法工作
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是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務。為此,兵團四建積極開展法治宣傳,圍繞企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化解勞資矛盾、改善民生、促進企業和諧等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和學習,實施“法治宣傳近民工程”,讓人民群眾共享發展成果。
1.狠抓“六五”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計劃安排
2011年年初,根據師普法辦的工作部署,結合實際,制定了公司“六五”普法工作的總體規劃,同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計劃,為全面落實“六五”普法總體規劃打下堅實的基礎。
2.購買發放“六五”普法宣傳材料
為保證“六五”普法的學習用書,購買發放“兵團六五普法干部教材”280本、“兵團六五普法青少年教材”10本、“六五”普法知識手冊180本,農民工學法用法讀本30本、人民調解540本,中國司法120本、各類法律法規2100本及各種普法學習資料10000余冊。據統計,“六五”普法期間共投入普法宣傳費用20萬余元,保證了教育的覆蓋面。
3.因地制宜的培訓普法骨干
在總結以往普法工作經驗的基礎上,認識到培訓骨干對完成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在“六五”普法全過程中十分重視對普法骨干隊伍的培訓。根據公司的行業特點,利用冬季培訓時機,采取集中辦班的形式對各級管理人員和青年職工進行普法輪訓。據統計,“六五”普法期間共舉辦各類普法學習班15期,培訓人員465人。這批骨干不僅在“六五”普法中發揮了以點帶面的輻射帶動作用,而且在企業的民主和法治建設中也發揮了重要示范帶頭作用。
4.運用各種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法治宣傳教育
公司傳承以往普法經驗,進一步優化普法方式,多方面的將普法工作滲透到各個角落。每年1、2、12月份利用冬季培訓時機普法辦開展學習《憲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治安管理處罰法》、《建筑法》、《信訪條例》、《安全生產法》等及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等一系列的法律講座和宣傳,利用板報和法治宣傳欄、QQ群、微信、微博等形式進行廣泛持久的法治宣傳。積極引導職工群眾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同時圍繞單位對危舊平房進行拆遷改造、社會保障、婚姻繼承等百姓關心的熱點問題,組織相關人員深入社區進行法治宣傳教育,增強群眾依法履行義務、依法維權的意識。5年來全公司接受“六五”普法教育的人數占應普法對象的90%以上,其中職工、青少年的對象普及率為100%、居民普及率為90%、外來務工人員普及率為80%以上。
切實抓好重點群體的法治教育。每年3、4月份工程項目陸續開工之際,由各單位牽頭積極組織引導外來務工人員學習勞動、治安、租賃、暫住、計劃生育、消防、環衛等相關法律法規,并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務,增強其法治觀念。使外來務工人員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高其依法維權的能力。
五年來在普法新聞宣傳報道上有較大突破(師司法局將我公司司法所作為兵團司法局信息直報點),發表報道50余篇,尤其是2012年在各大新聞媒體上采納發表了24篇文章,其中:國家級媒體上轉載采納了3篇,省級媒體上采納了8篇。
2015年師普法辦開展以“學習憲法 尊法守法”為主題的普法活動中,我公司積極開展各項活動。組織311名員工參加師普法辦開展的“學習憲法 尊法守法”法律知識有獎答題活動,我公司榮獲“組織獎”并有12人獲個人獎;7月份積極組織人員參加師普法辦開展的“學習憲法 尊法守法”有獎競賽活動,獲得三等獎。
五年來,發放普法學習材料10000多份,法治授課21場次,普法宣傳80場次,受教育人數10000余人次,法治宣傳欄板報52塊。“六五”普法期間,兵團四建司法所連年被建工師司法局授予先進司法所、普法工作模范、先進調委會等榮譽。
如今,隨著普法宣傳教育的進一步深入,法治宣傳實現了由單一的法治宣傳教育方式向多樣化法治宣傳教育方式的轉變,由統一法治教育內容向因人、因需法治宣傳教育內容的轉變,由等待式法治宣傳教育向跟蹤式法治宣傳教育的轉變。增強了廣大職工群眾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法律意識和觀念,使企業經濟向健康、法治化軌道快速發展。
三、依法建章立制,規范管理行為,將企業導入法治化管理的軌道
采取扎實有效的具體舉措,積極開展“法治單位(公司、項目、社區)”、“民主法治單位(社區)”、“誠信守法企業”等創建活動,做到有方案、有目標、有總結、有落實。
把開展“法治六進”活動作為“六五”普法工作的有效載體,以“法治進機關”為龍頭,以“法治進社區”和“法治進單位”為基礎,深入開展“法治進項目”、“法治進萬家”等工作。在開展“法治進社區”中,完善了“五百”工作機制(串百家門、知百家情、管百家事、解百家難、暖百家心),達到及時排查矛盾糾紛,及時了解民情、宣傳法律、維護穩定的目的。根據單位外來勞務用工較多的特點,大力開展“法律進項目”活動,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將外來人員的普法工作同本單位職工的管理、普法教育融為一體,保證了本單位和轄區的安全穩定。
“平安是福,和諧是金”,這世世代代沉淀出的老話,是歲月的結晶,是生命的真諦,是人類最樸素、最看重的期望。兵團四建在今后的工作中仍然會繼續深入開展普法依法治理和平安建設工作,為兵團和建工師鑄造平安和諧。
六五普法工作先進事跡材料三
楊靜同志是兵團一建普法辦兼法律事務部的主任,企業的普法宣傳工作主要由她負責。“六五”普法啟動以來,她以求真務實的精神,創造性的工作方法,積極投身于普法工作,在全公司上下逐步形成依法管理、依法辦事的良好風氣。
“六五”普法剛一啟動,楊靜同志首先自己認真學習了中央、兵團、十一師有關“六五”普法的文件,自覺領會文件的精神實質和工作思路。根據兵團一建是建筑施工企業特點,并征求各部門意見,起草制定了適合本企業的“六五”普法規劃。為保證普法工作的順利實施,楊靜同志利用及時通辦公平臺、普法專刊、板報等各種形式對“六五”普法的意義、目的、任務進行廣泛的宣傳,力求對普法工作一開始做到思想認識到位、動員部署到位、工作落實到位。每年根據人事變動情況及時調整普法領導組織機構,制定每一年度普法工作要點,使普法工作逐步形成了制度化、規范化的良性運行機制。
兵團一建是建筑施工企業,隨著企業這幾年的快速發展,生產規模不斷擴大,每年集中使用大量的農民工,農民工受教育程度低、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差、對法律法規的認知程度不高、不知道如何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如果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不能妥善處理好與農民工的關系,將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發展與穩定。楊靜同志在兵團一建工作了二十多年,深知向農民工普法的重要性。為此,楊靜同志利用春季開工、工程開工的時機,到施工現場向農民工進行普法宣傳,解答咨詢。主要向農民工宣傳《治安處罰法》、《勞動法》《計劃生育法》《婚姻法》《信訪條例》《質量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等,并發放農民工普法手冊,使農民工知道自己享有的權利,同時清楚自己應盡的義務;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能采取過激行為,應通過合法途徑表達自己的訴求,他們與兵團一建是魚水關系,誰也離不開誰
2013年6月,楊靜同志在施工現場進行普法宣傳時,農民工張某向她反映,2012年5月至11月他跟隨老鄉從甘肅來烏魯木齊打工,在兵團一建的三分公司工地上做雜工。可到了年底帶班的老板劉某給了回家的路費2000元外,沒錢發工資,就打了19300元 的工資欠條,說等春節過后再結工資,但現在半年多了劉某失聯了,工資沒著落,手上只有欠條,工程是兵團一建三分公司的,要求兵團一建三分公司支付剩余工資,如果不付就去上訪或是起訴。楊靜同志在施工現場答復說,先不要著急,欠條上只有劉某的簽字,要求兵團一建三分公支付工資沒有事實依據,這事需要核實,留下了農民工張某的電話,等核實后再與他聯系。楊靜心想這19300元的工資可是農民工張某離家在遠外辛苦一年的血汗錢,不能沒著落。第二天,楊靜就到三分公司了解情況,經了解帶班的老板劉某確實在三分公司工地上承包勞務,但三分公司已將勞務費全部付清,不欠錢。楊靜一聽勞務費已付清,心里有些失望,但在了解情況過程中得知劉某同時在兵團一建六分公司承包勞務,楊靜立即與六分公司聯系,經核實兵團一建六分公司還欠劉某勞務費16.5萬元,楊靜請六分公司的經理協助,通知劉某到辦公室協商解決張某的工資。剛開始劉某不承認欠張某的工資事實,楊靜向他出示了他打給張某的工資欠條復印件,見了欠條劉某又說沒錢,百般抵賴。楊靜給張某說三分公司已把勞務費給你結清了,你拖欠張某工資不付是違法。張某說錢已全部支付了往年的欠款,現在確實沒錢。楊靜又回過頭請六分公司給予協助,提出從六分公司欠劉某16.5萬元的勞務費中支出19300元給張某,以解決張某工資的方案。經楊靜不厭其煩的做工作,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在法與理的解說中,在情與理的溝通中,六分公司、劉某終于同意了這一解決方案。楊靜趁熱打鐵馬上電話通知張某到六分公司辦公室,劉某、張某簽了工資從六分公司支付的協議,由六分公司將19300元工資直接支付給了張某,張某激動地說他本沒抱什么希望,那天只是說說而已,沒想到這事解決的這么快。一場很可能引發的上訪事件終于化解了。
楊靜做為兵團一建普法辦的主任,除了負責法律宣傳工作外,工作重點是審查企業的合同、代理企業參加訴訟。楊靜同志充分利用自身工作優勢,將普法工作貫穿于實際工作中。建筑施工企業冬閑夏忙,楊靜就利用冬休時間或每月的經理、勞資、經營、會計工作例會,用以會代培的方式,有選擇地上普法課,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業務對口的進行普法,將審查合同、代理訴案件中存的問題及時向相關部門或相關單位反饋,總結經驗教訓,避免在經后的生產經營中犯同樣的錯誤。3月,楊靜在代理兵團一建起訴某房地產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房地產公司拖欠兵團一建工程款長達六年,工程結算中雙方分歧較大,遲遲不能定案,無奈之下,兵團一建提起了訴訟。訴訟中房產公司提出反訴,要求兵團一建承擔延誤工期的違約責任。審理中,因工程結算分歧較大,受理法院將工程結算委托第三方審價,在審價時,約40多萬元的經濟技術簽證沒有計入工程造價,原因是簽證沒有房產公司的項目經理、監理工程師簽字,形式上不符合合同中經濟技術簽證需經房產公司的項目經理、監理工程師簽字的約定,不能認定工程量增加,不能計入工程結算。針對房產公司提出的要求兵團一建承擔延誤工期的違約責任的反訴請求,楊靜向分公司了解情況,相對合同工期,實際竣工日期延后了90天,但工程順延的原因主要是房產公司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設計變更增加工程量、天氣等原因造成。楊靜查閱了整個工程的資料,只收集到部分證據可以證明工期順延54天,剩下的36天則沒有相應證據可以證明工期順延。如果沒有相應的證據,那么兵團一建則要承擔相應的工期違約責任,楊靜就召集當時工程項目相關人員開了案情分析會,將案件的進程情況、訴訟中的不利后果向分公司反饋。在分析討論中,有一名技術員反映了一個情況,說有一份工作會議紀要中雙方對工期進行了重新約定,足以抗辯房產公司的反訴請求。這可是關鍵證據,可是會議紀要在哪兒?楊靜向項目部人員強調了這份會議紀要和重要性,務必要找到。工夫不負有心人,工程項目部人員花了兩天的時間在成堆的資料里終于找到了這份會議紀要。最終法院判決支持了兵團一建要求房產公司支付工程欠款的訴訟請求,但扣減了不合格的簽證40多萬元,同時駁回了房產公司要求兵團一建承擔工期延誤違約責任的反訴請求。結案后,楊靜將該案做為典型案例在經理例會、經營生產例會上進行討論分析,總結經驗教訓,要求工程施工前一定要向管理人員進行合同條款的交底,使項目管理人員清楚明白合同約定的合同價款、工期節點要求、進度款支付、結算方式等重要條款;簽證一定要及時且要符合合同約定的形式,施工中的重要文件一定要建立臺賬及時存檔。楊靜同志經常說普法工作不能走形式,一定要結合企業實際,這樣普法工作才能有實效。
兵團一建近幾年,為擴大市場的占有份額,加大了產業結構調整的力度。2013年兵團一建對金石商品砼公司的控股,2015年完成與民營企業瑞繹昕園林公司投資合作,楊靜同志從對投資合作對象的盡職調查開始,合作談判、起草投資協議,辦理工商注冊變更手續都積極參與其中,為公司的決策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2013年年初兵團一建為開拓北疆建筑市場,擬與北屯某建筑公司合作。由楊靜同志負責帶隊,與財務部、經營部組成調查組對該公司進行盡職調查。經調查該公司股東變更、股權轉讓不符合法律規定,且工程項目多為掛靠經營,債權債務管理不規范,合作風險較大。為此調查組提出為規避合作中的風險,合作前提應由該公司的股東以合法有效的資產為合作前的債務提供擔保。但該股東拒絕了這一合作方案。公司領導在權衡利弊后,放棄了與該公司有投資合作。兵團一建的領導說現在是依法治企,否則企業會付出沉重的代價。隨著普法工作的深入開展,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管理的水平不斷增強。
楊靜始終認為普法工作不是一個部門、一個人的事。普法是一項多部門共同參與的綜合治理的大工程。楊靜組織普法辦利用每年的綜合治理宣傳月、安全生產宣傳月、6.26國際禁毒日是、3.8婦女節、12.4憲法宣傳日,與綜治辦、工會、安全科等部門合作,廣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營造學法用法的社會氛圍。
兵團一建的“六五”普法工作在楊靜同志及普法辦全體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下,以對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圓滿完成了“六五”普法確定的各項任務。
六五普法工作先進事跡材料四
兵團交通建設有限公司現有員工547人,其中:管理人員440人,占員工總數80.44%;中級職稱103人,高級職稱27人,占員工總數23.8%。
“六五”普法開展以來,公司在上級部門的正確領導和指導下,按照“普治并舉、整體部署、全面推進、重點突破”的工作思路,以“法律六進”為載體,以打造法治企業,以提高全員的法律素質和法治意識為重點,堅持法制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廣泛深入地開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動,為公司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公司及時調整充實了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成員單位達到15個,層層簽訂了責任書。落實了公司、事業部(分公司)、項目部三級普法組織網絡體系。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六五”普法工作組織領導體系。
2011年初,依據師《“六五”普法工作規劃》,公司召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專題會議,對“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進行了總結通報,制定了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對“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進行了動員部署,保證了全公司“六五”普法規劃順利啟動。
“六五”期間的普法經費納入公司年度專項工作預算,采取實報實銷制,保障活動開展。積極征訂各種普法教材和書籍,共計征訂500余本(冊)。拿出經費2萬多元,編輯印刷了《“六五”普法宣傳單》等10余種法制宣傳資料,免費向公司干部職工群眾發放。
二、深化主題,創新載體,營造濃郁的普法氛圍
突出以各種“紀念日”、主題“宣傳月”為重點,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活動。認真按照“年度普法工作要點”活動安排,緊緊圍繞“12·4”全國法制日等各種紀念日開展活動。突出抓好“平安交建”宣傳月、安全生產宣傳月等主題月宣傳活動。五年來,共組織開展集中法制宣傳10余次,義務法律咨詢6次,走基層送法20多次,發放各種法制宣傳材料1萬多份,為群眾解答法律咨詢100多人次,撰寫普法宣傳稿件100多篇,國家普法網、兵團、師司法行政網均有刊稿。
充分利用網絡辦公平臺,積極創新形式載體。在設置永久性“普法櫥窗”的基礎上,還在公司“兵團交通建設”內刊開辟了《每月學法》、《法務咨詢站》等欄目。建立了綜治維穩QQ工作群。充分利用微信客戶端、公司OA辦公平臺、RTX騰訊通、LED顯示屏等定期與不定期的轉發、制作、上傳、發送有關法律知識和圖片。五年來,全公司共播放法制PPT課件20余次,更新普法宣傳內容50余次,發送各種法律信息100多條,內刊發行50余期。
充分發揮普法隊伍作用,積極推進法治文化建設。成立了以綜治信訪為主的普法宣講工作組,利用半年和年終檢查考評等時機,深入基層開展法制講座50余場次,直接受教育對象達5000多人次,排查矛盾糾紛10多起,化解率達100%。同時,各分公司、項目部均成立了專兼職的普法義務者隊伍,定期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積極營造普法教育的濃厚氛圍,不斷強化陣地建設。五年來,先后投資了2萬余元,對各單位法制宣傳有關標語、標牌進行了更新補充,更新“六五”普法宣傳標語20多塊,制作了永久性“普法宣傳欄”,公司各職能部門認真宣傳常用法律法規,采取冬季集中培訓,平時宣傳講解等模式開展普法活動,在全公司廣泛營造了濃厚的“六五”普法宣傳氛圍。
三、注重實效,強化措施,全面深化“法律六進”活動
1.“法律進社區”活動實現常規化。五年來,公司以開展“義務法律咨詢服務日(周)”為主體,積極為駐地石河子市78小區做好普法服務,共發放法制宣傳資料1000余份,贈送法律知識手冊500余份,解答群眾法律咨詢100余人次。
2.“法律進機關”活動實現制度化。每年12月份,由黨群工作部、司法所、人力資源部牽頭對機關職能部門進行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宣貫和黨風廉政建設教育、安全生產教育,提高以法治企、廉政從業能力。全公司每年組織一到兩次普法考試,參考率達到了95%以上,促進了學法知法、守法的自覺性。
3.“法律進項目”活動實現經常化。五年來,公司先后組織事業部(分公司)、項目部各類業務骨干,重點開展了《社會保險法》、《消防法》、《安全生產法》等10余部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利用半年、年終工作檢查等時機,開展“送法下基層”等活動。
4.“法律進家庭”活動實現規范化。每年都進行“平安家庭”、“平安項目”、“平安部室”評選,確保企業穩定和諧發展。
四、普治結合,治建并舉,“依法治企”成效顯著
強化機制建設,切實增強領導干部、職工群眾學法用法的實效性。堅持和完善公司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體學法制度,每年達到4次以上;把法律知識學習納入全員崗位教育培訓管理體系,依托各種社會資源,組織中層以上管理人員開展教育培訓共計10余次,達300多人次;參加上級法律知識、普法業務等培訓3次;參加師普法知識競賽1場3人次,普法專題講座3場次;公司組織3場20余人次。
創新形式載體,不斷增強廣大外聘務工法制教育的針對性。依托公司三級普法教育網絡、綜治調解組織網絡、企業勞資等平臺,積極為外務工人員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把教育、管理、服務有機結合,有效提高外務工法律素質。四分公司在北屯市與十師普法辦聯合建立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處,定期為職工和外用工進行普法宣傳和法律援助。喀什草湖項目部與41團司法所建立普法宣傳咨詢宣傳點,開展聯合普法服務。
堅持以開展“誠信守法企業”為抓手,堅持每年對全公司的經營管理人員至少進行2次輪訓,重點學習建筑、勞務分包,如何規避合同風險、債務危機等方面的知識。特別是針對近年來發生的訴訟案件進行“以案釋法”。修訂完善了《公司合同管理辦法》并制定出合同范本。從工程施工的源頭上開始管控,對工程的勞務分包、設備材料的采購、機械的租賃進行規范。所有對外簽訂的合同均先由公司法律事務部就合同的合法性、合同相對人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就存在的風險提出意見,最大限度控制法律風險。
近兩年國家對建筑市場進行規范管理,該公司未發生工程層層分包,肢解分包等現象。工程重大設備、大宗材料采購、勞務分包均采取了招投標的形式進行確定。
新入職人員必須進行入職集訓,重點講解薪酬制度、工傷保險、社保等知識。做到了依法招聘、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依法解聘,依法補償,五年來未發生勞動糾紛。
通過開展“六五”普法,公司在改革發展穩定上取得較好業績。公司由2010年營業總收入5.1799億元提升到2015年的18.1410億元,經濟發展翻三番多,五年再造了三個同等規模的公司。
“六五”期間,公司榮獲自治區、兵團“精神文明單位”,自治區“重合同守信譽”單位,無越級上訪、集訪、群訪事件,安全生產無重大安全事故和質量事故。訴訟案件由2010年前每年30余件下降到每年3—5件;在職及外務人員未發生刑事犯罪和治安案件,無邪教人員,公司未發生因重大決策失誤產生的嚴重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