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民國一成立,孫中山即強調中國實行免費義務教育。隨后,教育部便明文規定:“初小、師范、高等師范免收學費。”
1946年制定的《教育憲法》更是強調對教育的投入:“邊遠及貧瘠地區之教育文化經費,由國庫補助之。其重要之教育文化事業,得由中央辦理或補助之。”
“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于其預算總額15%,在省不得少于其預算總額25%,在縣、市不得少于其預算總額35%,其依法設置之教育文化基金及產業,應予保障。”
不僅如此,《教育憲法》還規定:“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其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己逾學齡未受基本教育之國民,一律受補習教育,免納學費,其書籍亦由政府供給。”
“各級政府應廣設獎學金名額,以扶助學行俱優無力升學之學生。”“國家應保障教育、科學、藝術工作者之生活,并依國民經濟之進展,隨時提高其待遇。”
1927年6月,國民政府公布的《大學教員資格條例》還規定:大學教員的月薪,教授為600-400元,副教授為400-260元,講師為260-160元,助教為160-100元。教授最高月薪600元,與國民政府部長基本持平。
上世紀30年代初,大中小學教師的平均月薪分別為220元、120元、30元。當時一般工人的月薪約為15元,普通警察一個月2塊銀元,縣長一個月20塊銀元,而國小學老師一個月可以拿到40塊銀元。
這就是說,民國時期小學教師的最低工資竟是縣長工資的兩倍。除抗戰勝利后發生通貨膨脹,使得教師薪水趕不上物價上漲外,一般來說教師的工資相對其他行業來講都是比較高的。即使是薪水最低的九級教員,也比普通工人強多了。
抗戰時期,國民政府在教育上投入的經費僅次于軍費。抗戰最艱難的時刻,民國政府卻真正實現了免費義務教育。學者何兆武回憶:西南聯大的學生不僅免學雜費,而且還免每天的午餐費,學生上學有困難還可以申請助學救濟金,助學救濟金在大學畢業后可以不還。
據粗略統計,當時由中學到大學畢業,完全依賴國家貸金或公費的學生,達128000余人,其中就包括“兩彈一星”元勛錢驥、姚桐斌、鄧稼先、程開甲、屠守鍔、陳芳允、任新民、朱光亞、王希季等人,以及李政道、楊振寧這兩位后來的諾貝爾獎獲得者。
八年抗戰,全國專科以上高校增加了33所(31%),教員增加了3623人(48%),學生增加了41575人(99%)。這就是說,經過八年抗戰,中國的大學不僅沒有被戰火摧毀,而且比戰前還強大;大學的整體水平非但沒有下降,相反很多專業領域還有了明顯的提升。
中小學教育也全部免費,學齡前的兒童入學率從戰前的43.4%上升到了勝利前的76%,初等學校學生數量幾乎是戰爭爆發時的兩倍。職業教育方面進步更加明顯,在校學生人數由戰前的7000人增長到了25000余人。
民國時期的教育,之所以能在戰火中屹立不倒,且排名世界前列,與當時政府對教育的認識有很大關系。
抗戰最困難時,蔣介石曾說:“我們切不可忘記戰時應作平時看,切勿為應急之故而丟卻了基本,我們這一戰,一方面是為爭取民族生存,一方面就要于此時期改造我們的民族,復興我們的國家,所以我們教育上的著眼點,不僅在戰時,還應該看到戰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