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城市對于引進人才補貼政策不一樣。但大多數為住房補貼、創業補貼、福利補貼等,數額也不定。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2021年龍巖人才補貼最新政策及人才補貼發放時間,僅供參考!
為規范做好我區職業培訓、技能鑒定補助資金申報工作,提高專項資金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根據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于轉發《關于做好職業培訓、技能鑒定補助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龍人社〔2015〕333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我區職業培訓、技能鑒定補貼申報工作的實施辦法:
一、補貼對象
1、在我區各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求職、失業、就業等實名制登記并參加區屬定點職業培訓機構組織的職業技能培訓的城鄉勞動者(含外來務工人員)。
2、組織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員工培訓的企業(經工商登記,培訓計劃經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備案的)。
二、補貼原則
(一)屬地管理原則。職業培訓、創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申請發放工作,以補貼對象登記地為準,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勞動者實名制登記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管理。
(二)見證補貼原則。依據職業培訓結業證或職業資格證發放補貼。
(三)一年一次原則。勞動者每獲取一本證書,只能享受一次補貼。一年內獲得不同等級、工種的,按最高標準給予一次補貼。已按低標準享受補貼的,允許按高標準補差。
職業培訓、直補企業培訓、創業培訓等補貼不能重復享受。
(四)鑒定補貼一次性原則。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終身只享受一次,即:符合條件的對象,初次通過社會化考試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后,可申請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每位符合條件的終生只能享受一次。
三、補貼標準
按照《關于印發〈福建省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社〔2015〕4號)標準執行。
《關于建立職業培訓資金直補用人單位機制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社文〔2010〕205號)、《關于高級技師培養補助經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社文〔2009〕11號)規定的補貼按《關于印發〈福建省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閩財社〔2015〕4號)文執行。
四、申報程序
職業培訓補貼申報采取個人申報、企業申報及委托培訓機構、鑒定機構代為申報三種形式。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統一采取鑒定機構代為申報形式。
個人、培訓機構、鑒定機構、企業在職業資格考試、及人社部門批準的職業培訓報名時同時提交申報材料。
(一)申報材料
個人及培訓機構、鑒定機構通過“福建省職業培訓補貼管理信息系統”、“福建省職業技能鑒定在線考務系統”、“福建省SIYB創業培訓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申報;企業通過“直補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申報。
1、個人申報提交以下材料:
(1)福建省職業培訓補貼個人情況表(附件1)、福建省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個人情況表(附件4);
(2)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求職、就業、失業證明;
2、委托培訓機構、鑒定機構代為申報的,還須提交以下材料:
(1)培訓補貼資金申請報告;
(2)福建省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發證人員名冊(附件3)。
3、直補企業培訓企業提交以下材料:
(1)通過“直補管理信息系統”確認所屬管理地區報備培訓計劃、填報人員信息,并將申請報告掃描上傳至“直補管理信息系統”;
(2)培訓補貼資金申請報告;
(3)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4)年度繳納養老保險證明;
(5)福建省職業培訓、職業技能鑒定發證人員名冊(附件3);
(二)受理申請機構及使用軟件
職業培訓、技能鑒定補貼申請由區人社局職業培訓和就業管理股負責受理;創業培訓、直補企業培訓補貼申請由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負責受理。
全區統一使用“福建省職業培訓補貼管理信息系統”、“福建省職業技能鑒定在線考務系統”、“直補管理信息系統”“福建省SIYB創業培訓管理信息系統”,對職業培訓、技能鑒定、直補企業培訓補貼、創業培訓補貼申請進行全過程管理。未使用信息系統管理的,不予發放相關補貼。
(三)受理審核要求
區人社局職業培訓和就業管理股、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每月20日前受理申請材料并進行初審。主要審核相關材料是否符合補助條件規定、是否重復申請、核定補助金額,10個工作日內提出職業培訓補貼初審報告(附件2)、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初審報告(附件5)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審。直補企業培訓補貼申請受理按照《關于建立職業培訓資金直補用人單位機制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社文〔2010〕205號)文件規定執行。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閩財社〔2015〕4號文要求進行審核、公示、提出補助意見區財政局復核確認后,由區財政局會同區人社局及時撥付補助資金。
五、加強組織領導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將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和管理,按照本通知精神,及時組織、指導實施。區人社局職業培訓和就業管理股、區勞動就業管理中心要認真做好申報結業證財政補助的培訓工作,確保培訓質量。同時要加強職業技能鑒定質量管理體系建設,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管理和監督,確保職業技能鑒定質量。
六、加大監管力度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按閩財社〔2015〕4號文規定加強監管,每年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會同區財政局,對專項資金申報工作開展專項檢查,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
(一)對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培訓補貼的,列入信用黑名單,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同時給以通報,第二年開始的五年內禁止其享受與就業專項資金有關補貼。
(二)對培訓、鑒定機構、企業有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培訓補貼的,列入信用黑名單,取消其承辦職業培訓、技能鑒定及享受財政補貼資格,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給予通報。同時,對機構、企業未撥付的補貼資金不再撥付,并責令其退回已撥付的補貼資金。涉及公務人員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移送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部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