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政策年齡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可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廈門幼升小入學注意事項
入學條件
市區戶籍:
1.市區戶籍(招生報名截止日即6月13日前入戶)
2.年滿六周歲
外來人員:
廈門外來人員適齡兒童小學入學條件
廈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
入學材料
市區戶籍:
1.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2.戶籍證明,指適齡兒童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本市居民戶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
4.其他證明材料。
屬于政策性照顧類別的,還需提供相關的證件(原件和復印件)、證明材料(原件)。
注:小學所在地的區政府或區政府授權的單位應于報名前一周向轄區內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發出《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屆時由家長或監護人攜帶孩子,于規定的報名時間,到片區內的學校報名登記,經學校審核確認后,給予辦理報名手續。
外來人員:
1.學生本人及其父(母)在廈的暫住證
申請在島內入學的學生父(母)須在島內實際居住2年以上,申請在島外入學的學生父(母)須在島外實際居住1年以上。需提供在廈暫住證,暫住證應表明已實際居住年限,附頁中應有攜帶子女的相關記錄。
2.學生父(母)在廈的勞動合同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申請在島內入學的學生需提供能證明其父(母)在廈務工兩年(含兩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申請在島外入學的學生需提供能證明其父(母)在廈務工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3.學生父(母)在廈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申請在島內入學的學生需提供地稅部門出具的其父(母)近兩個年度《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申請在島外入學的學生需提供地稅部門出具的其父(母)近一個年度《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
4.提供鄉鎮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狀況證明等材料。
注: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提供相應書面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由就讀的民辦學校每學年進行審核,并報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復核確認,建立統籌入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名冊。
廈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
廈門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小學積分入學材料
入學流程
1.預約登記
2.報名繳交材料
3.審核材料
4.公示積分
5.公布學位
6.填報志愿
7.派位入學
8.民辦學校空余學位報名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