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2016中小學暑假放假時間:義務教育階段暑假(含農忙假期)7月7日(星期四)至8月31日(星期三),9月1日(星期四)開學。,暑假(含農忙假期)7月14日(星期四)至8月31日(星期三),9月1日(星期四)開學。
附:關于全市中小學假期有關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濟寧高新區(qū)、太白湖新區(qū)、濟寧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社會事業(yè)發(fā)展局,市直各中小學校、幼兒園:
為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師生合法休息權力,保證中小學生度過健康、安全、文明、有意義的假期。按照省教育廳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全市中小學校假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寒暑假假期安排
1.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寒假時間為4周,暑假時間為8周。具體時間:寒假1月27日(臘月十八.星期三)至2月22日(正月十五.星期一),2月23日(正月十六.星期二)開學;暑假(含農忙假期)7月7日(星期四)至8月31日(星期三),9月1日(星期四)開學。
2.普通高中學校(含高考補習學校):寒假時間為3周,暑假時間為7周。具體時間:寒假2月3日(臘月廿五.星期三)至2月22日(正月十五.星期一),2月23日(正月十六.星期二)開學;暑假(含農忙假期)7月14日(星期四)至8月31日(星期三),9月1日(星期四)開學。
3.嚴禁隨意增減假期時限,如在其他時間安排農忙假期,須經市教育局批準并報省教育廳備案,暑假時間可相應縮短。因學業(yè)水平考試、中考和高考等設置考點考試而耽誤的學生正常上課時間,由縣市區(qū)按照對等時間進行調整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4.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幼兒園在當地中小學寒暑假期間,根據家長需要,以不影響家長工作為原則,工作人員可以采取輪流方式休假。具體辦法由幼兒園舉辦者確定。
二、公共節(jié)假日
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公共節(jié)假日原則上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放假調休安排如下。
1.元旦:1月1日(星期五)至3日(星期日)放假。
2.清明節(jié):4月2日(星期六)至4日(星期一)放假。
3.勞動節(jié):4月30日(星期六)至5月2日(星期一)放假。
4.端午節(jié):6月9日(星期四)至11日(星期六)放假,6月12日(星期日)上課。
5.中秋節(jié):9月15日(星期四)至17日(星期六)放假,9月18日(星期日)上課。
6.國慶節(jié):10月1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五)放假,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課。
三、切實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要認真貫徹《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魯政發(fā)〔2010〕87號),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學校安全工作,強化安全意識,制定安全工作實施方案,落實安全責任,切實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細、做實。學校和各類校外活動場所等組織的各項活動均要精心設計,做好安全預案和安全檢查,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及時做好校舍及設施設備的檢查、維護、改造和修繕工作,要重點排查寄宿制學校、農村學校、邊遠山區(qū)學校(含幼兒園)的校舍、校車、廁所、圍墻以及校園周邊建筑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切實做好整改。通過召開班會和家長會、發(fā)放宣傳資料、校園網站等形式向學生和家長進行防意外傷害、防火、防盜、防溺水、防煤氣中毒、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知識教育,要引導學生和家長慎重選擇假期出行(游)地點、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務機構,足額購買保險等。
四、科學指導學生的假期生活
各縣市區(qū)和各中小學校要立足于豐富假期生活、增強實踐能力、培養(yǎng)創(chuàng)新精神、促進健康成長,為學生提供系統科學的假期生活指導。要加強對學生的中華傳統文化教育,引導學生培育和踐行。要堅持知行合一,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志愿服務等多種形式的社會實踐活動和公益活動。要支持學生社團活動,向服務區(qū)域內的中小學生開放學校圖書館、藝術教室、體育場館和實驗室等活動設施,為學生自主探究和實踐活動提供幫助。要充分發(fā)揮校外活動場所、圖書館、科技館、博物館、城市展覽館、體育館等公共資源優(yōu)勢,為學生提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多種可選的活動項目,吸引更多學生參與。要加強與社區(qū)和家長合作,建立學校、社區(qū)和家庭“三位一體”的假期工作體系。教育和引導中小學生在假期文明出行、文明上網,引導家長加強對子女假期上網的教育管理,使學生自覺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合理安排上網時間,不沉溺網絡。發(fā)動社區(qū)力量,關愛留守兒童。幫助家長合理安排子女假期活動,指導子女從事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增強自理和自護自救能力,提高孝親敬老、服務家庭的意識。
五、規(guī)范中小學校假期工作
學校要充分利用假期時間,積極開展教師培訓,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學校不得占用寒暑假期集體組織學生軍訓。各縣市區(qū)和學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組織學生集體到校上課、補課或統一組織自習,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組織學生參加各類輔導培訓班,禁止學校在假期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于開辦補習班、培訓班,禁止和嚴肅查處教師有償家教,堅決杜絕違規(guī)辦學行為發(fā)生。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和中小學校節(jié)假日期間要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wèi)等工作,堅持校園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維護假期校園秩序,遇有重大突發(fā)事件發(fā)生,要按規(guī)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置,確保師生祥和平安愉快地度過節(jié)日假期。
濟寧市教育局
2015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