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切實規范全市中小學辦學行為,保證師生的休息時間,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和全面發展,安排好學生假期學習生活和社會實踐活動。根據國家和省關于假期安排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中小學教育工作實際,現將中小學校假期休息日安排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嚴格遵守寒暑假起始時間
嚴格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規范全省中小學寒暑假有關事項的通知》(魯教基字〔2008〕12號)要求,統一安排放假時間,未經市教育局批準不得擅自變更寒暑假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一)寒假放假時間: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寒假時間為4周,放假時間為2月6日至3月5日(農歷為臘月18日至正月15日),3月6日開學;普通高中寒假時間為2月13日至3月5日(農歷為臘月25日至正月15日),3月6日開學。
(二)暑假放假時間:義務教育階段暑假時間為8周,放假時間(按照公歷計)為7月7日至8月31日,9月1日開學;普通高中暑假時間為7周,放假時間(按照公歷計)為7月14日至8月31日,9月1日開學。
(三)學校不得占用寒暑假期集體組織學生軍訓。每年因學業水平考試、中考和高考等設置考點考試而耽誤的學生正常上課時間,經市教育局同意并報省教育廳備案后方可調整,調整方案要向社會公布。
(四)中小學公共節假日安排原則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二、加強安全教育,確保師生和校園安全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認真貫徹省政府印發的《山東省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充分認識做好假期安全教育和學校、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學校安全工作作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通過召開班會和家長會、發放宣傳資料、手機短信、校園網站和班級QQ群等等方式,向學生和家長進行防意外傷害、防火、防盜、防溺水、防煤氣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切實提高每一個學生的自護自救能力;學校要堅持校園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維護假期校園秩序;要做好校舍及設施設備的檢查、維護、改造和修繕工作,尤其是針對我市暑期降雨較多的特點,認真排查校舍,特別是各類在建工程、圍墻、宿舍危房及其他臨時建筑,發現問題隱患,及時排除;學校和各類校外活動場所等組織的各項活動均要事先進行精心設計,做好安全預案,注意對活動場地、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