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齡兒童在朝陽區延緩入學辦理手續流程
結合我區實際情況,超齡兒童延緩入學辦理手續流程如下:
一、辦理對象
200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兒童
二、需提交的材料
1.《超齡兒童延緩入學申請表》;
2.全家戶口簿(孩子頁、戶口本首頁、戶主頁、父母頁)及出生證明;
3.家庭實際居住地證明(憑房屋產權證)(若家庭實際居住地在朝陽區為租房,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及租房完稅證明等相關材料);
4.由兒童戶籍地縣級以上三級甲等醫院開具的原始診斷證明及原始病歷;
5.北京市三級甲等醫院出具的身體康復并同意入學的診斷證明(應注明醫生姓名、聯系電話);
6.非本區戶籍兒童需同時提供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延緩入學證明》,此證明中應準確注明經辦人姓名及聯系電話;
7.非本市戶籍兒童還應同時提供兒童父母雙方在朝陽區的暫住證、務工就業證明及戶口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開具的《戶口所在地無人監護證明》等相關證明證件材料。(詳見《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朝陽區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實施細則》)。
三、辦理流程
1.材料審核。區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辦公室對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初審,并將符合要求的材料上報朝陽區義務教育入學領導小組進行復核。
2.材料復核。領導小組復核相關材料。
3.開具證明。區招生考試中心義務教育辦公室為復核通過的兒童開具《超齡兒童在朝陽區延緩入學證明》。
4.網上注冊。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持《超齡兒童在朝陽區延緩入學證明》等相關材料于5月1日—31日期間(工作日時間)到招生考試中心招生咨詢接待廳辦理網上注冊手續。
5.登記入學。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6月13日—14日持相關材料到服務片指定地點辦理登記入學手續。
四、辦理時間
5月31日前(工作日時間)。
五、辦理地點
朝陽區招生考試中心招生咨詢接待廳(團結湖南路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