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旨
鼓勵小學生努力學習和進步,培養他們學習數學的興趣,提高他們的科學思維素質,為小學數學教研人員提供新的信息和資料,促進小學數學教育水平的提高。
2.對象
普通小學四,五,六年級的學生。
3.考試
按小學四年級,五年級,六年級分別命題,每個年級都進行兩試。所有報名參賽的學生都參加第一試,其中成績優秀者參加第二試。未參加第一試者,不允許參加第二試。
第一試:以考查教學進度內現行小學數學課本中應掌握的內容為主,對知識和能力的考查并重。滿分為120分。
時間:3月15日(星期日)上午8∶30至10∶00。
地點:各參賽單位。
第二試:試題內容同第一試,但能力上比第一試有更高要求。滿分為120分。
時間:4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
由地、市、縣教研室,教科院,教科所,教育學院,教師進修學校,數學會,青少年科技活動中心或本地區“希望杯”組委分會,工作站及《數理天地》編委分會統一組織,必須:統一考場,統一監考。
4.命題
由數學家,數學教育專家,大中小學數學教師組成命題委員會負責命題。
歡迎各地數學教研員,大中小學數學教師編擬備選題。備選題須在11月15日前向組委會寄出。題目被選用的命題人將獲得“希望杯命題獎”證書及獎金。
本屆試題及培訓題將匯編至“希望杯”數學競賽系列叢書中,于10月正式出版。
5.試卷
第一試和第二試試卷均由組委會在北京統一印制,在考試前發到各考點負責人。
各考點收到試卷后,要妥善保管,嚴格守密,在正式考試前絕對不準以任何方式透露試題內容,如有違反,則取消本考點全部獲獎資格。
6.閱卷
第一試的答卷,由各考點按命題委員會下發的評分標準進行閱卷和評分,在各參賽單位范圍內按成績擇優確定第一試人數四分之一的參賽者進入第二試。
在第二試結束后,各考點應立即密封試卷向北京“希望杯”全國組委會辦公室寄出,由命題委員會進行閱卷、評獎。逾期不寄的考點,視為自動放棄獲獎資格。
7.獎勵
(1)進入第二試者為第一試優勝,由各參賽單位通報表揚。
(2)在參加第二試的學生中按成績取五分之一(即參賽總人數的二十分之一)的參賽者評定一、二、三等獎,分別授予金、銀、銅獎牌及獲獎證書。
(3)授予一、二等獎獲獎學生的輔導教師“數學競賽優秀教練”稱號及證書,授予三等獎獲得者的輔導教師“數學競賽優秀輔導員”稱號及證書。
(4)授予組織工作出色的地區或學校“希望杯”組織工作獎,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