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人才新政30條”“高校20條”等政策之后,濟南再次聚焦人才發展趨勢變化及人才需求變化,進行優化升級,突破創新,促進人才政策集中發力,效應疊加,濟南市于去年9月出臺《關于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又稱雙創19條),政策內提出,對于符合購房條件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家庭在濟購買首套住房,可分別享受1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購房安居補貼。
而就在今天,濟南市人才購房補貼申請發放實施細則來了!記者從濟南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獲悉,自2020年1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可以申請享受一次性15萬元、10萬元額度的購房補貼。據悉,本次出臺的《濟南市人才購房補貼申請發放實施細則 (試行)》是濟南市有史以來首次針對購房出臺的補貼細則。該細則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試行2 年。
哪些人可以領取補貼?
(一)駐濟企業就職且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 “市人才辦”,下同)認定的 A 、 B 、 C 、 D 類高層次人才;
(二)駐濟企業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
(三)駐濟高校新引進的全球 TOP200 高校院所畢業博士研究生;
(四)駐濟科研院所、醫療機構、市屬及各區 (含代管鎮、街道的功能區管理機構,下同)縣事業單位新引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其中,高層次人才補貼條件,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 申請人在濟南行政區域內企業就職;2.2017 年 5 月 (含) “人才新政 30 條”政策出臺后,申請家庭在濟購買家庭唯一住房 (不含購買直系親屬住房);3. 至購房之日 3 年內在濟無其他住房登記信息和住房交易記錄。
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補貼條件。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家庭申請購房補貼,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 申請人取得本市戶籍;2. 企業單位職工與用人單位簽訂 3 年 (含)以上勞動合同,事業單位職工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具有組織部門下達的任命文件,上述職工所在單位均為其繳納社會保險;3.2019 年 9 月 (含) “雙創 19 條”政策出臺后,申請家庭在濟購買家庭唯一住房 (不含購買直系親屬住房),且距畢業之日不超過 5 年;4. 至購房之日 3 年內在濟無其他住房登記信息和住房交易記錄。
能領取多少補貼?
各類人才按以下標準享受購房補貼:
A 類人才 (含在我市承擔國家 (國際)重大戰略項目的特殊人才)實行 “一人一策、一事一議”。B 類人才購房補貼標準為購房金額的 50% ,最高 100 萬元; C 類人才購房補貼標準為購房金額的 50% ,最高 70 萬元; D 類人才購房補貼標準為購房金額的 50% ,最高 40 萬元。
申請人享受購房補貼標準,應當按照購房時的人才分類認定結果確定。
購房補貼分 3 年發放,核準首年發放核準總額的 40% ,第 2 年、第 3 年分別發放核準總額的 30% 。
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補貼額度分別為 15 萬、 10 萬。
資金來源。D 類及以上人才的購房補貼資金由市級財政承擔;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的購房補貼資金由市、區縣兩級財政各按照 50% 比例承擔。
如何申報補貼?
單位注冊及申報。人才所在單位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統,在線提交單位賬號注冊申請。各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通過信息系統比對或人工核查等方式,對企業在濟納稅情況、事業單位性質等情況進行查驗,合格的在線注冊單位賬號。單位注冊后,申請人通過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個人申報,填寫申報信息及個人承諾書、授權書,并上傳有關證明材料:
D 類及以上人才主要提供以下材料: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材料。
全日博士、碩士研究生主要提供以下材料: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材料;
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出具的 《國 (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申請人填報信息時,應對所購住房的備案合同簽約價款、契稅計稅依據如實申報。用人單位對申請人填報信息及上傳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初審,按照屬地原則,提交至單位注冊地所在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