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小學入學條件
適齡兒童入學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產權證(產權證是指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是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一致。
屬下面情況之一并持有相應證明的適齡兒童,按正常入學辦理:
(1)兒童隨父母一方在施教區常住,父母中的另一方是不在本地區工作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務農或出國定居者;父母離異,兒童戶口隨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2)兒童隨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在施教區常住的,其父母雙方是不在當地工作的現役軍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適齡兒童隨父母戶口在爺爺、奶奶、外公、外婆處落戶的,其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均未分配住房并實際常住且戶口從未遷移過的。
(3)兒童戶口單立,其父母是不在當地地區工作的現役軍人(含武警),且戶口應與實際居住地一致。適齡兒童與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戶籍與常住地址不符的,由區縣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