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政策年齡
凡年滿六周歲即200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可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廊坊幼升小入學注意事項
入學條件
1、年滿六周歲;
2、具有本市區戶籍;
3、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4、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符合相應規定也可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
入學材料
市區戶籍兒童:
1、區域內適齡人口。需提供戶口本、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房產證、兒童預防接種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區內現役軍人子女。需提供監護人軍官證或士兵證、身份證、戶口本、居住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非區域內戶籍、在服務區購買固定住房人員的適齡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房產證、兒童預防接種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已購住房并入住但沒有房產證的,需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及本年度居住小區物業繳費依據的原件和復印件。夫妻戶口不在一起,子女不隨房本持有方的,還要提供結婚證。
注:以上三種情況家長將相關證件的原件和一式兩份復印件提交服務區學校,由教育局統一核查。
4、市區單位集體戶口(包括人才中心集體戶口)、無固定住房人員適齡子女。需提供戶口本、法定監護人身份證明、居住證明(所租房屋的備案登記證、租房協議)、兒童預防接種證、工作單位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
外來人員隨遷子女:
廊坊市外地務工人員子女小學入學報名材料
入學流程
1、向學校提供報名所需材料
2、學校審核證件并存檔備查
3、經學校審核符合條件的,給予辦理報名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