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教育局、灃東新城教育局:
2月我局印發了《關于下達基礎教育分區縣招生計劃建議數的通知》(市教發〔2015〕13號),各區縣據此上報的初中分校招生計劃建議數,經我局審定,現將《西安市初中學校招生計劃》印發你們(見附表),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區縣及招生學校要維護計劃的嚴肅性,本計劃下達后,區縣及學校不得隨意變更,并不得超計劃自行招生。
二、堅持計劃管理與學籍管理相結合,嚴格按計劃建立學籍;民辦學校超計劃招生并收費按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相關規定做出嚴肅處理。
各區縣教育局、灃東新城教育局:
2月我局印發了《關于下達基礎教育分區縣招生計劃建議數的通知》(市教發〔2015〕13號),各區縣據此上報的初中分校招生計劃建議數,經我局審定,現將《西安市初中學校招生計劃》印發你們(見附表),請遵照執行。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區縣及招生學校要維護計劃的嚴肅性,本計劃下達后,區縣及學校不得隨意變更,并不得超計劃自行招生。
二、堅持計劃管理與學籍管理相結合,嚴格按計劃建立學籍;民辦學校超計劃招生并收費按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相關規定做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