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管委會)教育局(事務局),市直各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招生工作的實施意見》(莆政綜〔2013〕153號)文件要求,為規范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依法辦學,結合我市荔城區、城廂區中心城區招生工作實際,在保持方案總體穩定的前提下,經研究,現就秋季我市中心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工作(簡稱中心城區義務教育招生,下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應堅持以下原則:一是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嚴格落實遵循戶籍所在地,“劃定片區,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二是以縣區教育行政部門主導原則;三是剩余學位實行電腦隨機派位以及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原則。
二、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要依法依規控制入學政策年齡。秋季全市小學一年級學生入學政策年齡統一為200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三、中心城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由荔城區教育局、城廂區教育局根據轄區內適齡少年兒童及隨遷子女人數情況,合理確定每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劃片范圍,編制招生計劃,明確入學的具體方式,制訂本縣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方案并在5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招生方案招生,不得拒收施教區內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少年兒童。
四、中心城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按照《莆田市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時間安排表》(見附件)統一進行,各縣區(管委會)、學校不得提前招生。
五、中心城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先滿足施教區內在12月31日(含)之前落戶的適齡少年兒童入學需求。“小升初”可升入對口劃片的初中。剩余學位由荔城區教育局、城廂區教育局通過電腦隨機派位、相對就近統籌安排等方式安排進城務工和區間流動人員隨遷適齡子女(簡稱隨遷子女,下同)就學。
六、參加電腦派位對象:
1.戶籍在1月1日(含)后遷入的施教區內適齡少年兒童。
2.同時符合以下兩個條件的隨遷子女。
一是父母在中心城區暫住,持12月31日以前辦理的有效暫住證件。
二是父母在暫住地的城區企業務工,12月31日至報名之日在暫住地企業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父母在暫住地經商,持有暫住地工商部門于12月31日前(含)制發的有效營業執照。
報名時只能根據暫住地填報一所學校,不得跨區跨校重復報名。
七、參加相對就近統籌安排對象:
1.電腦派位落選的隨遷子女。
2.不符合電腦派位條件但持有暫住證明的隨遷子女。
3.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本市各區(管委會)間流動人員隨遷子女:
一是父母在暫住地的城區企業務工,12月31日至報名之日在暫住地企業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父母在中心城區經商,持有工商部門于12月31日(含)前制發的有效營業執照(經營場所須在中心城區);
二是12月31日以前在務工或經商所在地中心城區暫住并有租房合同等相關居住證明;
三是擬進入跨區中心城區公辦小學的適齡兒童需在2014至2015學年度中心城區幼兒園就讀滿一學年。
擬進入公辦初中學校就讀的適齡少年,需填寫《區間流動人員隨遷適齡子女跨區就讀申請表》(表格可在莆田教育網下載),持父母在中心城區務工社保證明或經商營業執照,經小學學籍所在地縣區(管委會)教育部門審批同意后,報名參加遷入地縣區教育部門統籌安排。
八、凡經電腦派位錄取但逾期不注冊的學生,視為自行放棄該學位,該學位由電腦派位下一序號學生在規定時間內遞補入學。
九、義務教育階段招生要嚴格控制班生規模,嚴禁出現“大班額”。
十、招生結束后,各學校要立即為所有新生在全國電子學籍平臺完成學籍建檔或調檔工作。初中招生學校不得“無檔”招收學生,堅決避免出現學生學籍的漏建、斷檔現象。9月30日前各校必須完成義務教育階段新生信息采集建檔工作。
十一、仙游縣、涵江區、秀嶼區、湄洲島和北岸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方案由所在縣區教育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規定及本通知要求自行制定,報我局備案,并于5月31日前在各自教育網上公布。
十二、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育部關于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有關問題的意見》(教政法函[2013]15號)等相關規定執行。我市民辦初中學校面向全市在8月10日至8月14日內按招生計劃完成招生。
本通知解釋權歸莆田市教育局。
附件:莆田市秋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時間安排表
莆田市教育局
5月21日
附件:
莆田市秋季義務教育階段
學校招生工作時間安排表
時間
7月6日—17日
縣區(管委會)教育局(事務局)審核辦理區間流動人員隨遷適齡子女跨區就讀申請。
7月20日—24日
縣區(管委會)教育局(事務局)分別指定統一的服務窗口,組織電腦派位和統籌安排對象報名。每位學生只能按照戶籍或暫住地填報一所學校,不得跨區跨校重復報名。
8月10日—14日
1、城區各初中學校組織施教區適齡少年招生報名。
2、民辦學校完成招生。
8月17日
縣區(管委會)教育局(事務局)向社會公布城區各公辦初中學校學位剩余情況。
8月20日—22日
各小學組織施教區適齡兒童招生報名。
8月23日
縣區(管委會)教育局(事務局)分別組織所轄城區公辦初中電腦派位,并在教育網上公布派位結果。
8月24日
縣區(管委會)教育局(事務局)向社會公布城區各公辦小學學位剩余情況。
8月25日
縣區(管委會)教育局(事務局)分別組織中心城區公辦小學電腦派位。
8月26日
對派位落選或未能參加派位的新落戶學生和隨遷子女,由所在縣區(管委會)教育局(事務局)按照“相對就近入學”原則統籌安排就讀。
8月27日
在縣區教育網上公布公辦小學電腦派位和統籌安排結果。
8月28日
各學校組織入學報名
8月29日—30日
各學校組織電腦隨機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