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工作內容 | |
4月 | 15日 | 區教育局公布天河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細則(含學校招生計劃);天河區公辦外國語學校公布初中招生計劃。 |
15日后 | 民辦初中學校公布本校當年的招生方案。 | |
5月 | 1日-30日 | 民辦小學接受報名。 |
5日至20日 | 公辦小學招生網上報名。 | |
6日 | 小升初跨區生、外地返穗生(民辦轉公辦)等資格審核。 | |
12日 | 小升初政策性照顧借讀生、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資格審核。 | |
11-18日 | 市、區屬公辦外國語學校網上報名。 | |
20日前 | 區教育局公布市、區屬公辦外國語學校初中招生指標分配細則。 | |
25日 | 分派市、區屬公辦外國語學校各小學指標數。 | |
23日-25日 | 公辦小學現場審核資料;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現場報名及資料審核。 | |
6月 | 5日前 | 各小學推薦并公示市、區屬公辦外國語學校派位學生名單并將紙制稿上交中教科。 |
14日 | 公辦小學派發網上報名適齡兒童錄取通知書。 | |
23-24日 | 小學畢業考試。 | |
25日上午 | 市屬公辦外國語學校初中招生進行電腦派位或抽簽。 | |
25日下午 | 區屬公辦外國語學校初中進行招生錄取。 | |
30日起 | 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公辦小學錄取結果。 | |
7月 | 1日 | 公辦小學告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錄取結果。 |
1日-9日 | 民辦初中學校接受學生報名。 | |
7月10日 | 報名人數多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學校招生。 | |
13日-15日 | 公辦初中招生。 | |
17日 | 小學到區中招辦領取入學通知書,核對后發放給學生。 | |
18日 | 公辦學校和報名人數多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新生注冊,同步完成學籍建立工作。 | |
17日-18日 | 公辦初中招生接訪日。 | |
8月 | 27 日 | 特殊原因逾期未參加小學招生報名的戶籍適齡兒童,向地段對口學校遞交補報名申請。 |
27日-28日 | 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招生。 | |
8月31日 | 民辦小學和報名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初中學校完成招生和學籍建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