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好消息!中小學可放春假幫助家長帶薪休假】8月21日,國務院公布促進旅游業改革發展的意見:要強化全社會依法休假理念,鼓勵職工分段靈活安排帶薪年休假;大學在不影響教學時間總量情況下,可調整寒、暑假時間;中小學可安排放春假,為職工落實帶薪年休假創造條件。你覺得怎樣?
新進員工怎么休年假
具體折算公式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注: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舉例:小李累計工作時間已滿11年,今年5月1日跳槽到了一家新公司,那么小李在這家新公司當年度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為:當年度在新公司剩余日歷天數245/365天×全年應享受年休假天數10天=6.7天,折算后應享受6天年休假。
@江蘇新聞【國務院要求落實帶薪休假:可靈活安排年假!】國務院22日發文,要求切實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加快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鼓勵職工結合個人需要和工作實際分段靈活安排帶薪年休假。高校可結合實際調整寒暑假時間,中小學可安排放春假。你休過年假嗎?不休年假有補償你造嗎?
應休未休年休假的補償
應休未休年休假補償計算:
前12個月剔除加班工資后的月均工資÷21.75×200%×應休未休天數
注: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