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山區
根據房小湛的了解,霞山區教育局未有公布最新版的小學劃片情況,只是公布了小學招生的暫生辦法,該區實行的是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對適齡兒童進行招生工作,主要的招生方法是根據招生對象的劃分,進行分批次錄取,招生對象一共分成四類,第一類招生結束后,才開始對第二類進行招生,以此類推。
以下是招生對象分類:
招生對象:霞山區區屬學校(含公辦和民辦學校)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為符合以下條件的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
(一)霞山區戶口適齡兒童,包括:
1.戶主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的適齡兒童。
2.本人是戶主的適齡兒童。
3.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遷入其工作單位集體戶口的適齡兒童。
4.戶籍中登記的與戶主關系屬于以上情形以外的適齡兒童。
(二)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包括:
1.非湛江市戶口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霞山區同一居住地連續居住并持有在公安部門辦理的霞山區居住證滿5年,且在此期間居住證持證人依法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5年、有穩定職業。如居住證年限和社會保險費繳納年限滿半年不滿5年的,按照湛江市戶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錄取辦法辦理。(5年是指截至適齡兒童入讀當年4月30日止倒推連續計算滿5年)
2.湛江市戶口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霞山區居住滿半年,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經營場所或企業住所在霞山區)和稅務登記證(在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并在霞山稅務機關納稅)滿半年或在霞山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半年。(半年是指截至適齡兒童入讀當年4月30日止倒推連續計算滿半年)
(三)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或兒童本人在霞山區持有房地產權證的非霞山區戶籍適齡兒童。
(四)符合有關優待政策的適齡兒童。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是烈士,或在霞山區居住或工作的軍人優撫對象、民警優撫對象、勞動模范和突出貢獻專家、華僑子女、引進人才等,且符合中央、省、市和霞山區有關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