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太原小升初招生報名初中填報志愿電腦派位和錄取查詢
6月12日,太原市教育局公布了今年小升初政策,詳細說明了今年太原市公辦、民辦初中招生辦法。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公辦初中招生中引入填報志愿和電腦派位的方式。
A 公辦初中招生:學生學籍和戶籍截止時間有規定今年,太原市將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依據生源情況、學校布局、辦學規模、交通便利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每所初中學校入學劃片范圍,確保每名小學畢業生都享有一個公辦初中學位。全市初一新生班容量原則上控制在50人以內,學生學籍和戶籍截止時間為6月30日。
針對個別市轄區內公辦初中學校容量不足、難以滿足本地區內小學畢業生全部升入初中的實際,由市教育局視具體情況適當調整城區公辦初中學位數,各城區教育局要按照調整后的公辦初中學位數具體確定每所初中學校的劃片范圍。
辦有小學的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在縣(市、區)教育局的統一安排下,確保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升入本校初中學習。凡實行“單校劃片”入學的初中學校,通過對口直升方式入學,即一所初中對口片區內所有小學,對口小學畢業生直接升入對口初中學校就讀。各縣(市、區)要制訂規劃,采取措施,使盡可能多的小學或居民片區實行對口直接升學。
對于暫時難以實行“單校劃片”對口直升的區域,實行“多校劃片”入學。即由各縣(市、區)教育局按照劃定的初中學校招生范圍,組織小學畢業生家長填報入學志愿,對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人數的初中學校,學生按志愿直接分配入學;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的初中學校,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方式安排學生入學。
凡跨縣(市、區)就讀的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就讀初中,由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根據入學人數和學校分布情況,統籌安排“人戶分離”小學畢業生到相對就近且有空余學位的初中學校入學,但學生不得擇校。戶籍所在地與實際居住地分離的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具體實施辦法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結合實際制定。
繼續堅持嚴禁跨縣(市、區)在公辦初中學校之間擇校的原則。各縣(市、區)教育局在小學畢業生升初中工作中,嚴禁以任何理由安排戶籍、學籍不在本縣(市、區)區域內的學生進行擇校。
凡具備《居住證》、家長《用工合同》或《營業執照》《出生證明》、原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鄉鎮或學校證明等“四證”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由縣(市、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接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的公辦初中學校就讀,學生不得擇校。
符合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條件的殘疾兒童小學畢業生分配到普通中學隨班就讀,或根據家長意愿,結合實際情況,安排轉入特教學校就讀。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接收教育行政部門安排的殘疾兒童小學畢業生接受義務教育。
B 兩所外語類學校招生:不再以提前組織外語測試方式進行今年兩所外語類學校(太原市外國語學校、太原市第二外國語學校)將繼續提前面向六城區小學畢業生招收小語種學生,但要按照省教育廳的規定,不再以提前組織小學升入初中外語測試的方式進行。具體辦法由兩所外語類學校根據實際提出招生申請并制定招生方案,報市教育局審核備案后實施。
C 民辦初中招生:電腦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結合民辦初中(含九年一貫制、十二年一貫制民辦學校)在規定時間向審批機關申報招生計劃、招生范圍。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根據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要求和各民辦初中的辦學條件、辦學情況、辦學行為等,核準各民辦初中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各民辦初中要嚴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核準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組織招生。
不具備寄宿制條件的民辦初中學校,應面向所在地市級行政區域內招生;具備寄宿制條件的民辦初中學校,應主要面向所在地市級行政區域內招生,需要面向全省招生的,經審批機關批準后,也可面向本省內其他市招生,但招生人數不得超過招生計劃的30%(不含已在本民辦學校就讀的非本市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民辦學校不得招收無小學學籍的學生。
各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工作應按照市的統一時間、統一辦法、統一程序的要求進行。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將在公辦初中學校入學工作結束后進行,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提前組織招生報名和錄取工作,凡違反規定的民辦初中學校,將取消其當年招生資格。
民辦初中學校招生報名實行家長自主報名或小學畢業生所在學校統一組織報名兩種網上報名形式,并實現民辦初中網上報名系統與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的有效對接。每名小學畢業生只能選報一所民辦初中學校。
民辦初中學校按照電腦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招生。具體辦法為:1、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當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人數時,全部錄取;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人數時,招生計劃數的30%采用電腦派位方式進行錄取,其余70%采用自主招生方式進行錄取。2、其他民辦學校按照市的統一要求,由學校組織進行自主招生。3、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和其他民辦學校在自主招生時可以采取電腦派位、學生面談、綜合素質考查等方式進行。嚴禁自行或通過培訓機構組織或變相組織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考試,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或考級證明作為招生入學的依據。
○相關
提出“六嚴禁”明確“高壓線” 太原市明確提出嚴格遵守“六嚴禁”工作紀律。即嚴禁超計劃和超班容量招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嚴禁以各類競賽證書、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作為招生依據;嚴禁學校提前錄取學生;嚴禁設立任何名義的實驗班、重點班、快慢班;嚴禁任何學校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對于違反“六嚴禁”的學校給予嚴肅處理,嚴格問責。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民辦初中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公辦初中入學、民辦初中招生與學生學籍注冊工作同步進行,并在初中新生入學工作完成后15日內結束。對學校擅自招收、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核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本報記者 王冠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