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辦學校招生,須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制定自主招生辦法;民辦學校自主招生辦法須向區教育局申報備案,由區教育局審核并向社會公布后方可實施。
2.,本區民辦初中、小學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4月25日-27日,報名就讀民辦小學的學生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適齡兒童限填報2所民辦小學。4月28日-30日,報名就讀民辦初中的學生可在“上海市義務教育入學報名系統”填報志愿,每個學生限填報3所民辦初中,報名后獲取網上報名表,作為參加面談和錄取的依據。
本區民辦學校招生方案請參見《靜安區義務教育階段各民辦學校招生方案》。
3.民辦學校要繼續規范招生程序和方法。報名人數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學校將采取電腦派位或面談的方式招收新生;學校不得向學生收取報名費和面談費;面談程序要規范,面談內容不應涉及學科文化知識,可以從行為習慣、學習習慣、團隊合作、實踐能力、身心素質、興趣愛好、家庭教育等方面,有所側重地選擇符合條件的學生;錄取學生時不得進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學科考試和測試,同時不得提前開展報名和登記工作。
4.民辦學校要在5月22日前完成招生錄取工作,向家長發放錄取通知書,學生家長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前往錄取學校,完成確認工作。學校將新生錄取名單通過網絡上報區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