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層次人才引進政策
一、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政策
1、引進對象
把我省重點發展的技術領域、專業學科以及戰略支撐產業緊缺急需的創新創業人才作為重點引進對象。從2010年開始,用5-10年時間,支持和引進100名左右能夠突破關鍵技術、帶動新興產業、發展高新技術的海外高層次人才(筒稱“*”)。
2、入選“*”的海外高層次人才享受待遇
(1)加大資助力度。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省財政給予每人100萬元的資助。(2)合理確定薪酬。對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實行協議工資制,不受本單位工資總額和科研經費成本的限制。對做出突出貢獻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可實行期權、股權和企業年金等中長期激勵措施。(3)提供出入境、居留便利。(4)提供社會保障。(5)及時解決住房。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購買自用商品住房的,用人單位可給予一定的購房補貼;未購買自用商品住房的,用人單位須為其提供臨時周轉住房一套,或提供相應的租房補貼。(6)妥善安置配偶及子女。(7)搭建創新創業平臺。(8)為充分發揮人才作用創造條件。
二、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閉隊“巨人計劃”政策
1、引進對象
“巨人”是指在創新創業團隊主要支撐下,由團隊核心領軍人才組織管理、一大批技術管理人才緊集起來的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或研發機構。“十二五"時期,培養引進100名左右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在領軍人才的凝聚下打造100個左右創新創業團隊(簡稱“巨人計劃”)。
2、享受待遇
(1)財政稅收支持措施。省財政給予200萬元創新創業支持資金。三年內所得稅形成的地方財政收入,根據情況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年薪在10萬元以上的,其個人所得稅形成的地方財政收入,三年內獎勵給個人。(2)領軍人才享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權和項目經費支配權,購置儀器設備、耗材試劑和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等。(3)財政資金、直接融資和銀行貨款給予優先支持。(4)在項目立項審批、經費資助、成果轉化方面給予重點支持。(5)落實安居和醫療相關待遇。項目落戶地提供100平方米左右的周轉房,財政給予3年周轉房租金補貼;在環首都14縣(區)范圍內沒有住房的,免費提供為期3年100平方米左右的周轉房;其隨遷配偶就業、隨遷子女入學和定居落戶等事項,由當地政府妥善安置;解決醫療等待遇問題。
三、河北省省管優秀專家政策
1、選拔對象
省管優秀專家是我省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管理科學和工程技術方面的學科帶頭人,是全省高層次人才隊伍中的拔尖人才。
2、享受待遇
(1)政治待遇。由省委、省政府頒發“河北省省管優秀專家”榮譽證書,并予以表彰。推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2)每月享受一定的工作津貼。(3)享受公務員醫療保險待遇。(4)每年集中組織一次健康體檢,每兩年安排15天左右的健康休養。(5)退休年齡可延長至65周歲。(6)建立完善“兩院”院士對省管優秀專家的學術指導、培養和科研項目合作機制。(7)積極為省管優秀專家開展科研活動創造條件和提供資金支持。(8)建立學術休假制度。每年享受15天學術休假。支持參加國際學術交流活動,到國外知名大學等學習深造。
四、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政策
1、選拔條件
在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領域從事科研工作,在技術研究與開發中具備某種專業特長,在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提供重要科學理論依據,產生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并符合一定條件。
2、享受待遇
評委會評審通過的人選經省政府批準后,以省政府名義頒發《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證書,在職期間每人每月享受工作津貼200元,以及醫療保險、專家休假療養等其它待遇。
五、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政策
1、選拔范圍
面向我省國有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組織以及中直駐冀單位中青年專業技術人員選拔。“工程”瞄準國際、國內科技前沿,重點選拔能引領和支撐我省重大科技、關鍵領域實現跨越式發展的高層次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
2、享受待遇
入選“國家百干萬人才工程”人選以及“工程”一、二層次人選的,按照有關規定由省財政發放工作崗位補貼。管理期內的“工程”人選特別優秀者,在申報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時,可以不占其所在市、部門的申報控制數額。管理期滿的“工程”人選,在申報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和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時,經本專業知名專家推薦,可不占當年申報控制數額。“工程”人選所在單位定期安排體檢、組織學術休假等,對人選的配偶、子女隨遷調動、就學等給予照顧。
六、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
1、目標任務
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重點支持年齡在35歲以下,具有較高學術造詣和專業水平、具有很好發展潛力和緊缺急需的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計劃從2013年開始實施,每兩年選拔一次,每次遴選120名左右35歲以下自然科學、哲學社會科學和文化藝術等重點學科領域的青年技尖人才,給予重點培養支持。
2、支持措施
(1)資金支持。由省財政拔付專項資助資金,自然科學領域每人毎年10萬元,哲學社會科學、文化藝術領域每人每年3萬元。(2)政策傾斜。在青年拔尖人才申報國家級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或重大科技專項時給予全力支持,申報省級相關項目時給予政策傾斜。由用人單位提供良好的科研、生活條件,給予重要崗位進行鍛煉培養。(3)結對幫帶。每名青年拔尖人才,確定2-3名同行業同領域的院士、省管優秀專家等省內知名專家定期對其進行專業指導,吸收其參與重大項目,強化對其進行創新規律和創新方法的培訓,以促進青年拔尖人才快速成長。