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二個國家憲法日。有人覺得,憲法是個國家層面的話題,與平民百姓的關系不大,“國家憲法日”的意義更是一種形式。其實不然,作為國家根本大法,憲法維護國家的尊嚴,也確保人民當家做主的權利。每個人心中都應當有憲法,有憲法精神,以憲法引領行動。
憲法精神,從宏觀層面看,包含著堅持本質特征的精神,發展民主、加強法制的精神,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的精神,改革開放的精神,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的精神等。每個人心中都應該有一個憲法,每個公民所從事的工作、所需要的權利與動力,都離不開憲法,離不開憲法精神。憲法是法律的法律,更是人民群眾權益的最大靠山。
作為領導干部、國家公務人員,應當讀懂憲法的厚重與權威。領導干部懂得自己的權力是人民群眾給的,才會事事想著群眾,時時尊重群眾,處處以人民群眾的利益為先;懂得法治的力量,才能清楚如何依法治國,依法行政,依法行使權力和約束權力,明白可為與不可為;清楚自己站在中國,是中國公民,就會積極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在大是大非問題上保持清醒的頭腦,在認識上、態度上及其行動上,與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領導干部心中有憲法,做事、決策才能實事求是,政治和經濟建設才能有聲有色,改革開放才有不可動搖的意志。
作為群眾,應當讀懂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不論你在工作還是失業,不論你是成人還是兒童,也不論你是什么民族,在哪個地方,每一個公民都享有憲法賦予的權利,承擔憲法明確的義務。我國憲法關于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的規定非常廣泛,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會直接影響到學習、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憲法規定的公民權利,都會有具體的法律法規予以規范和保障,憲法規定的公民義務,同樣會有相關法律條款予以明確。公民的權利有憲法維護,公民的義務也應勇于承擔。
每個人心中都應有憲法,信仰憲法,學好憲法,遵守憲法,用憲法維護國家、集體和公民個人的權利,用憲法的思想說話,用憲法的精神做事,用憲法的靈魂提高個人對國家、集體和人民的擔當意識,提升國家的榮譽,增強自己的使命。每個人心中有一個憲法,就是要在黨的領導下,宣傳憲法理念,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在建設法治中國的道路上向前,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