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教育局召開市局直屬和鹿城區屬初中招生工作會議,公布我市今年市直和鹿城區屬初中招生政策。與去年我市“小升初”招生政策相比,今年我市將通過薄弱學校改造提升、“新優質學校”培育創建,擴大優質學校辦學規模,著力打造“家門口好學校”。
除了繼續延續實施市直公辦初中學校“零擇校”,網上報名,華僑子女享受與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同等待遇外,今年的中招政策還有3個明顯的變化。如果你家孩子即將小升初,準備報名前,請先把這些“變化”看個明白。
變化一
溫州市實驗中學、溫州市南浦實驗中學、溫州第二中學和溫州實驗小學同一套房產三年內只能有一戶家庭子女就讀同一所學校。
今年5月1日起,溫州市實驗中學、溫州市南浦實驗中學、溫二中等三所學校轄區內,新購建筑面積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以內的,必須居住3年以上(起始居住時間不得遲于2012年8月31日)。上述3所學校和溫州市實驗小學同一套房產3年內只能有一戶家庭子女就讀同一所學校。
文件發布之前(今年5月1日前)所購買房產按照去年規定執行。
變化二
市教育局直屬中學招生辦公室將根據教育資源分布情況,每年向新居民隨遷子女提供一定數量的指定公辦學校入學名額。按照“積分高者優先”原則,優先安排積分達到一定分值的新居民隨遷子女。
根據《溫州市委辦市府辦關于實施新居民積分制管理的意見》(溫委辦發〔2012〕94號)精神,結合鹿城區府辦《關于印發鹿城區新居民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溫鹿政辦〔2014〕2號)文件,父母一方參加積分管理并符合入學要求,由市教育局直屬中學招生辦公室按“積分高者優先”原則,對積分達到一定分值的新居民隨遷子女統一調配到指定的公辦學校就學。
新居民隨遷子女就讀初中積分制管理積分標準由六部分組成,包括居住年限、社會保險、固定住所、勞動合同、學歷職稱、就學情況等內容。
變化三
今年我市將嘗試在市直初中開展體育、藝術、科技特色項目培育,符合條件學校招生數控制在3%以內(具體招生方案另行發文)。
為鼓勵學校特色辦學,保護學生特長,通過集中培養挖掘體育、藝術、科技特色人才;在省級文件規定控制招數5%以內的要求,允許特色學校的特色項目嘗試特長招生。
今年我市將嘗試在市直初中開展體育、藝術、科技特色項目培育,符合條件學校招生數控制在3%以內(具體招生方案另行發文)。(2015-04-30 溫州日報 記者 夏婕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