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海曙外國語學校2016年小學一年級招生方案
依據海教〔2016〕15號文件??《海曙區教育局小學招生工作實施意見》,寧波市海曙外國語學校將招收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具體招生方案如下:
一、招生對象:
適齡兒童: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
服務區:青林灣社區、水岸心境社區、清林閑庭小區、清風社區(青林灣西區1幢?84幢)
二、招生政策:
(一)有本服務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具有本服務區戶籍的適齡兒童,須到寧波市海曙外國語學校辦理報名登記手續。辦理報名登記手續時需攜帶戶口簿、房屋產權證、父母身份證和結婚證、兒童預防接種證等。
1.學校根據適齡兒童戶籍和家庭住宅房等情況,按照“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按下列先后順序錄取:
(1)適齡兒童戶籍與父母戶籍、家庭住宅房(且戶口簿戶主和產權所有人僅為父母親)三者一致,均在本小學服務區并且實際居住,而且同一套房子內沒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本校就讀。如果該批次適齡兒童超過本校招生計劃時,則按照適齡兒童戶籍遷入時間先后順序錄取;(符合此類條件的學童填寫《寧波市海曙外國語學校一年級新生報名登記表1》)
(2)適齡兒童戶籍與父母戶籍、家庭住宅房(且戶口簿戶主和產權所有人僅為父母親)三者一致,但同一套房子內已有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我校就讀;(符合此類條件的學童填寫《寧波市海曙外國語學校一年級新生報名登記表2》)
(3)父母雙方在老三區及鄞州區、高新區、鎮海區內一直無自有住宅房,適齡兒童及其父母的戶籍均掛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學服務區;(符合此類條件的學童填寫《寧波市海曙外國語學校一年級新生報名登記表3》)
(4)適齡兒童和父母戶籍自適齡兒童出生之日起就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學服務區。(符合此類條件的學童填寫《寧波市海曙外國語學校一年級新生報名登記表4》)
按照以上錄取順序,當錄取到某一批次適齡兒童時,如果已超過本校招生計劃,學校根據公平、公正原則制定錄取辦法,報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執行。該批次未錄取和該批次后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安排其他學校入學。
2.有本服務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視作服務區學生,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其他學校入學:(符合此類條件的學童填寫《寧波市海曙外國語學校一年級新生報名登記表5》)
(1)戶籍所在地房產為適齡兒童父母與他人的共有房、租賃房(含國家直管公有住房)或非成套房等,而父母雙方在老三區及鄞州區、高新區、鎮海區內有自有住宅房的;
(2)家庭住宅房已出售或拆遷而戶籍仍留在原地未遷出(空掛戶口)的;
(3)戶籍掛靠在海曙區內某單位集體戶口的;
(4)因投親靠友,臨時掛靠等造成人戶分離的。
3.特殊兒童入讀規定:按規定,適齡盲障兒童可以與省盲校聯系,適齡聾障兒童可以與寧波市聾啞學校聯系,適齡智障兒童可以向寧波市達敏學校報名。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特殊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并為其學習、康復提供幫助。
(二)在本服務區有房產的非海曙戶籍適齡兒童
在本服務區無戶籍但父母有房產(產權所有人僅為父母親),并且實際居住的適齡兒童,到寧波市海曙外國語學校報名登記,由區教育局視實際情況安排其他學校入學。(符合此類條件的學童填寫《寧波市海曙外國語學校一年級新生報名登記表6》)
三、招生程序:
(1)學童家長從學校網站下載《寧波市海曙外國語學校一年級新生報名登記表》中與學童情況相對應的一份表格并如實填寫。
(2)學童家長到學校(悠云路409號)將填寫好的報名登記表和表格中提到的所有相關材料交學校審核。(報名時無需帶學童來校)
報名時間:
青林灣社區(5月14日上午08:00-10:00);
清林閑庭小區(5月14日上午10:00-11:00);
水岸心境社區(5月14日下午12:30-13:30);
清風社區(青林灣西區1幢?84幢)(5月14日下午13:30?14:30)
報名地點:
小學部一樓101?104教室(從學校西門在規定時間進入,謝絕車輛入內)
(3)對于5月14日后變更原上交材料或提供相關材料來報名的學童,學校將視情況報區教育局審批、安排。
(4)學校將在6月11日?14日向經審核后符合條件的學童家長發放入學通知書,并告知家長:學生入讀期間及小升初時將對其家庭戶籍和房產進行再次審核。
(5)自愿放棄在服務區入學資格,就讀于其他學校的,以后又想轉回本校的,不再視其為本服務區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一安排學校就讀。
四、聯系方式:
(1)學校網址:http://www.nbhw.com.cn
(2)聯系電話:87239912(韓老師、余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