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2017年,全國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檢察職能,共受理提請批準逮捕的校園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988人,經審查批準逮捕1180人。
近年來,校園欺凌和暴力違法行為時有發生。最高檢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主任張志杰介紹說,從檢察機關辦理的案件情況來看,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主要集中在故意傷害、故意殺人、尋釁滋事、搶劫、聚眾斗毆等幾類,其中傷害類和侵財類案件所占比重較大。在涉案主體性別上,校園暴力以男性為主,女性中學生涉及聚眾暴力傷害犯罪成為新的增長點;中學生在涉罪未成年人中占比較高。作案手法上,作案動機的簡單性和突發性明顯,拉幫結派,恃強凌弱現象較為突出。
最高檢新聞發言人透露,2017年,檢察機關堅持依法辦案,對犯罪性質和情節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校園暴力犯罪案件,堅決依法懲處。對校外成年人教唆、脅迫、誘騙、利用在校中小學生違法犯罪的,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全國檢察機關2017年受理的嚴重校園暴力犯罪案件中,受理移送審查起訴3911人,經審查起訴2449人;批準逮捕有關成年犯罪嫌疑人403人,起訴678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8件18人。
據了解,本著寬嚴相濟原則,檢察機關在依法保障被害學生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合法權益,保護他們的隱私的同時,還與教育、綜治、民政、團委、婦聯和司法社工、志愿者、公益組織等密切合作,積極做好相關救助工作。2017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對被害學生進行司法救助148人、法律援助562人、心理疏導512人、身體康復338人。對同學之間因瑣事引發的輕微犯罪案件,檢察機關積極引導犯罪嫌疑人真心悔過,向被害人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2017年,全國檢察機關共引導此類案件當事人達成刑事和解544件,保障了被害人權益,修復了同學關系,消除了因校園欺凌和暴力造成的不良影響,使涉案學生盡快恢復正常的學習和生活狀態。對于罪行輕微,屬于初犯、偶犯,能夠認罪悔罪的涉罪學生,檢察機關堅持少捕慎訴,必須提起公訴的,也依法提出從輕減輕的量刑建議,為他們回歸社會預留通道。2017年,全國檢察機關共對校園暴力犯罪案件依法不批準逮捕798人,不起訴688人。
檢察機關還積極推動加強對造成嚴重危害,但未達刑事責任年齡學生的教育矯治。天津、上海、江西等地檢察機關對此類未成年人建立了警示訓誡制度,舉辦警示訓誡儀式,開展警示教育;與司法社工、社區矯正工作人員配合,建立一人一組一方案開展幫教,并設置專人專檔,對其幫教及表現情況歸檔,加強管理;對監護人無力監管的,及時建議將涉案學生送工讀學校接受矯治。有的地方檢察機關還把此類未成年人安置在觀護基地進行教育矯正。
另據了解,2017年6月,最高檢、教育部聯合部署開展了“法治進校園”全國巡講活動。最高檢從全國抽調24名優秀檢察官組成巡講團,研發了精品法治課程,分赴各地巡講,受到了廣大師生的歡迎。截至2017年年底,全國檢察機關共開展巡講1.66萬余場次,直接覆蓋1.26萬余所學校和880萬余名學生,發放宣傳資料近400萬冊。與此同時,檢察機關還積極推動法治教育長效機制建設。最高檢與教育部等七部委會簽了《關于加強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的意見》,全國檢察機關共有7300名檢察官擔任了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單獨或者配合其他部門建立了2074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立未成年人保護和犯罪預防主題“兩微一端”1100多個,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治意識,進一步提高了法治教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