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漳州市直公辦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的意見
漳教初〔2016〕70號
薌城區教育局,市直小學: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根據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6〕1號)的相關規定,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階段招生管理,經漳州市招委會研究同意,對漳州市直公辦小學一年級招生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領導,規范招生制度
1. 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長為組長的“漳州市直小學招生領導小組”,下設“漳州市直屬小學新生資格核查小組”,負責對學校上報的新生報名資料進行核查。
2.學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小組”,負責研究制定本校的招生方案,公布招生簡章,指定專人解釋招生政策。并對申請入學的一年級新生逐一進行調查摸底、審核、填表、分類、確認。
二、招生計劃
漳州實小勝利校區一年級計劃招生6個班270人,騰飛校區6個班270人;龍師附小一年級計劃招生6個班270人。
三、施教區范圍
今年沿用2015年施教區范圍。
四、招生對象
招收符合條件年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即:2010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一)施教區范圍內學生
遵循“人戶一致”的原則招生,即:適齡兒童與父母(或者父母一方)的戶口與實際居住地均在施教區內,且同一套住宅房產六年內只能有1位適齡兒童(合法生育的多子女家庭除外)在施教片區內的小學就讀。除此之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適齡兒童的父母有施教區內住宅房產。家長須提供如下證件:①適齡兒童父母其中一方在施教區內的房屋產權證(或購房發票和經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或貸款抵押合同和購房發票、或農民自建房土地證); ②“此地址六年內無其他適齡兒童就讀證明”。
2.適齡兒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施教區內住宅房產的,適齡兒童出生一直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同冊,且實際居住此處。家長須提供如下證件:①適齡兒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施教區內的房屋產權證(或購房發票和經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或貸款抵押合同和購房發票、或農民自建房土地證);②適齡兒童出生一直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冊的戶口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義新購房除外)。③“此地址六年內無其他適齡兒童就讀證明”。
3.適齡兒童的父母在市區無房產而租住市管公房住宅(或父母單位未房改住宅樓)的,須持有由市房管局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賃手續,適齡兒童出生申報戶口在此處且與父母實際居住。家長須提供如下證件:①市房管部門出具的市管公房租賃合同(或單位證明);②適齡兒童出生一直與父母同冊的戶口簿(因家長工作變動從市區以外的地方遷入的除外);③房管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和父母三方在市區無其它房產”證明;④“入戶調查確住此處的證明”和“此地址六年內無其他適齡兒童就讀證明”。
上述第1、2條款中,凡提供的戶籍和住宅房產材料與列出證件不符的,均須再提供:①房管部門出具的“適齡兒童和父母三方在市區無其它房產”證明;②“入戶調查確住此處的證明”。
“適齡兒童和父母三方在市區無其它房產證明”先由適齡兒童家長在報名登記時委托學校統一取證,根據取證情況,若無其它房產,給予登記;若有其它房產,則回其房產所在地施教區小學就讀!叭霊粽{查確住此處的證明”和 “此地址六年內無其他適齡兒童就讀證明”由學校組織調查后統一提供。
(二)臺、港、澳、僑籍學生
在漳州市區投資、經商、辦企業現居住在市直小學施教區內的臺商子女,在施教區內實際居住且擁有產權的僑、港、澳籍子女,可申請就讀市直小學。由家長提出申請,在保證接收施教區內學生入學的前提下,經接收學校審核后,報市直小學招生核查小組和領導小組核準后方可錄取。
(三)駐漳部隊子女
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入讀市直公辦小學依據“三定”原則進行錄取,即:一定共建部隊,即部隊須選定一所市直小學進行共建的現役部隊,簽署共建協議;二定部隊干部級別,即團級單位須副營以上的干部子女才符合入讀市直小學資格,師級單位須正營以上的干部子女才符合入讀市直小學資格;三定人數,即漳州實小每年招收部隊子女45名,龍師附小每年招收部隊子女25名。由支前辦根據此原則審查報送入學名單,學校再負責收齊家長軍官證、結婚證、身份證和學生戶籍材料進行審核確認。
(四)體育特長生
經省教育廳批準的體育特長生招生具體項目和人數為:漳州實小勝利校區體操10人(男5人、女5人)、蹦床8人(男4人、女4人),龍師附小跆拳道8人(男4人、女4人),招收范圍只限薌城區、龍文區生源。錄取的條件有二:一是根據現場打分情況錄取,70分以上的錄取,低于70分的不錄取;二是若報名人數不及錄取人數,按報名人數與錄取人數1.5:1的比例減少招生人數。
五、登記辦法
學校要按照往年操作辦法,6月份開始接受申請登記,并做好入戶調查、審核確認等工作(具體時間由學校安排后向社會公布),并于7月1日前送交上報新生申請登記材料:一是“一覽表”(“一覽表”一式三份,須附帶電子文本);二是招生工作方案書面匯報(一式三份)。
六、工作要求
1.學校招生工作小組在漳州市直小學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以及核查小組的監督下,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規范操作程序,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監督。招生登記報名、入學注冊時,領導小組將派督查小組督查。
2.學校要增強法制觀念、政策意識和服務意識,認真做好群眾的來信來訪工作,熱情、耐心、細致做好解釋的工作。凡符合入學條件的要及時給予辦理;不符合的要及時給予答復,并書面(或短信)告知其回原實際居住地施教區所屬學校就讀。薌城區教育局要按“就近入學”原則,安排到就近的學校入學,區屬有關學校,不能借故拒收。
3.市直小學招生過程中若遇到重大事情,及時上報請示招生領導小組;遇到疑難問題,主動與薌城區教育局聯系,爭取得到支持解決。區屬小學與市直屬小學之間的問題在協調后仍有爭議的由市教育局最后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