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小學入學申請條件:
1.凡戶籍在南昌市、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
2.適齡兒童戶籍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一致并單獨立戶;
3.適齡兒童戶籍地址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地址一致。
特殊情況:
1.對婚后因無住房一直隨父母三代同住一室的家庭,其第三代適齡兒童中可以有一名視為與父母單獨立戶。
2.其他情況造成戶籍與居住地(憑住房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不一致的適齡兒童,一律在實際居住地就近入學。
3.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只有戶口(包括集體戶口、掛戶)確無住房的,由戶口所在區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學校學額情況相對就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