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教育局,省、市屬有關中小學:
為貫徹落實《義務教育法》和教育部《關于貫徹義務教育法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辦學行為的若干意見》的精神,切實保證小學畢業班學生升入初中接受義務教育,現就福州市五城區(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下同)初中招生工作提出意見,各區教育局根據本意見精神并結合本區具體情況擬定初招實施方案。
一、招生原則
依據“免試就近入學”原則,五城區公辦初中按中小學相對就近對口招生,民辦初中實行自主招生。
二、報名及志愿填報
(一)初招報名及審核工作由各區教育局負責。
(二)報名對象:福州五城區小學的畢業班學生以及具有福州五城區戶籍的五城區外小學畢業班學生。小學畢業班學生的檔案應附學生戶籍復印件。
(三)報名時間、地點:福州五城區小學就讀的畢業班學生于5月5-8日在就讀小學報名;戶籍在我市五城區,但在五城區以外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班學生,如申請回戶籍所在地升初中,應在就讀地參加畢業考試后,于7月15日之前持“兩證”和學生檔案回戶籍所在區教育局報名。
(四)五城區小學畢業班學生可選報福州外國語學校日德法語特色班中的一個志愿;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可選報學籍所在區體育或藝術傳統項目學校中的一個志愿;還可以填報福州市藝術學校志愿,但不能兼報體藝特長生和福州外國語學校日德法語班志愿。
(五)福州十六中向倉山小學和施程小學招收3個班共150名符合對口升學條件的畢業班學生,倉山小學、施程小學符合對口升學條件的畢業班學生可填報十六中志愿。
(六)五城區及高新區小學畢業班學生可向所在小學填報五城區內兩個民辦中學志愿,高新區小學畢業班學生的民辦中學志愿信息由高新區社管局匯總后報市教育局,同時報閩侯縣教育局備案。外地回來升學的小學畢業班學生可在戶籍所在區教育局填報五城區內兩個民辦中學志愿。
三、升學辦法
(一)對口升學辦法。
五城區初中招生工作實行中小學相對就近對口升學辦法,公辦小學畢業班學生按初招對口方案(附件1)安排公辦初中升學。
(二)回原籍升學辦法。
1.戶籍在五城區但戶籍地與學籍地不一致的以下二類小學畢業班學生,若要求回戶籍所在地升初中,“兩證”(居民戶口簿和房屋所有權證。下同)統一的安排在片區小學對口的初中入學(回福州實小、井大小學招生片原籍錄取的學生安排福州十九中入學);“兩證”不統一的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初中入學。
戶籍在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的城區,但在倉山區及晉安區的農村片小學或馬尾區小學就讀的;
‚戶籍在倉山區及晉安區的農村片或馬尾區,但在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的城區片小學就讀的;
2.戶籍在五城區的五城區以外小學畢業班學生,需回戶籍所在區升學的,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按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安排升學。戶籍在五城區以外的五城區小學畢業班學生可回戶籍地升學。
辦理程序:回五城區以外戶籍地升學的學生檔案(密封)一律由學生家長簽收帶走。需跨縣(市)區回戶籍地升學的學生領取學生檔案的程序如下:
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開具介紹信;
‚畢業學校憑介紹信將檔案交學生家長,學生家長簽收;
ƒ學校留下介紹信復印件交縣(市)區教育局留底備查,作為學生去向的依據。
3.在福州三中金山校區、福州四中桔園洲中學、福州格致中學鼓山校區、福州江南水都中學等四所新區中學的對口小學尚未配套完全前,允許符合上述新區中學對口小學片內生條件的五城區其他小學畢業班學生,回相應的新區中學升學。
辦理程序:符合條件的申請者應填寫《福州市五城區初招申請回新區初中志愿表》,于6月24日-26日持房產證、戶口簿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到相應初中學校認定后,持相關材料到畢業小學所在區教育局審批,由區教育局審核后于7月18日-23日統一報市教育局初教處辦理投檔。
(三)留城生升學辦法。
1.戶籍在倉山區和晉安區的農村片及馬尾區,現在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的城區片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班學生如需繼續在五城區初中就讀的,需填寫《福州市五城區初招留城生審批表》,經學籍所在區教育局批準后,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升學。
2.港、澳、臺及外籍子女可到福州西湖國際學校就讀,需按初招對口方案升學的,應填寫《福州市五城區初招留城生審批表》,向學籍所在區教育局提出申請,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升學。
3.在我市投資的外商以及港、澳商子女要求在我市五城區初中升學的應予以妥善安排。
(四)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辦法。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申請升入五城區公辦初中,應填寫《福州市五城區初招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審批表》,由所在學校統一報區教育局審批。
1.在五城區公辦小學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升學。
2.在五城區民辦小學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符合“三證”條件,可申請由暫住地所在區教育局或畢業小學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初中升學。“三證”為:原籍戶口簿和父母身份證;父母一方與就業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營業執照;父母雙方在福州半年以上的暫住證(“父母雙方在福州半年以上的暫住證”是指當年3月1日之前辦好的有效暫住證,如換新證,應提供舊證,新舊證的間隔時間不宜超過1個月。在轄區內已購房者無需提供暫住證)。
(五)住宅被征收人子女跨區升學辦法。
因住宅被征收需跨區升學的,經家長申請(附住宅征收安置協議、戶口簿、暫住證明材料),學籍所在區和暫住地所在區教育局審批后,可由暫住地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升學。
(六)五城區戶籍的民辦小學畢業班學生升學辦法。
戶籍在我市五城區的民辦小學畢業班學生由民辦小學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升學,需回戶籍所在區升學的,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按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安排升學。
(七)臺商子女升學辦法。
臺商子女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升學,也可以申請升入本區內有開設臺生班的初中。
1.市區開設臺生班的初中學校如下:
鼓樓區:福州屏東中學、福州延安中學;
臺江區:福州華僑中學;
倉山區:福州十六中、福州三中金山校區;
晉安區:福州格致中學鼓山校區;
馬尾區:福建師大第二附屬中學。
2.辦理程序:臺商子女的身份確認,由監護人向市臺辦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入學所需材料,經市臺辦審核后,符合條件的由市臺辦統一造冊于7月1日之前報送市教育局辦理入學手續。申請入學所需材料:父母的臺胞證和臺灣戶籍證、營業執照(股東協議書)或聘書、能證明子女年齡和學歷的證件(如戶籍證、暫住證、成績單等)。
(八)體育藝術傳統項目學校及福州外國語學校日德法語班升學辦法。
為促進體育藝術傳統項目學校辦學,允許少部分具有教育特色及優勢、確因教育教學改革需要的初中學校招收一些學有專長的學生。凡按特長生資格招收入學的學生,必須服從學校安排參加訓練,拒絕參加訓練的,退回原對口中學就讀。
(九)民辦中學升學辦法。
民辦中學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加強行業自律,維護招生秩序。不得采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嚴禁將奧數成績與升學掛鉤,但考慮到民辦學校辦學的特殊性,允許民辦學校采取面談的方式進行能力測評,選擇符合學校辦學特色的學生。在小學畢業考試前,民辦學校不得進校宣傳。禁止學校單獨或和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托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嚴禁亂收費或提前收費。各區教育局和小學應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教育需求,為民辦學校招生提供與公辦學校均等的機會,不得人為設置障礙。
(十)其他政策照顧對象升學辦法。
其他政策照顧對象升學按有關通知精神辦理升學。
四、錄取
(一)報體育藝術特長的學生,必須參加相應項目的測試。在測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按志愿和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福州外國語學校根據學生志愿自主確定日德法語班的錄取對象。
(三)十六中根據倉山小學、施程小學畢業班學生的志愿,通過搖號確定錄取名單。
(四)民辦初中招生錄取由市教育局審批。民辦學校招生按學生志愿順序出檔,民辦學校自主確定錄取對象。民辦初中向福州七縣(市)招生,應征得生源所在地教育局同意。
(五)已被體育藝術傳統校、福州外國語學校日德法語班或民辦中學錄取又要求退檔的學生只能由學籍所在區教育局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錄取。
(六)回原籍、外地回來的小學畢業班學生及其他政策照顧對象,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按有關政策規定安排錄取。
(七)公辦初中根據初招對口方案錄取。
五、小學畢業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
各區必須堅決貫徹執行《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在把好小學畢業考試合格質量關的基礎上,綜合學生平時成績與表現實行小學畢業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綜合評定要力求公正、客觀、反映學生真實情況。評定成績一律采用等級制。
小學畢業考試由學校命題,農村片在區教育局指導下由中心小學命題。高考狀元多少分為語文、數學兩科,考查科目由區教育局自行決定。小學畢業考試統一安排在6月23日(星期二)舉行。
上午:8:30-9:50 數學
下午:2:30-4:30 語文
凡小學畢業班學生語、數及考查科目綜合成績(含補考成績)均及格者,發給小學畢業證書;不符合畢業條件的,可發給小學結業證書。
六、各區教育局和學校應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將初中招生工作公示,并將初中招生實施方案傳達到每位小學畢業班學生和家長,讓他們熟悉招生程序,了解有關政策。
七、本《意見》由福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