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常州市區初中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招生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初級中學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工作,促進學校特色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人數及項目申報要求
1.招收特長生的學校必須于每年4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申報招生項目、人數。經市教育局批準,學校于5月15日前進行網絡公示。
2.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招生人數控制在該校招生總數的5%以內,招收特長生項目和人數必須在《常州市幼兒園、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及小學畢業工作的意見》文件中公布,未公布的一律不得招生。
二、報名條件
(一)體育特長生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
1.小學階段獲國家三級運動員(含)以上證書者。
2.在省、市級以上教育或體育行政部門舉辦的體育比賽中獲集體項目前八名的主力運動員或個人項目前八名者。
3.在轄區教育或體育行政部門舉辦的體育比賽中獲集體項目前六名的主力運動員或個人項目前六名者。
4.確有體育特長,經專家(教練)認定,且具有培養前途者。
(二)藝術特長生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考:
1.在小學階段參加市級(含)以上行政部門舉辦的文藝調演比賽個人項目獲二等獎(含)以上。
2.在小學階段參加市級(含)以上行政部門舉辦的美術、書法作品展覽或參加比賽獲一等獎。
3.具有較高藝術才能,經專家認定,符合擬報初中開展藝術活動的需求。
(三)科技特長生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考:
1.在小學階段參加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青少年創新大賽(含機器人)、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頭腦奧林匹克創新大賽等活動,獲單項前六名或集體三等獎以上。
2.在小學階段參加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組織的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青少年創新大賽(含機器人)、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金鑰匙”科技競賽、青少年科技模型、珠算式心算能力比賽等活動,獲單項前三名或集體二等獎以上。
3.在小學階段參加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直接組織的科技競賽活動,獲一等獎的前三名(設特等獎的以特等獎為準)。
4.在小學階段獲得某項科技類全國發明專利證書者。
三、報名工作
1.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于6月6日前按招生學校規定的具體時間,憑本人學生證、獲獎證書及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自行向擬報考學校報名,由招生學校進行資格審查。
2.各學校對學生報名資格進行認定。常州市教育局體衛藝教處對各學校學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核,經審核后的證明材料原件退還考生,復印件由招生學校留存。各學校于6月13日前將報名情況進行網絡公示。
四、招生測試工作
1.初級中學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統一指導下,由招生學校自主確定招生辦法。
2.常州市教育局成立常州市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工作督察和專業指導。
3.各招生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招生簡章、招生方案以及嚴格規范的招生工作流程。招生簡章、招生方案于6月13日前進行網絡公示。
4.各招生學校于6月20日前,在市教育局統一指導下具體組織實施。并將招考情況和錄取學生名單報市教育局基教處,同時將錄取學生名單進行網絡公示,未按規范程序執行一律不得招生。
五、加強領導和管理
初級中學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強的工作。各初中學校要高度重視,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有關初中校要成立校測試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職責,具體研究,并建立專家評審小組、紀檢監察小組,制定科學嚴密的測評標準和規范綜合的招生錄取辦法,在鼓勵學生特長發展的同時兼顧學生全面發展。
紀檢監察小組須全程參與測試工作,強化監督檢查,具體操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政策,科學規范操作,合理把握評判尺度,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在組織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中出現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相關學校、相關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其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資格,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并進行通報批評,如有違法亂紀的,將有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