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城區民辦學校和子弟學校
初中招生實施細則
為了規范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初中招生方式和招生行為,促進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法律和《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辦法》(長辦發〔2016〕5號)等有關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招生計劃
民辦學校、子弟學校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核定的辦學規模和學校辦學條件,科學制定并申報招生計劃,招生計劃經市教育局統一審定批準后執行。
二、報名方式
學生和家長根據自愿選擇的原則,攜帶戶口簿、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等資料在規定時間內到民辦學校、子弟學校進行報名和面試。
三、招生辦法
民辦學校和子弟學校初中招生按照“區為主,市協調”的原則和“自愿報名、免試入學、錄滿為止”的辦法進行。
按照“公辦不擇校,擇校到民辦”的要求,民辦學校和子弟學?梢栽诠k學校微機派位前后的兩個統一時間段進行招生,第一個時間段為4月20日—26日,第二個時間段為7月3日—8日。
四、招生程序
1.學校成立由校領導、中層干部和招生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公示領導小組名單及招生咨詢、監督電話。
2.學校在醒目位置公示招生計劃、招生辦法、招生程序及收費標準(子弟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實行一費制全免)。
3.4月20日—26日,學校接受學生及家長報名,按照招生條件和要求進行面試。對學校面試合格者,經學生和家長自愿選擇,分兩類情況處理:第一類是學生和家長自愿放棄公辦學校微機派位,確認提前選擇民辦(子弟)學校的;第二類是學生和家長有意向選擇民辦(子弟)學校,但需要參加公辦學校微機派位后再做最終決定的。
五、操作流程
1.對于第一類情況:學生、家長與民辦(子弟)學校簽訂《長沙市城區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初中招生承諾書》(以下簡稱《招生承諾書》,一式三份,初中學校一份,學生家長兩份),確定提前預錄名單。
對于第二類情況:學生、家長與民辦(子弟)學校簽訂《長沙市城區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初中招生意向書》(以下簡稱《招生意向書》,一式三份,初中學校一份,學生家長兩份),確定擇校意向名單。
2.學生家長將與民辦學校、子弟學校簽訂的《招生承諾書》或《招生意向書》,一份上交畢業小學,由畢業小學分類造冊連同《招生承諾書》《招生意向書》一并上交所屬區教育局,區教育局匯總后報市教育局;另一份家長自己保存。
3.民辦學校、子弟學校上報提前預錄名單和擇校意向名單。
4.市教育局審定提前預錄名單,確認最終錄取結果。
六、日程安排
1.4月1日前,民辦學校和子弟學校申報招生計劃,子弟學校提交系統內職工子弟詳細資料及名單,由市教育局進行確認。
2.4月10日前,市教育局審定并下發招生計劃。
3.4月15日前,民辦學校和子弟學校上報招生實施方案到區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審定。
4.4月18日,民辦學校和子弟學校對外公布經審定后的本校招生實施方案。
5.4月20日—26日,家長和學生到民辦學校、子弟學校自愿報名。學生通過學校組織的面試后,經家長和學生自愿選擇。民辦學校和子弟學校對于第一類情況,根據簽訂的《招生承諾書》及時將信息錄入《長沙市小學畢業生提前錄取系統》,便于核對和系統查重;對于第二類情況,招生學校不再錄入信息到《長沙市小學畢業生提前錄取系統》,但需根據簽訂的《招生意向書》另外匯總《長沙市城區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初中擇校意向名單匯總表》(以下簡稱《擇校意向名單匯總表》。
6.5月11日—13日,民辦學校、子弟學校通過《長沙市小學畢業生提前錄取系統》打印《長沙市城區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初中提前招生名單匯總表》(以下簡稱《提前招生名單匯總表》),連同《擇校意向名單匯總表》和電子稿一并上報區教育局和市教育局。
7.5月14日,畢業小學根據學生、家長與民辦學校、子弟學校簽訂《招生承諾書》和《招生意向書》,分類輸機登記、整理造冊,連同學生或家長上交的《招生承諾書》《招生意向書》原件一并上報所屬區教育局。
8.5月16日,區教育局核實畢業小學上報材料(含造冊電子數據),匯總無誤后上報市教育局。
9.5月16日-20日,市教育局審定民辦學校、子弟學校提前預錄名單。
10.6月30日,城區公辦初中學校統一微機派位。
11.7月1日,公布公辦初中學校微機派位結果。
12.7月3日—8日,微機派位后,學生和家長自愿選擇民辦學;蜃拥軐W校就讀的,根據與學校簽訂的《招生意向書》原件到學校辦理報名和最終確認手續。
13.7月9日—10日,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向市教育局上報第二個時間段招生預錄名單。
12.7月中旬,市教育局審定并下發民辦學校、子弟學校最終錄取結果。
六、工作要求
1.民辦學校和子弟學校招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國家、省市有關教育法律、法規、政策,依法依規進行招生。學校要建立和健全監督機制,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設立監督舉報電話,主動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2.民辦學校應向家長和社會公布經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同時告知學生和家長招生和收費相關政策,根據家長和學生自愿選擇的原則依法依規進行招生。民辦學校、子弟學校招生報名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報名費。
3.民辦學校和子弟學校招生應遵循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原則,在統一規定的時間內按要求有序進行。民辦學校、子弟學校要充分尊重家長和學生意愿,不得以任何欺騙和強制手段招攬生源,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學生填報其他學;蛘邚娭茖W生放棄公辦學校微機派位機會,任何學校不得違規簽訂協議,超計劃招生。自愿選擇民辦學校或子弟學校提前招生的學生,只能與一所民辦學校或子弟學校簽訂《招生承諾書》。
4.民辦學校、子弟學校的招生可根據本校辦學特色等情況,提出具體要求。以面談為主,以審核資料為輔,了解學生的興趣特長、生活習慣、身體狀況、自理能力等方面。
5.民辦學校和子弟學校招生必須嚴格遵守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定,嚴禁組織任何形式的選拔性文化考試;嚴禁與任何民辦教育培訓機構、民辦教育咨詢機構舉辦變相舉辦招生考試;嚴禁將“奧賽”與招生掛鉤。
6.民辦學校和子弟學校招生期間,區教育局應加強指導和監管,市教育局將聯合各區派出督查組進行專項督查,設立市級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接受群眾監督,及時查處,決不姑息。市教育局紀委、監察室電話分別為0731-84899756,0731-84899743;基礎教育處電話為0731-84899710;民辦教育處電話為0731-84899715。局長信箱網址:http://www.csedu.gov.cn/InterfaceZone/SubmitMail.aspx。
7.民辦學校違反招生政策,視情節將分別給予警告、限期整改、核減招生計劃、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
8.子弟學校的子弟入學按照公辦學校的招生政策,以對口升學的方式實施;招收非子弟按照本實施細則實施。
9.教育行政部門保障為每個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提供一個公辦初中學位,已確認被民辦學校、子弟學校提前招生錄取,并經市教育局審定的小學畢業生,不再參加公辦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
長沙市城區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初中
招生承諾書
學生___________自愿選擇_______________學校自主招生,愿意接受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子弟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實行一費制全免),認同長沙市教育局關于民辦學校、子弟學校招生相關政策,保證沒有到其他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和公辦學校(提前批)參與錄取,同時愿意放棄公辦學校的微機派位。特此承諾!
學生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市學籍號
(市基教平臺)
全國學籍號 身份證號
畢業學校 區 學校
家庭住址
監護人姓名 與被監護人關系 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
自愿選擇民辦(子弟)初中學校
家長
意見 以上系本人自愿選擇,愿意放棄公辦初中學位,保證真實有效!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學校
意見 該生自愿選擇我校,經過面試和綜合考核,符合我校招生條件,同意予以錄取。
校長(簽名或蓋章):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必須簽字蓋章方能生效,共一式三份,初中學校和家長各留一份保存,另一份由家長親自轉交畢業小學上報,畢業小學上報區教育局,區教育局匯總后報市教育局。
長沙市城區民辦學校、子弟學校初中
招生意向書
學生___________意向選擇_______________學校,愿意接受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子弟學校義務教育階段實行一費制全免),經學校面試基本合格,學校與家長、學生達成初步意向。家長需要參加公辦初中的微機派位,微機派位后家長愿意選擇民辦學校、子弟學校的,必須于7月3日—8日到學校辦理報名和最終確認手續。逾期未辦者,視為自動放棄。
學生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市學籍號
(市基教平臺)
全國學籍號 身份證號
畢業學校 區 學校
家庭住址
監護人姓名 與被監護人關系 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
意向選擇民辦(子弟)初中學校
家長
意見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學校
意見 該生意向選擇我校,經面試和綜合考核,基本符合我校招生條件,同意其先參加公辦微機派位;若家長微機派位后自愿選擇我校,必須憑本《招生意向書》于7月3日-8日到我校辦理報名和最終確認手續,逾期未辦視為家長放棄。
校長(簽名或蓋章):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必須簽字蓋章方能生效,共一式三份,初中學校和家長各留一份保存,另一份由家長親自轉交畢業小學上報,畢業小學上報區教育局,區教育局匯總后報市教育局。
長沙市城區子弟學校招收子弟報名登記表
學生姓名 性別 相
片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畢業小學 區 學校
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
市學籍號
(市基教平臺)
全國學籍號
監護人姓名 工 作 單 位 聯系電話
(父)
(母)
系統內職工人事部門
審查意見
(人事部門蓋章)
年 月 日
子弟初中
學校意見
(學校蓋章)
年 月 日
長沙城區子弟初中學校招收子弟名單匯總表
子弟初中學校: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年___月___日
序號 學生姓名 性別 市學籍號 畢業小學 家長姓名 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