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2016-2020年省級新能源汽車相關財政專項資金清算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請各地加快2017-2020年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資金使用,確保在6月30日前完成撥付,逾期我委將會同省財政廳收回剩余資金,缺口部分由地方財政自行解決”。為加快2020年地方補貼發放,根據《關于印發做好廣東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工作的通知》(粵發改產業函〔2018〕518號)的要求,我局擬按“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地方購車補貼額不得超過國家補貼額的50%,燃料電池汽車地方補貼不得超過國家補貼”及“單車補貼總額(國家補貼及地方補貼總和)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國家補貼、地方補貼和消費者支付金額之和)的60%”的原則對符合條件的購車者按最高限額進行補貼,并將補貼資金先行預撥至企業。現將茂名市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補貼預撥資金結果進行公示,請各界監督。
1月11日,在2020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論壇上,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國科協主席萬鋼在致辭中表示,盡管后面證實為口誤,但這也意味著政策補貼不再退坡或許是一個信號!再加上今年受到疫情影響,2020年的新能源汽車銷量不少企業都開始下調。
同時有消息稱:1月17日多家車企參與了財政部組織召開的座談會,就2020年的補貼政策進行了溝通。通過與與會車企的交流得知,今年7月1日之前,大概率是沿用過去 的政策;7月1號之后,采用2020年的補貼政策。在會議現場,車企反映自己 的想法是不希望下調補貼,財政部給的指導意見是小幅退坡,在10%-20%之間,“這比之前二級市場退坡幅度20%的預 期好很多,但有可能商用車是不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