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高校畢業生首次購房補貼政策要點
一、申報條件
范圍對象:對沈陽戶籍在沈就業創業(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全額撥款在編人員)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首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2017年1月1日后購房),并承諾在沈就業創業五年以上的畢業生,申請時畢業年限、首次購房時間均不超過五年的可享受一次性購房補貼。補貼標準:博士畢業生6萬元、碩士畢業生3萬元、本科畢業生1萬元。
二、申報資料
1.沈陽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首次購買商品住房補貼申請表;
2.畢業生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畢業生提供身份證、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外籍留學生提供護照、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在沈工作的需提供: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及其他用工形式的工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保部門出具的近期在沈連續繳納三個月以上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證明并加蓋繳費單位或工作單位公章;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并加蓋公章;申請人在事業單位工作的需要出具申請人編制證明。
4.申請人在沈創業的需提供:申請人須為企業法人,提供創業實體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創業實體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5.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6.申請補貼時需提供房屋《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畢業五年內已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購房時間以發證時間為準;畢業五年內未取得房屋《不動產權證書》的,購房時間以網簽合同簽訂時間為準(2017年1月1日后簽訂),待取得房屋《不動產權證書》后持相關手續申報購房補貼(要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書》一年內提交材料,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三、辦理流程
申報→審核→復核→撥付資金
四、申報時間及工作時限
工作時限:自申報之日起60個工作日。
五、相應表格下載網址
http://www.syhrss.gov.cn
六、受理部門及地址
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注冊地所在區縣(市)人社部門
沈陽市高校畢業生基層公共崗位服務政策要點
一、招錄范圍
1.招錄對象。畢業五年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2.招錄人數。全市每年統籌開發1000個基層公共服務崗位。
3.招錄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二)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三)大專以上學歷,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擬任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服務期限及待遇
基層公共崗位服務計劃服務期限為3年,服務人員主要從事基層服務工作。在崗期間享受工作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000元(應發,含五險一金個人部分),并繳納五險一金。
三、招錄流程
發布招錄公告→現場報名→考試和體檢→結果公示→簽約上崗→崗前培訓
四、招錄時間
各區、縣(市)、開發區根據本地區實際需要,不定期組織招錄
五、招錄部門及地址:區、縣(市)人社局
沈陽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補貼政策要點
一、申報條件
1范圍對象:離校2年內(自畢業證所注日期起的2個自然年)未就業的高校、中職畢業生及16—24歲失業青年。
2補貼標準:就業見習補貼范圍包括見習人員在見習期間的基本生活費、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以及指導管理費用。見習人員見習期間基本生活費每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60%,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費標準為元/人,指導管理費用標準為元/人月。對見習期滿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見習單位,基本生活費由財政承擔60%(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補貼上限),其余基本生活費及指導管理費用由見習單位承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全額補貼;對見習期滿留用率超過50%的見習單位,基本生活費(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為補貼上限)、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及指導管理費用全額補貼。
二、申報資料
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創業證。
三、辦理流程
申報-審核-復核-撥付資金
四、申報時間及工作時限
常年受理。工作時限:自申報之日起60個工作日。
五、相應表格下載網址:http://www.syhrss.gov.cn
六、受理部門及地址:區、縣(市)人社局
沈陽市大學生創業場地補貼政策要點
一、申報條件
1. 范圍對象:各類高中等學校畢業5年內未進入孵化基地(園區),自行租賃場地,首次在沈自主創業(指首次領取工商營業執照)的畢業生及在校生(含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可領取創業場地補貼。
2. 補貼標準:每年6000元(其中困難家庭學生每年1萬元),補貼期限2年。
二、申報資料
企業法人身份證、營業執照、經營場地相關證件、畢業證(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持學歷認定證明、在校證明)和繳稅證明;困難家庭學生提供低保證。
三、辦理流程
企業申報→實地考察→確定資助人員→撥付資金
四、申報時間及工作時限
常年受理。工作時限:自申報之日起60個工作日。
五、相應表格下載網址:http://www.syhrss.gov.cn/
六、受理部門及地址:區、縣(市)人社局
沈陽市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政策要點
一、申報條件
1.范圍對象:凡畢業于我市轄區內國家統招普通高校的低保家庭、貧困殘疾人家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和特困、殘疾及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有求職創業意愿并且具有專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2.補貼標準:補貼為一次性補貼,每人1000元。
二、申報資料
1.畢業生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畢業院校開具的畢業生資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證明內容應明確畢業生系國家統招普通高校畢業生并注明畢業時間、學歷后加蓋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部門公章;
3.低保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供戶口簿、本人及家庭在有效期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殘疾畢業生需提供市級以上殘聯部門頒發的本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本人畢業年度內的銀行貸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6.貧困殘疾人家庭的畢業生需提供戶口簿及區縣及以上扶貧部門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及家庭主要成員(以戶口簿為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7.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需提供戶口簿、本人及家庭在有效期內的《扶貧手冊》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8.特困畢業生需出具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一份。
三、辦理流程
申報→審核→結果公示→撥付項目資金
四、受理部門及地址:畢業院校匯總后統一報送所屬區、縣(市)人社局
沈陽市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養老和醫療保險補貼政策要點
一、申報條件
1.補貼范圍:我市戶籍離校未就業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5年以內,以畢業證時間為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登記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經區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和財政部門審核,給予一定數額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補貼。
2.補貼標準:
養老保險補貼標準:社會養老保險自選繳費檔次確定后,按照繳費基數的12%給予補貼(即統籌部分),其余部分由本人承擔。
醫療保險補貼標準:按照上年度我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6%給予補貼(標準按現行政策執行),其余部分由本人承擔。
補貼期限最長為24個月。
二、申報資料
《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創業證》、養老或(和)醫療保險代扣代繳卡、領取補貼本人盛京銀行卡。
三、辦理流程
申報→審查→匯總上報→撥付補貼資金
四、申報時間及工作時限
全年工作日皆可申報,補貼每半年發放一次。工作時限:1月1日起60工作日內發放上年度下半年補貼,7月1日起60工作日內發放當年上半年補貼。
五、受理部門及地址
申請人員戶口所在地社區,部分區縣為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沈陽市“引博”工程資助申報指南
一、申報條件
1.范圍對象:沈陽地區各類企事業單位引進的全日制博士(出站的博士后),其中,博士(出站的博士后)為三年內畢業(或出站),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申報期從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簽署日期計算半年內申報有效。
2.資助標準:企業、沈陽市屬事業單位引進的博士(博士后)按照2000元/月,資助期三年;中省直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引進的博士(博士后)按照1000元/月,資助期三年。
二、申報資料
1.《沈陽市“引博”工程申請表》;
2.《沈陽市“引博”工程人選情況匯總表》;
3.申報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引進博士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書(博士后出站手續)、學位證書、
勞動合同(聘用合同);
5.《沈陽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在沈陽市社會養老和工傷保險管理局網站自助打。┗蜻|寧省社保參保證明,事業單位提供參保單位編號及個人編號。
三、辦理流程
個人各單位申請→單位受理審核→單位向市人社局申請→人選公示→簽訂資助協議→報市委組織部部務會議審訂→按季度發放資金
四、申報時間及工作時限
申報常年受理,每年7、12月集中審批。
五、相應表格下載網址:http://www.syhrss.gov.cn
六、受理部門: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地址:沈河區青年北大街16號,市人才大大廈1407辦公室,電話:024-22539011
沈陽市吸引人才就業創業租房補貼實施細則
一、申報條件
1.對于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戶沈陽、首次來沈就業創業且原籍非本市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碩士研究生(<35周歲)、全日制本科畢業生(<35周歲)以及技師以上(含技師)技能人才(<35周歲),在我市無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未享受過我市公租房政策,可以申請租房補貼。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給予最長不超過2年的租房補貼。其中博士畢業生1250元/月,碩士畢業生850元/月,學士畢業生和技師及以上的技能人才500元/月。
2.對于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原籍非本市),2015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沈陽就業或自主創業的博士(<35周歲)、碩士(<30周歲)和首次在沈陽自主創業的學士(<25周歲),以及2017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沈陽就業的學士(<25周歲),在我市無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未享受過我市公租房政策,可以申請租房補貼。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可享受最長不超過3年的租房補貼。其中博士畢業生800元/月,碩士畢業生400元/月,學士畢業生200元/月。
二、申報資料
1.《在沈就業創業人員租房補貼申請表》(附件1);
2.畢業生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畢業生提供身份證、教育部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技師及以上的技能人才提供身份證、相應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就業人員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社保繳費憑證加蓋單位公章,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創業人員提供創業實體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創業實體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5.新落戶人員需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