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教師進修學校、區招辦、各中小學:
現將《集美區小學畢業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集美區教育局
5月14日
集美區小學畢業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見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廳〔2015〕1號等文件精神,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廈府辦〔2013〕56號)和《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廈府辦〔2014〕65號)及《廈門市小學畢業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見》,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我區小學畢業和初中招生工作意見。
一、小學畢業考試和體檢
(一)畢業考試
小學畢業高考狀元多少分為語文、數學,考查科目為英語,時間安排在6月19日進行。畢業考試和考查由區教師進修學校指導各小學具體實施,不得舉行全區性統考,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學校考試成績進行排名。
(二)畢業和結業
各小學根據《廈門市小學學籍管理辦法》規定,對畢業班學生進行綜合評定后確認畢業或結業資格。
(三)體檢
各小學要做好畢業班學生的體檢工作,按規定填好《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和《廈門市學生體格檢查表》,列入學生個人學籍檔案。
二、公辦初中招生
(一)招生辦法
按照《義務教育法》,今年我區初中招生工作的原則仍是:堅持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不擇優擇校。所有學校(含民辦校)一律不得組織或變相組織任何形式的文化測試。
全區小學畢業生只進行畢業考不進行升學考,服務區內戶籍的小學畢業生在片區內直升初中(港、澳、臺、外籍學生給予市民待遇,與本片區戶籍學生一樣劃片招生)。小學結業學生允許在片區內帶科升學。公辦小學畢業生就近入學的實現途徑是劃片,在片區內就學即為“就近入學”;部分民辦小學畢業生就近入學的實現途徑是按照公辦學校空學位數進行電腦派位,對未能派到位的引導到合法的民辦學校就學。
在確保本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全部進入公辦中學的前提下,區屬各公辦中學要將所有空學位用來錄取在我區小學就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二)公辦初中招生對象
1.本區戶籍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2.在我區公辦小學就讀的非本區戶籍的應屆畢業生。
3.在我區就讀的港、澳、臺、華僑、外籍等應屆畢業生。
4.在我區已批辦的民辦小學就讀的符合推薦條件的應屆畢業生。
(三)報名
集美區初中招生報名時間為6月4日——5日。報名時須填寫《廈門市集美區秋季初級中學招生報名表》,交驗戶口簿,繳交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照片2張。各校應于6月23日前將審核后的《報名表》、《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體檢表》、戶口復印件(首頁和本頁A4紙復印在同一張)(隨班就讀學生需附上篩查鑒定表、醫院鑒定證明材料、殘疾證等復印件)、《集美區初招報名花名冊》及電子文檔一同送交區招生辦(陳嘉庚族屬還需附上相關證明直接貼在《報名表》左上方)。每個畢業生的各項檔案材料要集中按序整理、裝訂,檔案順序與花名冊的排列順序一致。畢業生檔案的份數與報名花名冊人數不一致的要在備注欄說明)。
具有島內戶籍在我區小學就讀的畢業生要求回島內升學的,應持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區教育局指定地點報名,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按其戶口確定相應的派位片區。島內戶籍小學畢業生一經決定回島內報名升學的,就不允許再參加島外的報名。必須及時填寫《在外就讀的思明、湖里區戶籍小學畢業生回原戶籍地升學申請表》。各小學于6月6日前將此類對象名單上傳招生辦備案。
在我區就讀的非本區戶籍的小學畢業生(非本市、本市非本區戶籍),回原籍升學確有困難的,必須向現就讀的學校提出申請。島內戶口因特殊原因回島內升學存在困難要求在我區中學就讀的畢業生和同安、翔安、海滄區戶籍因父母工作調動,住址遷移等特殊原因要求在我區報名升學的畢業生應填寫《本市非本區常住戶口小學畢業生要求在集美升學申請表》,并附上相關證明材料(在集美房產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有效勞動合同、居住證明等),原畢業小學應于5月30日前入戶調查,在申請表上填寫核查意見;非本市戶籍學生填寫《非本市常住戶口小學畢業生要求在集美升學申請表》,附上相關證明材料,報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招生辦)審批。經批準在我區升學的所有非本區常住戶口的小學畢業生由區招辦按劃片或派位錄取。申請在我區初中就讀的非本區常住戶口的小學畢業生必須是在集美有生活基礎,學習、生活具有一定的穩定性,能堅持在我區公辦中學學習至初中畢業的小學畢業生。
根據廈府辦〔1998〕078號文、廈府辦〔1999〕141號文和廈府辦〔2000〕226號文規定,符合廈門市捐資興學有關條件要求選定中學就讀的,根據廈委〔1999〕078號文、廈委辦發〔2006〕39號文規定,市重點引進人才子女由異地、境外(國外)轉入要求選擇初中就讀的,以及根據我市人才管理相關規定,符合人才子女擇校條件的政策照顧生,應于6月18日前將書面申請(選擇的學校志愿應不少于2個,錄取時遵循志愿按序電腦派位)及有關材料送交市教育局基礎教育處。
自愿選擇到民辦中學就讀畢業生應在報名時確定,不參加初招劃片或電腦派位。
(四)錄取
初中新生錄取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進行特色學校(班)和政策照顧生的提前錄取;第二階段進行初招劃片錄取及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電腦派位錄取。
1.特色學校、班(生)的錄取
經批準的特色校(班)的推薦方法和招生方案見各校的招生簡章,若未被特色校(班)錄取的學生,則回原所在片區升學。報考特長生的小學畢業生應在初招報名特色校志愿欄中填報志愿,每位只可選報一所特色校(特長班),多報無效。若出現被多所特色校(班)同時錄取的情況,則取消該生特色校錄取資格。
廈門外國語學校面向全市招收小語種(法語、德語、西班牙語、日語)學生90人,其中面向思湖片區招收60人、面向集海、同翔片區招收30人。招收對學習外語有濃厚興趣、口齒清楚、模仿力強、身體健康、體育達標的學生。錄取辦法為學生自愿報名,學校從報名學生中隨機抽取思湖片區學生480人、集海同翔片區學生240人參加面試,根據招生計劃指標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詳見學校招生簡章)。
廈門實驗中學面向思明、湖里和集美區公、民辦小學招收350人,其中招收本市戶籍畢業生150人,學生自愿報名,若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則通過電腦派位方式錄取;招收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畢業生200人,若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由學校面談錄取。面向同安區小學招收50人,具體招生辦法由學校與同安區教育局商定。
廈門集美中學誠毅班面向全市招收家庭經濟困難的小學畢業生80人,其中招收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40人,若報名人數超出招生計劃數時,采用電腦派位方式錄取;招收非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40人,若報名人數超出計劃數時,由學校面談錄取。(詳見學校招生簡章)。
廈門一中、雙十中學、外國語學校繼續招收臺生班學生。其中,廈門一中、雙十中學臺生班名額各80人,外國語學校臺生班名額35人。在我市島內公民辦小學就讀的應屆畢業生中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胞子女可選擇參加就讀小學所在片區的電腦派位,也可選擇參加臺生班的電腦派位。因家長工作、購房等原因居住在島內但不在島內小學就讀的臺生,若要參加臺生班派位,須到居住地所在區教育部門報名。選擇上述3所學校的臺生可根據本人意愿在報名表中排序填報,且須填滿志愿,錄取時,按志愿順序由電腦隨機派位。
科技中學面向集海同翔招收50名科技特長生。
經上級審批,可以招收體育或藝術特長班的中學還有:音樂學校(音樂)、廈門一中藝術類(聲樂)、廈門二中藝術類(美術)、廈門五中藝術類(表演藝術)、廈門六中藝術類(舞蹈、聲樂)、雙十中學藝術類(舞蹈)、同安一中藝術類(舞蹈、管樂)、觀音山音樂學校藝術類(舞蹈、聲樂)、新圩學校藝術類(舞蹈)、北師大海滄附屬學校體育類(乒乓球)、翔安一中體育類(女子排球)、新店中學體育類(田徑、籃球)、廈門二中足球(男)、科技中學足球(男)、湖濱中學足球(男)、集美中學足球(男)、同安一中足球(男)、雙十中學足球(女)、廈門六中足球(女)等。各特色校(班)的招生辦法由市教育局核準后,于4月30日前在市教育局和學校網站上公布。詳見各特色校招生簡章。
2.區內各中學的錄取
(1)公辦小學畢業生的錄取。
各中學錄取以戶籍為準進行劃片招生,即以一所中學對應招收附近若干所小學片內生。區內少數人戶分離的畢業生升學確存在困難者,于6月15日前可按實際居住地向現就讀小學提出申請,填寫《集美區初招跨片升學申請表》,附上有效證明(在集美相應招生片區房產證明、工商營業執照、有效勞動合同、居住證明等),經劃片招生中學和擬跨片就讀中學初審,區招生辦審批后,方可跨片錄取升學。具有我區常住戶口而在外區、外省市就讀的小學畢業生要求回本區中學(含集美中學)升學的應于6月30日前將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在校生證明、社區居委會證明、報名表和畢業生檔案送至區招辦。
由于我區小學畢業生數逐年上升,康城小學、錦園小學兩所學校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畢業生按各50%比率派位進入廈門十中、灌口中學。
根據招生劃片,杏北小學劃入杏南中學片區;濱水學校片區內小學畢業生直升濱水學校初一年,原樂安中學片區內的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畢業生按計劃生數統籌派位進入樂安中學和濱水學校;軍民小學中戶籍為后塘、坂頭、埭溪橋、壽邊、碗瑤五個自然村社畢業生劃入后溪中學片區,其余劃入上塘中學片區。
杏東中學正式招生,杏東小學劃入杏東中學片區。寧寶小學、高浦小學兩所學校本市戶籍原廈門十中片區畢業生按志愿選擇填報廈門十中或杏東中學,兩所小學畢業生中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畢業生按各50%比率派位進入廈門十中和杏東中學。廈門外國語學校集美分校初一年開始招生,廈門外國語學校集美分校片區內小學畢業生直升該校初一年。
其余符合條件的公辦小學非本區戶籍畢業生按畢業學校劃入對應片區中學。
根據我市最新中考政策要求: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報考我市普通高中普通生(含定向生),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我市初中學校正式學籍且在學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2)考生在廈就讀初中期間,其父(母)在廈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在我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都應滿三年。
我區公辦小學非本市戶籍畢業生升公辦初中應符合以下條件:
A、學生本人及其父(母)在廈暫住。學生父(母)在我區實際居住一年以上,暫住證附頁中應有攜帶子女的相關記錄。
B、學生父(母)在廈務工一年(含一年)以上。(能證明在廈務工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且目前仍在廈務工)
C、學生父(母)按照規定參加我市社會保險一年以上(提供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D、符合國家人口計劃生育政策或者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但已接受處理,繳交社會撫養費。(提供暫住地鎮(街)計劃生育部門確認的計劃生育合格證明)
如有特殊情況,應由監護人向原就讀學校遞交書面申請并填寫承諾書,報區招生辦審批。
(2)民辦小學畢業生的錄取。
我區合法民辦小學的應屆畢業生中于3月2日前已經在本校實際就讀并取得正式學籍的本市戶籍學生及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可推薦參加電腦派位升入公辦中學。電腦派位分為三個片區524人,第一片區安排305個學位,第二片區安排127個學位、第三片區92個學位用于招收上述符合條件的學生。
①推薦條件:
在英賢、康德、杏美、安仁四所民辦小學就讀的,身體健康、品德合格,具有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學習基礎,能適應公辦中學的學習生活,在集美有生活基礎,學習、生活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具有走讀條件,能堅持在我區公辦中學學習至初中畢業的本市戶籍應屆畢業生以及父(母)親在廈暫住并且目前仍在廈務工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屆畢業生。
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免費接受義務教育的通知》(廈府辦〔2010〕292號)精神,符合下列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優先推薦參加派位:
A.學生本人及其父(母)在廈暫住。學生父(母)在我區實際居住,暫住證附頁中應有攜帶子女的相關記錄。
B.學生父(母)在廈務工。(能證明在廈務工的勞動合同或合法有效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且目前仍在廈務工)
C.學生父(母)按照規定參加我市社會保險,須在廈門繳交社會保險費。須提供地稅部門出具的其父(母)《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
D.符合國家人口計劃生育政策。符合國家人口計劃生育政策或者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但已接受處理,繳交社會撫養費。(提供暫住地鎮(街)計劃生育部門確認的計劃生育合格證明)。
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優先派位后仍有余額的情況下,再對其他在籍小學畢業生進行電腦派位升入尚有空余學位的公辦中學。
②報名要求
獲得推薦資格的民辦小學畢業生,應持義務教育情況登記卡、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體檢表等相關材料,填寫《報名表》、《非本市常住戶口小學畢業生要求在集美升學申請表》,向現就讀學校提出申請,按照相關政策,根據個人意愿填報志愿。
此類學生參加電腦派位后,原則上不再轉回戶籍所在地就學,也不改變派位結果。
雙胞胎或多胞胎子女經申請并報區招生辦核準,可捆綁派位。但必須在報名時提交書面申請并出示出生證原件、復印件,報區招生辦備案。雙胞胎子女若申請捆綁派位則兩(多)名兒童共用一個派位號。
各民辦學校要根據文件精神,制定優先推薦方案,并張榜公布三天,于6月15日前報區教育局、區招生辦備案,并認真審核畢業學生的材料信息,于6月23前將優先推薦派位名單報區招辦并張貼公示,如有發現材料信息不屬實,弄虛作假,一律取消其參加派位資格。
各中學錄取的新生花名冊一式二份(區招生辦一份,學校存底一份),在區招生辦審核蓋章后,方可下發錄取通知書。
嚴格執行初一年新生報到時間。為確保“義務教育一個都不能少”,各中小學必須認真做好組織新生報名工作。各中學初一年新生報到時間全區統一為 7 月10 日,屆時將由畢業小學及時組織畢業生到錄取中學集中報到并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堅決杜絕小學畢業未升學現象。報到時各中學應及時書面通知新生監護人關于我市最新中考政策,并收取回執,并根據市教育局統一要求,及時進行電腦編班。7月11日各直屬校、中心校、民辦校向教育科、區招生辦書面上報組織畢業生到片區中學報到情況。
三、其他有關規定
各校應做好學生報名的指導和審核工作,認真核定學生戶籍,防止報名表漏填、錯填。經確認后的志愿不得更改,報名表不得涂改。校長是學校初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認真把關,負起全責。
凡六年級下學期才從未開設英語課的地區轉入的學生,經本人申請,學校審查,區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可免于參加英語畢業考查,其畢業考成績按語、數兩科計算。
在公辦小學就讀的智力殘疾學生未能取得畢業資格的,允許繼續在小學隨班就讀或到特教學校(班)就讀;已取得畢業資格的,可到普通中學隨班就讀或到特教學校(班)完成九年義務教育(須出具有關證明)。
具有辦學許可證的民辦學校——英賢學校初中部的招生辦法和招生名單應在招生前與招生后及時報區教育局、區招生辦備案。學校的辦學地點、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項目和標準統一由區教育局于5月30日前向社會公示。學校的招生宣傳工作應合法規范。民辦中學可提前招生,招生名單應于6月23日前報區教育局、區招生辦備案方可錄取,民辦中學學生的學籍管理參照公辦中學的辦法進行。
放棄派位及選擇升入民辦中學的小學畢業生,初中階段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學或借讀到我區公辦中學。
區、校招生工作人員必須自覺接受紀檢部門和人民群眾的嚴格監督,遵紀守法、秉公辦事、恪盡職守,確保今年初招工作的順利完成。
全區初招工作在區教育局的領導下進行。各中學、直屬小學、中心小學都要成立初招工作領導小組。區教育部門與紀檢部門將密切配合,加強對招生工作的檢查與監督,若發現違紀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