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想要買房子,并不是有錢就隨隨便便可以購買的,很多地區政策對購房者都有要求,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行。那么2021年張家界限購政策,張家界購房本地人外地人限購新規定?我們一起看看相關知識吧。
1、限價商品房的開發建設
按照“片區就近布點,相對集中建設,嚴格控制規模”的原則,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限價商品房建設布點方案。
棚戶區改造(征收拆遷)項目啟動后,項目業主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做好用地報批、供地等相關工作,相關費用由該項目業主單位自行承擔。
為加快推進限價商品 房源建設進度,限價商品房建設應當提前規劃設計,并聯審批,優先建設。
新開工商品房開發項目必須按照不低于住房總建筑面積10%的比例且成棟成單元配建限價商品房。配建10%比例限價商品房不能滿足本項目被征收拆遷戶購房需求的,應當加大限價商品房配建比例,直到能滿足本項目被征收拆遷戶購房需求。
房地產開發項目中限價商品房配建比例超過商品住房總面積50%的,限價商品房部分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減半征收。
2018 年3月27日前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在建或者待售商品房開發項目,本項目內所有符合購買條件的被征收拆遷戶購房需求已滿足,且限價商品房房源提供比例達到10%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不再提供限價商品房團購房源;限價商品房建筑面積不足商品住房總建筑面積10%的, 按所欠面積提供限價商品房團購房源。
2、限價商品房的購買
根據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簽訂的時限, 實行階段優惠價。征收決定發布后第一階段內簽定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并騰房讓地的,按限定銷售價格購房;在征收決定發布后第二階段內簽定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并騰房讓地的,按限定銷售價格上浮200元/㎡購房;在征收決定發布后第三階段內簽定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并騰房讓地的,按限定銷售價格上浮400元/㎡購房;征收決定發布簽約期外簽定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并騰房的,不享受限價商品房政策。
被征收拆遷戶在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并領到征收拆遷補償款后15個工作日內,由征收拆遷項目指揮部統一組織辦理限價商品房的“準購證”手續,超過此期限不辦理“準購證”的,被視為自動放棄申請限價商品房認購資格。
被征收拆遷戶憑“準購證”按照先簽先選的原則到相關售樓部進行自主選購,選擇現房的,“準購證”有效期為3個月內;選擇期房的,“準購證”有效期為所選購限價商品房項目取得預售許可證后3個月內。超過期限視為自動放棄購買。
被征收拆遷戶享受限價商品房面積原則上不能大于被征收房屋的合法面積,且人均不能超過50㎡。原則上每戶限購一套,超過部分應按市場價購買。
3、限價商品房的銷售
限價商品房銷售價格實行政府限價管理。由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項目土地成本、建安成本和稅費等進行核算,按照5%利潤價格;同時期、同地段類似商品房均價下浮10%價格;同時期、同地段房屋征收綜合補償價格,合理確定最低限定銷售價格。
購買限價商品房滿3年(以不動產銷售發票時間為準)并取得不動產登記權證后方可交易。
4、限價商品的解控
對超出管控期間的限價商品房實行分期分批解控。取得限價商品房預售許可且房屋建筑主體分部驗收合格后,滿12個月的,可解控剩余限價商品房房源的30%投放市場銷售;滿18個月的,可解控剩余限價商品房房源的60%投放市場銷售;超過24個月的,可將剩余限價商品房房源全部解控投放市場銷售。
超出管控期限的限價商品房以解控時間點為計價時點。團購或者配建限價商品房對外銷售價格,按不低于同項目同類商品房網簽均價計;整個項目全為限價商品房的,對外銷售價格,按不低于同地段同類商品房銷售均價計。
超出管控期限的限價商品房收入分成模式:限價商品房限價部分,歸房地產開發企業享有;高出限價房限價部分,扣除應繳稅金,余下部分收入歸政府所有;高出商品房網簽均價部分,扣除應繳稅金,政府與房地產開發企業按4:6比例分成;繳交的稅金標準,由稅務部門按有關規定執行。
5、限價商品房的監督管理
弄虛作假、 通過欺騙手段取得購房資格的,由當地主管部門取消其購房資格,造成的損失由本人承擔,對其申購中的不良行為記錄記入其信用檔案。
已購買限價商品房的,責令退出已購住房,或者補交其差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弄虛作假、騙購限價商品房的,對其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限價商品房籌集、 建設、審核、銷售、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行為的,由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規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