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學條件:
凡年滿6周歲(當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應當免試就近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2.入學辦法:
小學入學以適齡兒童、少年和法定監護人戶籍登記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為依據,就近入學。也就是說,適齡兒童與其法定監護人一同具有實際居住地的戶籍就可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3.辦理時間及程序:
小學每年6月第一周教育行政部門在社區、學校和公眾信息網發布入學登記公告,并公布學校新生入學班數;第二周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記點報名登記;第三周公布入學登記名單。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入學登記情況和學校新生入學學位數,于7月15日左右完成劃片或微機排位工作,并將學生的姓名、就讀小學等重要信息在社區、學校公布;8月底辦理入學報到手續。
公辦小學根據各省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對口入學方案與招生計劃,免試就近招收年滿6周歲的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以及符合條件的來滬人員隨遷子女就讀;政府委托的以招收隨遷子女為主的民辦小學,免試招收統籌安排的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讀。
入學工作基本原則
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促進本省區縣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構建面向適齡兒童、少年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為目標,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按照招生入學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程序,切實維護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