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業務規范(試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房屋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業務規范(試行)》已經2019年7月16日召開的第11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機構在今年4月份就已經正式啟動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工作但還有很多小伙伴對這個監管機構有所疑惑,為此,小編特地走訪包頭市住建局下屬的專門進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的機構包頭市房產居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為大家仔細說說
這個監管機構對我們老百姓有什么實際意義嗎?
按照過去的房產銷售模式,老百姓買房會直接把購房款打到開發商的賬戶上,開發商拿著購房款繼續蓋房子,直到建成交付。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如果開發商沒有將老百姓的購房款用在工程建設上,導致項目建設資金短缺,老百姓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收房,甚至到最后收不到房,也就是出現了咱們常說的“爛尾樓”。現如今,有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這一新政,老百姓在購買商品房時,預購房款是通過售樓部的專用POS機,直接存進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上的指定托管賬戶,托管機構會隨時關注資金的存入、支出、使用情況,并委托監管銀行與監理機構對開發項目進行全程監管,這部分資金開發商是不能隨意支取、使用的,保證“專戶專儲、?顚S谩保苊庠俪霈F延期、“爛尾樓”這樣的問題。
我們怎樣才能知道自己交的房款是否被監管了呢?
有以下幾個渠道可以了解:一是居間公司會在接受預售資金托管的項目售樓場所醒目位置設置公示牌,上面明示該項目受到了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機構的監管。二是市民可以通過微信搜索公眾號“包頭房產居間服務”,并關注,進入該公眾號后,便可知道自己看中的房,是否在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范圍內,也可以了解監管范圍內項目的工程施工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